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神最恨巴比伦的原则——启十七5~6,十八4~5,十九2。
启 17:5
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地上妓女和可憎之物的母。
启 17:6
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耶稣见证人的血;我看见她,就大大地希奇。
启 18:4
我又听见从天上另有声音说,我的民,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害。
启 18:5
因她的罪恶滔天,神已经想起她的不义来了。
启 19:2
祂的审判是真实、公义的,因祂审判了那用淫乱败坏全地的大妓女,并且向她为祂的奴仆伸了流血的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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