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叁 我们绝不可用凡火事奉神,乃要用祭坛上的火:
一 根据预表,祭坛以外任何的火都是凡火。
二 拿答与亚比户的失败在于他们没有用祭坛上的火。
三 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属魂生命、血气生命和天然生命所发出来的火:
1 凡火就是己的生命干涉神的工作。
2 工作虽然是神的,可是己的生命要主张这些工作应当怎样作。
3 献凡火,就是在对神的事奉上用己的方法,借着己的智慧,贯彻己的主张。
四 拿答和亚比户受审判,不是因他们没有为神作事;乃是因他们照着天然的生命行事,用天然的方法为神作事。
五 神不只注意有没有火,也注意火的源头和性质;我们的火热必须来自于祭坛。
晨兴喂养
利九24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了坛上的燔祭和脂油……。
六13 火要在坛上一直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
太十六24~25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凡为我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着魂生命。
什么是凡火?按照预表,凡火乃是任何有别于在燔祭坛上焚烧的火。……有了凡火,就是我们里面有了某种天然的动机,没有受过十字架的对付(出埃及记生命读经,一八七七页)。
献祭的条例是,每次烧香,必须用祭坛上的火来点。拿答、亚比户的失败,就是不用祭坛上的火,却用别的火来焚香,结果是死在神面前〔利十1~2〕。
祭坛乃是十字架的预表。香是我们在神面前的事奉。我们事奉的热心,必须是从十字架的祭坛来的(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八册,一一二页)。
信息选读
不知道有多少的热心都是凡火。许多时候,人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对付,没有弃绝自己的意思和聪明,都是凭着肉体的意思,以为这样作那样作就能够兴旺主的工作,就能够讨神的喜悦,这种的热心固然是热心,但并不是出乎神的。火固然是火,但并不是祭坛上的火,不过是凡火而已。凡不是从十字架舍己的祭坛上来的,都是凡火。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属魂生命所发出来的火,就是血气生命,天然生命的火。这就是己的生命干涉神的事情。事情虽然是神的,可是己的生命要主张这件事情应当怎样作。凡火,就是要在神的事情里用己的方法,借着己的智慧,贯彻己的主张。凡火不只不会得着神悦纳我们事奉的香,并且要使我们死在神的面前(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八册,一一二至一一三页)。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十1)这表征人所献给神天然的热心、天然的喜爱、天然的力量和天然的才能。……拿答和亚比户不是因他们没有为着神而受审判。他们受审判,是因他们照着天然的生命行事。他们为神作事,却是用天然的方法。他们可能爱神,却爱得很天然。
我们该为主焚烧并火热;但我们的火热该是属灵的,而非天然的。我们乃是借着走十字架的路,从天然的往前到属灵的。凡我们在天然生命里的所是,都该被十字架除去。我们天然的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今在我们基督徒的生活和行事为人中,我们需要持守一个态度,就是我们天然的人既已被钉死,就必须被摆在一边。天然的生命既已被定罪,我们今天就该定罪它。我们需要领悟,我们天然的人已经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审判,因此不该再受重视或尊重(利未记生命读经,三三九至三四○页)。
不该出头的人,一出头独立就是背叛,就是死亡。所以人若没有碰着权柄而来事奉神,就是献凡火。凡人说,他会我也会的,就是背叛。神不只注意有没有火,神乃是注意火的性质(权柄与顺服,二三页)。
参读:事奉的基本功课,第十四课;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八册,第三十八至四十八篇;权柄与顺服,第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