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在神的国里在神行政下实行神的旨意,为使召会作神的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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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约壹二17,太七21,彼前一17,二24,五6~7、10,加六10、15~16

壹 我们要在神的国里实行神的旨意─太七21,十二50:

一 “唯独实行神旨意的,永远长存”─约壹二17:

1 世界抵抗父神,世界上的事抵抗神的旨意─15~16节:

a 在积极一面,我们有父和祂的旨意。

b 在消极一面,我们有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2 我们要经常不断地实行神的旨意,不是偶尔为之;用于十七节的“实行”这动词,在原文指因着住(在一些事里)而习惯且持续地行(那些事)。─引用经文

二 我们要在来世进入诸天之国的实现,就必须在今世实行我们父的旨意─太七21~23,六10,十二50,启四11,罗十二2,弗一5、9、11,五17,西一9,四12:

1 国度完全是神旨意的事,并全然完成了神的旨意;事实上,国度就是神的旨意─太六10。

2 诸天之国宪法的终极结果,乃是天父的旨意─七21。

3 我们是国度的子民,在地上实行父的旨意─21节,十二50。

4 我们要实行父的旨意,就必须进窄门,走狭路─七13~14:

a 窄门把旧人、己、肉体、人的观念、世界同其荣耀,都摒除在外;只有合乎神旨意的,才能进去。

b 当我们走在狭路上,我们就受到一种奥秘、看不见、内在的管治所约束,并且我们活在这管治之下。

5 凡实行父旨意的,就是主耶稣的亲人─十二50:

a 基督这位属天的君王,总是降服于父的旨意,接受神的旨意作祂的分,不抵抗任何事─十一28~30,二六39。

b 凡实行父旨意的,就是帮助主耶稣的弟兄,同情祂的姊妹,以及柔和慈爱的母亲。

6 父永远的旨意是要把召会建造在子基督这磐石上─十六18,弗二21~22,四16。

贰 我们要在神的国里实行神的旨意,就必须过一种在神行政下的基督徒生活─彼前一17,二24,五6~7、10:

一 彼得的著作将基督徒生活与神的行政结合,启示出基督徒生活与神的行政乃是成对且并行的─彼前一17,二21、24,三15,四17,五5~8:

1 彼得前书的主题是神行政下的基督徒生活,特别在神对祂所拣选之人的对付上,指出神的行政─一2。

2 彼得后书的主题是神圣的供备与神圣的行政,指出神在管理我们时,供应我们所需要的一切─一1~4,三13。

3 神借着审判来管理;神的这审判是为施行祂的行政─彼前一17,四17。

4 彼前一章十七节所说,父所施行的审判,乃是神现今、每天在行政上对付祂儿女所施行的审判。─引用经文

5 神审判任何不符合祂行政的事物;所以,在今世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乃是在神每天的审判之下─17节。

二 我们既是在基督里的信徒和神的儿女,就该过一种在神行政下的基督徒生活─约三15,一12~13,彼前四13~19,五6~7:

1 彼得的书信启示,基督使我们能接受神借着苦难所施行的行政对付─彼前一6~8,二3~4、19、21~25,三18、22,四1、15~16,五8~9。

2 在基督的死里,我们已经向罪死了,使我们在基督的复活里,得以在神的行政下向义活着─二24:

a 向义活着就是要满足神行政的要求─24节。

b 我们在基督徒生活中,应当过一种与神行政中义的要求相合的生活─诗八九14,太五6、10。

3 我们该谦卑服在神那执行祂行政之大能的手下─彼前五6:

a 六节中“神大能的手”是指神执行祂行政的手,特别见于祂的审判中─一17,四17。

b 谦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乃是让神把我们作成谦卑的;然而,我们必须与神的工作合作,甘愿在神大能的手下成为谦卑、卑微的─五6。

