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圣经中所记载神的经纶,乃是神成了人,为使人在生命、性情和彰显上成为神,使我们过神人的生活,并成为基督的身体─罗八3,一3~4,八4、14、29,十二4~5。
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
罗 1:3
论到祂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罗 1:4
按圣别的灵说,是从死人的复活,以大能标出为神的儿子;
罗 8:4
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罗 8:14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罗 8:29
因为神所预知的人,祂也预定他们模成神儿子的形像,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罗 12:4
正如我们一个身体上有好些肢体,但肢体不都有一样的功用;
罗 12:5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是一个身体,并且各个互相作肢体,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