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那灵乃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终极完成─加三2、5、14,五5、16、18、25,六8:
我只愿问你们这一件,你们接受了那灵,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加 3:5
这样,那丰富供应你们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加 3:14
为叫亚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稣里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借着信,可以接受所应许的那灵。
加 5:5
我们靠着那灵,本于信,热切等待所盼望的义。
加 5:16
我说,你们当凭着灵而行,就绝不会满足肉体的情欲了。
加 5:18
但你们若被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加 5:25
我们若凭着灵活着,也就当凭着灵而行。
加 6:8
为着自己的肉体撒种的,必从肉体收败坏;为着那灵撒种的,必从那灵收永远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