4 我们该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祂顾念我们─7节。

5 我们该将我们的魂交与那信实的创造主─四19:

a 神能保全我们的魂;祂慈爱信实的照顾,随同着祂在行政管理中的公平。

b 当神在祂的行政上审判我们时,祂仍在爱里信实地照顾我们;我们遭受祂管教的审判时,该将自己的魂交与我们创造主信实的照顾─太十28~30,十一28~29。

6 当我们活在神的行政下时,全般恩典的神要亲自成全我们,坚固我们,加强我们,给我们立定根基─彼前五10。

叁 在神的国里在神行政下实行神的旨意,结果乃是产生召会作神的以色列─加六10、15~16:

一 神新约的经纶不仅是要将我们作成神的儿子,更是要将我们作成神的以色列;真以色列,属灵的以色列,乃是召会─弗一5,来二10,罗八14、19,加三26,四6~7,六16,太十六18。

二 我们要成为这样的以色列─神的君王─以执行神在地上的行政─六9~10。

三 使徒保罗将基督里的众信徒─信仰之家的人,就是新造─视为神团体的以色列─加六10、15~16,三7、29。

四 在神新约的经纶里,我们已成为神的儿子和神的以色列─加三26,六16:

1 我们是神的儿子─神家的成员─为着祂的彰显─10节。

2 我们是未来的君王─命定要作君王的人;君王职分与神的以色列有关─启五10。

3 我们的定命是作神的儿子彰显神,也是作君王在神的国里掌权─二一7,二二5下,十二5上。

五 作为神的以色列,我们代表神行使祂的权柄,在地上执行祂的行政,为着成就祂的定旨─创一26、28,路十19,启十二5、7~11:

1 神要祂所造的人来对付祂所造的撒但,为要将地归还给神─诗一四九7~9。

2 神需要人作神的工─管理祂的造物,宣扬祂的得胜,并使撒但受亏损─创一26。

职事信息摘录:

