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周 在神儿子的福音上,在我们的灵里事奉神•周五



纲目

陆 我们要在神儿子的福音上事奉神,就需要看见我们是在肉体里的人,一无价值,只配死与埋葬—这乃是跟随主的榜样,尽全般的义,而进入时代的职事:

一 耶稣受浸的基础,乃是祂认为自己照着祂的人性是一个人,特别是个以色列人,是“在肉体里”的人(参腓三3,约一14);虽然祂只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罗八3),是“没有罪”的(来四15),但祂仍是在“肉体里”,这肉体并没有善,只配死与埋葬。

二 基于这个事实,在祂为神开始尽职时,祂情愿受施浸者约翰的浸,承认祂照着自己的人性,并没有任何资格作神的仆人。

三 作为一个在肉体里的人,祂需要成为死了的人,埋在死水中,以履行神照着祂公义而有的新约要求,并且祂这样作是情愿的,认为这是尽神的义。

四 这给我们看见,我们在神福音的事奉上,不该把我们天然生命的东西,肉体的东西,带到神的职事里。

五 我们都该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上宣告:“我是一个在肉体里的人,什么也不配,只配死与埋葬;所以我愿意使我自己被了结、钉死并埋葬”。


晨兴喂养

太三13~15 当下,耶稣从加利利出来,到约但河约翰那里,要受他的浸。约翰想要拦住祂,……耶稣回答说,你暂且容许我吧,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全般的义。于是约翰容许了祂。

加二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是我在……信里……所活的……。

当人接受〔施浸者〕约翰的传道而来向他悔改时,他就立即给他们施浸,将他们放在水里,埋葬他们,指明他们是属肉体的人,并没有善(罗七18),只配死与埋葬。有些人可能以为,他们向约翰悔改之后,应当会有好的结果。但约翰反而把他们放在水里埋葬他们,指明他们一无用处(神人的生活,五六页)。

信息选读

耶稣受浸的基础,乃是祂认为自己照着祂的人性是一个人,特别是个以色列人,是“在肉体里”的人(约一14)。虽然祂只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罗八3),是“没有罪”的(来四15),但祂仍是“在肉体里”,这肉体并没有善,只配死与埋葬。基督是神的话来成了肉体,而“肉体”乃是一个反面的辞。当然,罗马八章三节告诉我们,基督只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但祂仍然是在肉体里。这是祂在祂人性里的立足点。施浸者约翰出来,向那些在肉体里的人传悔改的道。耶稣承认祂是在肉体里;按照肉体,凡祂所有的都只配死与埋葬。祂乃是站在那个立场上,而那个立场成了祂受浸的基础。

基于这个事实,在祂为神开始尽职时,祂情愿受施浸者约翰的浸,承认祂照着自己的人性,并没有任何资格作神的仆人。耶稣照着祂真实的情形站住。祂真实的情形乃是,祂是一个属肉体的人。……作为一个在肉体里的人,祂需要成为死了的人,埋在死水中,以履行神照着祂的公义而有的新约要求,并且祂这样作是情愿的,认为这是尽神的义。这样的基础必定是正确且公义的。

主耶稣在开始为祂的职事作任何事之前,祂所作的第一件事乃是到约翰这里来,受这样的浸,向全宇宙宣告说,祂一点也不靠肉体来尽神的职事。我们都必须看见这事。没有一个人该把他天然生命的东西,肉体的东西,带到神的职事里。特别是同工和长老必须看见,我们这些在肉体里的天然人,除了死与埋葬之外,一无用处。我们必须使自己在受浸的水里完全了结。这就是耶稣受浸之根据的内在意义。我也盼望所有全时间的受训者,按属灵一面说,都受这样的浸。我们都该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上宣告:“我是一个在肉体里的人,在神眼中什么也不配,只配死与埋葬;所以我愿意使自己被了结、钉死并埋葬。”(神人的生活,六○至六一、六四页)

你是一个神人。你有神活在你里面,安家在你里面。你与祂,祂与你,调在一起成为一。你不该凭你天然的生命,你天然的人过生活。你我这个旧人,天然的人,已经在十字架上被了结,在主的死里被钉死了(加二20上)。我们必须把我们天然的人留在十字架上。这就是背十字架的意思。借着将你的旧人留在十字架上,你就模成基督的死(腓三10)(关于相调的实行,二五页)。

参读:神人的生活,第四至六篇;关于相调的实行,第二至四章。

纲目-TOP-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