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题:民数记结晶读经(一)
1 神圣的三一与拿细耳人被分别出来有关,由祭物─燔祭、赎罪祭、平安祭和素祭─所指明─11~12、14~17节。
民 6: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因死人而有的罪遮罪。他要在当日使自己的头分别为圣;
民 6:12
他要将自己分别出来的日子,重新分别出来归给耶和华,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那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因为他在分别出来的期间被玷污了。
民 6:14
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就是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
民 6:15
并一筐子无酵饼,就是细面调油的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
民 6:16
祭司要将这些奉到耶和华面前,献上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
民 6:17
也要把那只公绵羊连同那筐无酵饼,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