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首先,在加拉太一章十六节,保罗说,他事奉神,乃是因为神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他里面,叫他把祂当作福音传在外邦人中;保罗传扬神启示在祂里面那活的基督,不是知识道理─参徒二六16~19。
既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里面,叫我把祂当作福音传在外邦人中,我就即刻没有与血肉之人商量,
徒 26:16
你起来站着,我向你显现,正是要选定你作执事和见证人,将你所看见我的事,和我将要显现给你的事,见证出来;
徒 26:17
我要拯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
徒 26:18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转入光中,从撒但权下转向神,又因信入我,得蒙赦罪,并在一切圣别的人中得着基业。
徒 26:19
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