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神的这些属性把要求加于罪人身上;既然有罪的人无法达到这些要求(罗三10~18、23),他就不可接触作生命树的神;直到基督借着祂在十字架上包罗万有的死,满足了神公义、圣别和荣耀的要求,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人才可以进入至圣所,有分于基督作生命树(来十19~20,启二二14)。─引用经文

罗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罗3: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罗3: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罗3: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罗3:14

他们满口是咒骂苦毒;

罗3: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罗3:16

在他们所经过的路上,遍行毁坏和祸害,

罗3: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罗3:18

他们眼中不怕神。”

罗3:23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来10:19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

来10:20

是藉着祂给我们开创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肉体,

启22:14

那些洗净自己袍子的有福了,可得权柄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

TOP-纲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