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呼召、赦免、称义信徒,与信徒和好,并接纳、重生、洗净、圣别、荣耀信徒─罗八30、33,五10,十四3,帖前二12,五23,来八12,彼前一3,约壹一9。

罗 8:30

祂所预定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 8:33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有神称我们为义了。

罗 5: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里得救了。

罗 14:3

吃的人不可轻视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审判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

帖前 2:12

要叫你们行事为人,配得过那召你们进入祂自己的国和荣耀的神。

帖前 5:23

且愿和平的神,亲自全然圣别你们,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得以完全,无可指摘。

来 8:12

因为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绝不再记念他们的罪。"

彼前 1:3

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当受颂赞的,祂曾照自己的大怜悯,借耶稣基督从死人中复活,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有活的盼望,

约壹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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