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们若离开我们灵里的那灵行事,我们就是分裂的,并失去了一——弗四3,参林前一10,二14~15,三1。

弗 4:3

以和平的联索,竭力保守那灵的一:

林前 1:10

弟兄们,我借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恳求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有分裂,只要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

林前 2:14

然而属魂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并且他不能明白,因为这些事是凭灵看透的。

林前 2:15

惟有属灵的人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看透他。

林前 3:1

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能当作属肉的,当作在基督里的婴孩。


TOP - 纲目 -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