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蒙召作祭司;就着我们这人而言,我们是神的儿子(弗一5,来二10);就着我们属灵的职业而言,我们是神的祭司(启一6,五10)。─引用经文

弗 1:5

按着祂意愿所喜悦的,预定了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归于祂自己,

来 2:10

原来万有因祂而有,借祂而造的那位,为着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就借着苦难成全他们救恩的创始者,这对祂本是合宜的。

启 1:6

又使我们成为国度,作祂神与父的祭司;愿荣耀权能归与祂,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启 5:10

又叫他们成为国度,作祭司,归与我们的神;他们要在地上执掌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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