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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壹二1 我的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启二二13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嘎;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
基督是与父同在的辩护者(约壹二1)。这意思是说,祂是我们的律师,祂合法地处理我们的案件。撒但—神的仇敌,也是我们狡猾的仇敌,却是非常狡诈的合法。圣经告诉我们,他昼夜在神面前控告我们(启十二10)。……他会说,“神,你是公义的。看看你所爱的儿女,他们没有一个是义的。你是那样圣别;但是看看你的儿女,每一个都是污秽的。”这种控告多少是合法的。但父神会说,“撒但,看看那义者耶稣基督,我的儿女有位好律师。”于是我们的律师耶稣基督会转向撒但说,“撒但,你岂没有看见我的血么?撒但,住口吧!你什么也不要说了。”(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三一三至三一四页)。
按照启示录十二章十至十一节所说,撒但昼夜控告神的儿女,但他们能因羔羊的血胜过他。只要我们一认知我们是不洁、不圣、不义的,我们就失败了,生命的分赐也终止了。但是我们有耶稣的血!祂是我们的辩护者,我们的律师。我们必须告诉撒但:“住口,不要说话!”然后我们要赞美羔羊!向羔羊说阿利路亚!为着血,阿利路亚!当我们喊阿利路亚,生命又分赐到我们里面了。我们的辩护者基督处理我们的案件,好叫生命的分赐能一直进行。
我们的基督是阿拉法,也是俄梅嘎(二二13上)。在希腊字母当中,基督是第一个字母—阿拉法,是最后一个字母—俄梅嘎,也是中间所有的字母;祂是每一个字母。我们在自己里面什么字母也不是,但我们是在基督里面。因祂是阿拉法,所以我们也是阿拉法;因祂是俄梅嘎,所以我们也是俄梅嘎。祂是每一个字母,为要分赐生命。祂是无穷尽的,祂分赐生命也是无穷尽的。
约翰在他的著作里说到神圣的事物。神圣的事物是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因为所有神圣的事物都是永远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我信约翰特意用这种辞汇写他的书,意思是要给我们看见,他传讲给我们的都是永远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所以他告诉我们,基督是永远的一位,祂是首先的,祂也是末后的(启二8,二二13中)。因着祂是首先的,无人无物在祂以先;因着祂是末后的,无人无物在祂之后。这指明祂是一切。基督那永在者可以用一个无始无终的圆圈来说明。基督占有每一件事物和每一个地方,祂没有给你任何地位。你一无所是,而祂是一切。阿利路亚!祂是首先,祂是末后。这也是为着生命的分赐。
基督不仅是首先的,末后的;基督也是初,是终(13下)。……主耶稣不仅是首先的,也是初,是创始。祂不仅是末后的,也是终,是完成,没有留下什么给别人去作。祂占有整个宇宙。在时间上,在空间上,在每一件事上,祂都是一切。……祂是首先和末后的,祂是初和终,祂是创始和完成。
基督也是神创造之物的元始(三14)。……祂是神整个创造的开始、源起,所以整个受造之物都受祂的管理,目的是要把神分赐到祂所拣选的造物里面。当你查考圣经,看见基督所是的一切项目,就明白一切都是为着神圣的分赐(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三一四至三一六页)。
参读:关于神圣分赐更深的研读,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