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神的这些属性把要求加于罪人身上;既然有罪的人无法达到这些要求(罗三10~18、23),他就不可接触作生命树的神;直到基督借着祂在十字架上包罗万有的死,满足了神公义、圣别和荣耀的要求,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人才可以进入至圣所,有分于基督作生命树(来十19~20,启二二14)。─引用经文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罗3: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罗3: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罗3: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罗3:14
他们满口是咒骂苦毒;
罗3: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罗3:16
在他们所经过的路上,遍行毁坏和祸害,
罗3: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罗3:18
他们眼中不怕神。”
罗3:23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来10:19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
来10:20
是藉着祂给我们开创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肉体,
启22:14
那些洗净自己袍子的有福了,可得权柄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