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三一神乃是“那灵”─三2、5、14:

加 3:2

我只愿问你们这一件,你们接受了那灵,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加 3:5

这样,那丰富供应你们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加 3:14

为叫亚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稣里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借着信,可以接受所应许的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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