遵行神旨意的意义
成就神的意思

“不寻求自己的意思,只寻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
什么叫作遵行神的旨意呢?就是不求、不随、不成就自己的意思,只求、只随、只成就神的意思。我们常听见人说,我祷告清楚了,神的旨意要我到哪里哪里去;或说,神的旨意要我作什么什么。有的人说,我这样经营买卖是神的旨意;有的人说,我这样进行婚姻是神的旨意。但是这些话靠得住么?这样以为是照神旨意而行的人,真是已经将自己奉献给神,要为神活着么?真是不求、不随、不成就自己的意思,只求、只随、只成就神的意思么?恐怕很有问题吧!所以许多所谓照神旨意而行的人,并非真正遵行神的旨意,因为他们还没有把自己献给神,来为神的旨意活着;还是把自己扣住,保留在自己手中,还是活在自己的意思里。
真正遵行神旨意的人,是绝对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神的意思。这是主耶稣在地上的作人,所给我们看见的。在人类中,起码有祂这位拿撒勒人耶稣,在地上活着,是这样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神的意思。祂虽然与神原为一,原是平等的,但祂甘心来到地上,站在一个受差者的地位,遵行神的旨意,在凡事上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祂来者的意思。这才是遵行神的旨意。
“看哪,我来了,神啊,是要实行你的旨意(我的事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十7)
这是主来到地上作人的时候,对神所说的话。这话给我们看见,主遵行神的旨意,是照着神的圣经所记载的。所以这也叫我们知道,遵行神的旨意,就是照神的话语─圣经─而行。圣经把神的旨意,在各方面都启示出来。凡是祂在我们身上所要成全的,凡是祂所要我们作的,以及在凡事上祂所要我们有的作法,在原则上祂都在圣经里启示我们了。所以,我们真的要遵行祂的旨意,真的要只求祂的意思,我们就必须认识圣经,就必须在凡事上看神的话怎么说,就必须从神的启示─圣经─里,在原则上找出神对每一件事的意思。就是为这个缘故,要遵行神的旨意,照着神的意思而行的人,对圣经就不能马虎,必须花工夫好好地读。
你要遵行神的旨意,不能只简单凭着你所以为是神意思的而行。你不能光祷告几次,就断定说,什么什么是神的旨意,或怎么怎么是神的意思。这是不可靠的,也是最危险的!我们常会─并且太容易─受自己的“以为”欺骗,被自己的“想”、“看”抓住。我们必须把自己的“以为”、“想”、“看”,带到圣经跟前,让神的话来裁判。凡不肯让这些─“自己以为”、“自己想”、“自己看”─被神的话征服的,都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你在每一件事上,都必须把这些放下,来看神的话怎么说,怎么定规。有的事,神将祂细则的意思告诉我们;有的事,神只在原则上启示我们。比方,神的话告诉我们:“你们[信徒]跟不信的,不要不配地同负一轭”[林后六14],这是一个大的原则。凭这个原则,你在好些事上就可以知道神的意思。像在婚姻的事上,你就知道一个信的弟兄不能和一个不信的女子通婚;一个信的姊妹也不能和一个不信的男子相配。我们若这样照着神话语里的意思而行,就是遵行神的旨意。
“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二二42)
这是主在客西马尼园中的祷告。这时,祂就要被卖受害了,所以祂祷告神,求神不要成就祂的意思,只要成就神的意思。主这个祷告,说出什么是遵行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就是不要成就自己的意思,只要成就神的意思。主这样祷告三次之后,就清楚知道是神的意思,要祂到十字架上受死,所以就甘心顺服。所以就是连殉道,连为主受苦受死,也该是神的意思,不该是自己的喜欢,自己的发愤。自告奋勇,热心向前,不能代替神的意思,就是在为主受苦殉难的事上,也不能成为神的意思,只不过是自己的倾向、喜悦而已,所以不能算是遵行神的旨意。主因为清楚知道是神要祂受死,所以在下面祂说:
“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约十八11)
主在这里所说的“那杯”,乃是指着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和其中的一切痛苦。祂说,那是神所给祂的,所以祂不能不喝,不能不接受。这告诉我们,主的受死,虽然是祂所甘心受的,却不是祂的爱好,乃是神所给祂的杯,所量给祂的分。祂接受这个,就是成就神的意思,也就是遵行神的旨意。所以主的受死,乃是遵行神旨意的最高标本,给我们看见,遵行神的旨意,不是以行善事、美事为准则,乃是以接受神所量给的为定规。许多善事、美事,不一定是神所量给我们,要我们作的,所以我们作了,不能算是遵行神的旨意。等一等我们要看见,连有人传道、赶鬼、行异能,都不算是遵行神的旨意,因为那不是神所量给他们,要他们作的。我们不要以为善事、美事或属灵的事,就是神的旨意。这些不能代替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固然都是善的、美的,都是属灵的,但善的、美的或属灵的,不一定是神的旨意;必须是神所量给我们的,才是神的旨意。我们所作的善事、美事或属灵的事,必须是神所量给我们去作的,必须是神所支配我们去作的,才是神的旨意所要我们作的。连我们爱弟兄,都该是如此,都该是受神的支配,照神所量给我们的去爱,不该是滥爱。只有神所量给我们,所派给我们的,才是神的旨意所要我们作的;我们去作,才是遵行神的旨意。
一个人在起头跟随主的时候当然要对付罪,除去一切不法不义的事。但是作合法公义的事,不一定是遵行神的旨意。必须作神所要你作的,所量给你作的,才是遵行神的旨意。我们初初跟随主,要讨主喜悦的时候,多是以善为标准。但慢慢主给我们看见,应该以神为标准。主要给我们看见,我们是祂的奴仆,该受祂的支配,不该照我们自己的意思,或别人的看法,来定规什么。只要是祂所要我们作的,就是我们和别人都看为不好不对,我们也该作,并且我们作了,就是遵行祂的旨意。有一次在西乃山下,神吩咐利未人杀他们的弟兄[出三二27],在人看来或许是不对不好的,但那是神所要他们作的,他们作了就是遵行神的旨意,讨神的喜欢。所以遵行神的旨意,是只以神为标准,只以神的意思为定规,不以良善、道德为准则,不以自己的喜爱和人的看法为断定;只活在神的光照之下,受神的支配,不活在人的褒贬之下,受人的影响。
“思念神的事,……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太十六23~24)
跟从主,就是思念神的事。照主所说的,这是以“否认己”和“背十字架”为条件的。照二十五节的解释看,这个“否认己”和“丧失魂生命”有绝对的关系。所以这里所说的“己”,是重在我们的魂或魂生命。我们魂里主要的东西,是心思、意志和情感,有思想、有主张、也有情感作用。所以否认己,就是否认魂里的这些东西,就是否认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看法、自己的主张、自己的定规、自己的情感、自己的爱恶喜厌。凡出于你自己的思想、眼光、主张、定意、倾向、爱好,……你必须都否认、都舍弃,你才能思念神的事,而跟从主,也才是遵行神的旨意。
主说这个话,是在什么时候呢?乃是在祂告诉门徒,祂要上耶路撒冷去受害,彼得听见,就拉祂到一边,责劝祂说,主啊,神眷怜你的时候。彼得刚对主说,“主啊,神眷怜你,这事绝不会临到你”;主就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面去吧!你是绊跌我的,因为你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22~23]你看!彼得对主的关心,对主的爱心,竟然有撒但在里面!撒但还会叫人爱主呢!不过他这个叫人爱主,不是叫人思念神的事,乃是叫人思念人的事;不是叫人遵行神的旨意,乃是叫人随从自己的心意。撒但常是借着好事,以好事为题目,跑到人的意见里,耸动人的“己”,叫人的“己”有活动,以阻挡神的旨意。所以主才叫我们否认己;否认己的意思,尤其是在好事上!好事常是神旨意的仇敌,常是我们的己、我们的意思逞能的所在,常是撒但利用我们以破坏神旨意的场合。所以我们要遵行神的旨意,必须防范好事!必须在好事上提防我们的好心、我们的见地─我们的“己”!
许多人以为背十字架,不过是受苦,不过是为主受苦。但受苦─甚至为主受苦─不一定是思念神的事,遵行神的旨意。受苦─尤其是为主受苦─有时很可能是出于我们的意思,是我们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选择,不是出于神的意思,不是神对我们所定规的,不是神所量给我们的,所以还有我们的“己”在里面。真正的背十字架,乃是思念神的事,遵行神的旨意。神的旨意,都是要我们“己”的命的。所以真正的背十字架,不仅是受苦,更是否认自己;不是叫自己受苦,乃是承认自己该在死地。因为十字架的目的,不仅是叫人受苦,更是叫人死。当主钉十字架的时候,也已经将我们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现在承认这十字架的死,不让这十字架的死离开我们,借着这十字架的死,站在死地否认自己,和自己的意见、眼光、爱好、选择并自己的一切,就是背十字架,也就能跟从主,也就能思念神的事,而遵行神的旨意。

