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四13注3:在3节那灵的一,是在实际上神圣生命的一;本节的一,是在实行上我们生活中的一。我们在实际上已经有了神圣生命的一,我们只需要持守这一。但我们需要往前,直到我们在实行上达到生活中的一。这方面的一,包括两件事:信仰,以及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信仰不是指我们信的行动,乃是指我们所信之事,就如基督神圣的身位,以及祂为我们的救恩所成就救赎的工作,如犹3,提后四7,提前六21所启示的。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乃是对关于神儿子之启示的领略,是为着我们的经历。我们越在生命中长大,就越固守信仰,持定对基督的领略,也越抛弃一切引起分裂,次要且较低的道理观念。然后我们就要达到或达成这实行上的一;也就是说,我们要达到长成的人,达到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