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公义、圣别和荣耀的虹所表征的基督自己,乃是神赐给祂子民的约─赛四二6,来八10~12。

赛42:6

我是耶和华,凭公义召了你;我必紧握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

来8:10

主又说,因为这是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来8:11

他们各人绝不用教导自己同国之民,各人也绝不用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

来8:12

因为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绝不再记念他们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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