验证

“叫你们验证何为神那美好、可喜悦、并纯全的旨意。”(罗十二2)
这里说要明白神旨意的末一步骤,是验证。验证,就是在每一件事上,都查看什么是神那美好、可喜悦并纯全的旨意。这需要我们站在奉献的地位上,不跟随世界的世代,只用更新的心思,照着神的话语─圣经,凭着灵里的感觉,对照环境的情形,来验证。在每一件事上,都要站在神这一面,在奉献的实际里,来查看神的意思;都要绝对在世代之外,用神的眼光,用受过神的教导、更新的心思,来审查、鉴别事情的动机、目的和性质;都要用圣经的明训、原则和例子,来测验、考证神的旨意何在,并事情是否合于神的旨意;都要用灵里的感觉,来试摸、判明神的意思如何;也都要看环境如何示意,如何证明。我们如果肯这样验证,就不难明白神的旨意。

有心实行

“人若立志实行祂的旨意,就必晓得……。”(约七17)
这里说,人若立志─就是有心─实行神的旨意,就必晓得。所以要明白神的旨意,不只要有心明白,还要有心实行。神不肯将祂的旨意指示无心要明白的人,也不愿把祂的旨意告诉光有心要明白,而无心要实行的人。只有有心要明白,且有心要实行的人,才能得着神给他晓得神的旨意。所以我们要明白神的旨意,就得有心实行,立志实行(圣经要道第二册,五〇〇至五〇七、五一一至五一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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