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因着要得人的荣耀所作假冒的事,是凭着妓女的原则作的,不是凭着新妇的原则作的——约五41、44,七18,十二42~43,林后四5,帖前二4~6。

约 5:41

我不接受从人来的荣耀。

约 5:44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寻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约 7:18

那从自己说的,是寻求自己的荣耀;惟有那寻求差祂来者之荣耀的,这人才是真的,在祂里面没有不义。

约 12:42

虽然如此,官长中却有好些信入祂的,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就不承认,恐怕被赶出会堂。

约 12:43

这是因为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

林后 4:5

因为我们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也传自己为耶稣的缘故,作你们的奴仆。

帖前 2:4

但神怎样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

帖前 2:5

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用过谄媚的话,就如你们所知道的;也没有借掩饰而贪婪,这是神可以作见证的。

帖前 2:6

我们作基督的使徒,虽然有权利叫人尊重,却没有向你们,或向别人,寻求从人来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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