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启十七1~6,十八4、7,利一3~4、9,六10~13
启 17:1
拿着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同我说话,说,你来,我要将坐在众水之上的大妓女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
启 17:2
地上的君王向来与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
启 17:3
我在灵里,天使带我到旷野去;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有七头十角。
启 17:4
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手中拿着金杯,盛满了可憎之物,并她淫乱的污秽。
启 17:5
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地上妓女和可憎之物的母。
启 17:6
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耶稣见证人的血;我看见她,就大大地希奇。
启 18:4
我又听见从天上另有声音说,我的民,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害。
启 18:7
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你们也当叫她照样痛苦悲哀;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绝不会见到悲哀。
利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他要在会幕门口把公牛献上,使他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利 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牲便蒙悦纳,为他遮罪。
利 1:9
但燔祭牲的内脏与腿,那人要用水洗。祭司要把这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怡爽香气的火祭。
利 6:10
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把坛上燔祭所烧成的灰收起来,放在坛的旁边;
利 6:11
随后要脱去这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
利 6:12
坛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早晨在上面烧柴,把燔祭摆列在上面,并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
利 6:13
火要在坛上一直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