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三一神乃是“那灵”─三2、5、14:
加 3:2
我只愿问你们这一件,你们接受了那灵,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加 3:5
这样,那丰富供应你们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加 3:14
为叫亚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稣里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借着信,可以接受所应许的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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