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腓利门书该看作歌罗西四章的延续,并且该视为在新人里信徒身分平等的例证——门1~2、10~19:

门 1

基督耶稣的囚犯保罗,和弟兄提摩太,写信给所爱的并我们的同工腓利门,

门 2

和姊妹亚腓亚,并与我们一同当兵的亚基布,以及在你家中的召会:

门 10

就是为我在捆锁中所生的孩子欧尼西母恳求你;

门 11

他从前对你没有益处,但如今对你我都有益处。

门 12

我现在打发他回你那里去,他乃是我心上的人。

门 13

我本有意将他留在身边,使他在我为福音所受的捆锁中,替你服事我。

门 14

但未得知你的意见,我就不愿作什么,好叫你的善行不象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

门 15

因为他暂时离开你,或者是叫你可以永远完全得着他,

门 16

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弟兄,对我固然是如此,对你,不拘在肉身上,或在主里,岂不都更是这样。

门 17

所以,你若以我为同伙,就接纳他,如同接纳我一样。

门 18

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这都归在我的账上;

门 19

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我并不用对你说,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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