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四

二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应当在爱和光中行事为人─弗五2、8:

1 爱是神内在的本质,光是神外显的元素─约壹四8、16,一5。

2 我们这些神儿女的日常行事为人,该由神爱的本质和神照耀的元素二者所构成;这该是我们行事为人内在的源头─弗五2、8。

3 “要在爱里行事为人,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献与神,成为馨香之气”─2节:

a 以弗所书的目标,乃是要带我们进入神的爱,就是祂内在的本质里,使我们在甜美的神圣之爱里享受祂的同在,而像基督一样地爱别人─25节:

㈠ 在爱的情形与气氛中,我们被神浸透,在祂面前成为圣别、没有瑕疵─一4。

㈡ 我们在其中为着长大而生根并为着建造而立基的爱,乃是我们实际认识并经历之神圣的爱─三17。

周四晨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