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神乃是一位有永远定旨的神;祂满有定旨,祂一旦定意要作一件事,就没有什么能改变祂的心意或使祂停止;因此,在撒但的破坏后,神就进来重新作祂先前所作过的——拉一3~11,六3~5。
你们中间凡作祂子民的,可以上犹大的耶路撒冷,建造在耶路撒冷之耶和华以色列神的殿(祂是神);愿这人的神与他同在。
拉 1:4
凡余剩的人,无论寄居何处,那处的人要用金银、财物、牲畜支助他,另外也要为在耶路撒冷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
拉 1:5
于是,犹大和便雅悯的宗族首领、祭司、利未人,就是一切被神激动他灵的人,都起来要上去建造在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
拉 1:6
他们四围的人就拿银器、金子、财物、牲畜、宝物帮助他们,另外还有各样甘心献的礼物。
拉 1:7
古列王也将耶和华殿的器皿拿出来,这些器皿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拿出来,放在自己神之庙中的。
拉 1:8
波斯王古列派库官米提利达将这些器皿拿出来,点交给犹大的首领设巴萨。
拉 1:9
器皿的数目记在下面:金盘三十个,银盘一千个,刀二十九把,
拉 1:10
金碗三十个,次等银碗四百一十个,别的器皿一千件。
拉 1:11
金银器皿共有五千四百件。被掳的人从巴比伦被带上耶路撒冷的时候,设巴萨将这一切都带上来。
拉 6:3
古列王元年,古列王降旨论到在耶路撒冷神的殿,要建造这殿为献祭之处,建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宽六十肘,
拉 6:4
用三层大石头,一层木头,经费由王库支付;
拉 6:5
并且神殿的金银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殿中取出,带到巴比伦的,要归还带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处放在神的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