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题:腓立比书中所启示的认识、经历并享受基督

第四周 认识基督并祂复活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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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目

五 腓立比三章十节的“认识”等于“经历”:─引用经文

1 认识基督意即经历祂,享受祂,有分于祂,并分享祂─9~10节。

2 因此,认识基督就是借经历祂而领略祂─8节。

六 要认识基督,不仅要有关乎祂的知识,更要赢得祂那独特的人位─8节,林后二10,参西二9、16~17:

1 赢得是需要出代价的─腓三7~8。

2 赢得基督就是出代价以经历、享受并支取祂一切追测不尽的丰富─弗三8,参启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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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三9~11 并且给人看出我是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借着信基督而有的义,就是那基于信、本于神的义,使我认识基督、并祂复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或者我可以达到那从死人中杰出的复活。

保罗既然已经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他为什么仍然寻求要认识祂?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乃是来自启示。但腓立比三章十节所说的认识基督,不是来自启示,乃是来自经历。照我所经历的,这里的认识等于经历。认识祂意即经历祂,享受祂,有分于祂,并分享祂。以吃东西为例:首先你挑选了几样东西,付了钱,然后就要加以烹煮。你吃了烹煮好的食物,就会认识你所买来的食物。照样,我们也需要付代价来得着基督,并给人看出是在基督里,不是有出于自己的义,乃是有那是神自己的义,借我们在信里而活出来。在这样的光景里,我们借着每次经历一点基督而认识基督。仅仅听信息并借启示看见基督是不够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册,五五六至五五七页)。

信息选读

在道理上领会给人看出我们是在基督里面是一回事,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给人看出我们是在基督里面,完全是另一回事。我若到你家去看望你,我会看出你在哪里?我会看出你在好行为里面,还是在基督里面?别人观察我们的时候,我们在哪里,指明我们生活的范围。我们若活在文化里,别人就看出我们是在文化里。我们若活在好行为里,别人就要看出我们是在我们的行为里。不论我们活在什么范围里,别人就要看见、观察并发现我们是在哪里。当保罗还凭律法活着的时候,别人看出他

是在律法里面。但有一天,他开始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他看见一个异象,就是基督必须是他的一切:爱、恩慈、谦卑、智慧、忍耐、意向、态度,甚至是他的言语、发表和表情。因他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他就甘心将万事看作亏损。不仅如此,他还亏损万事,看作粪土,为要赢得基督,并且给人看出他是在基督里面。

我们必须有异象,看见基督的宝贵。然后,我们必须赢得我们所看见的这位基督。例如,有一个人去参观珠宝店,看到陈列着许多贵重的物品。看见这些物品是一回事;但是,赢得这些物品是另一回事。要认识基督,不仅要有关乎基督的知识,更要赢得祂那独特的人位。基督是神格丰满的具体表现(西二9),又是一切正面事物之影儿的实际(16~17)。赢得是需要出代价的。赢得基督就是出代价以经历、享受并支取祂一切追测不尽的丰富(弗三8)。我们既赢得基督,就该也活在祂里面,成为一班在经历上在祂里面的人。这样,当别人看见我们或观察我们的时候,就会看出我们是在基督里面。人不会看出我们是在自己的美德里面;我们会给人看出我们是在基督里面,并且只在基督里面。哦,愿我们都赢得祂,并且给人看出我们是在祂里面!愿我们都愿意亏损万事,看作粪土,为要给人看出我们是在基督里面。

我们若赢得基督,并且活在祂里面,祂作为我们的义,就要成为我们在神和人面前的彰显。这样,人不只笼统地看出我们是在基督里面,人也要看出我们是在义里面,这义就是基督自己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唯有当人看出我们是在基督里面时,主才会得着满足。照样,当人看出信徒是在基督里面时,服事主的人才会喜乐并满足(腓立比书生命读经,一九六至一九七页)。

参读: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二十篇;新约总论,第一百四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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