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
《信徒对变化的经历》
第六章 神在灵里的拯救
读经:罗马书五章十八至十九节,二十一节,六章三至十一节,十四节,七章四至六节,八至十一节,十四至二十四节,八章一至十一节,二十六至三十节,十六节。
保罗写的罗马书可分为好几部分。第一部分是从一章至五章十一节,第二部分是从五章十二节至八章末了,第三部分是从九至十一章,第四部分是从十二章至这卷书末了。前二部分分别论到人需要神藉着基督而有的救赎和拯救,第三部分说到在神拣选里神圣的恩典,第四部分告诉我们如何照着所蒙的救赎和拯救而行。
神的救赎和拯救
罗马书第一部分说到神的救赎,第二部分论到神在基督里的拯救。我们必须看见救赎和拯救之间的不同。救赎是神在基督里为我们所作的事,但这事是在我们外面。另一面,拯救是神在基督里,不仅是为着我们,也是在我们里面所成就的。因此,救赎是客观的,而拯救是主观的。
因着我们有两大难处,于是神成功救赎并拯救我们。首先,我们在神面前有许多罪,就是罪恶的行为。我们犯了这些罪,结果就照着神公义且圣别的律法被祂定罪(参罗三23)。然而,我们的罪行并不是我们在神面前惟一的难处。我们另外的难处是,我们是有罪性的罪人。我们不仅犯罪,我们本身还有罪性,所以是罪人。因着我们的两大难处,神就必须为我们作两件事。首先,祂必须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祂必须为我们作一件事,以应付祂公义、圣别之律法的要求,并且释放我们脱离律法。神在基督里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赎。基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并且为我们死了。基督救赎的死,已经应付神律法一切的要求(太五17,罗十4,来九14,彼前一19)。因着基督救赎的死,我们已蒙救赎并得释放,免于神公义、圣别律法的定罪(加四5)。我们听见这些喜信,圣灵就在我们里面作工,并且将信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相信基督救赎的死,而接受基督作我们的救主(罗十17,14)。我们信入基督,就藉着相信那死于十字架,救赎我们脱离神律法定罪的主耶稣基督,而蒙神称义(徒十三39)。我们不再在神的定罪之下;我们蒙神称义(罗五18)。这就是救赎(三24,五1)。
我们已蒙神称义,所以不再受神照着祂公义和圣别律法的定罪。然而即使我们罪行的难处已得解决,我们还有第二个难处:我们有罪性。神要拯救我们脱离罪性,就必须再作事。祂救赎我们并不够;祂还必须在基督里拯救我们脱离罪性。祂的救赎对我们是客观的,而祂拯救我们是主观的,并且在我们的经历中对我们更为要紧、重要。倘若没有神的拯救伴随着神的救赎,倘若仅仅有神的救赎,我们就无法蒙拯救脱离我们里面的罪性。虽然我们能得神称义,但我们绝不能模成神长子的形像(八29)。因此,我们不仅必须蒙救赎,因而蒙救拔免于神公义律法的定罪;我们也必须从我们的罪性,从我们天然的人蒙拯救,而模成基督的形像。
在亚当里,在基督里,在肉体里,以及在那灵里
罗马书第二部分陈明四个非常重要的人物。第一个人物是亚当,就是在罗马五章所陈明的,特别是从十二节开始。六章陈明第二个人物——基督。第三个人物是七章所陈明的肉体。第四个人物是我们在八章所看见的那灵。我们若在以上的每一个人物加上介系词‘在……里’,就有四个‘在……里’——可视为罗马书这四章的标题:‘在亚当里’(五),‘在基督里’(六),‘在肉体里’(七),和‘在那灵里’(八)。这四个人物也形成彼此相抵的两对:基督对亚当,和那灵对肉体。基督解决亚当的难处,而那灵是惟一能解决肉体难处的。
肉体与亚当有什么关联?那灵与基督又有什么关联?我们能藉着问另一对问题,来答覆这两个问题:今天亚当在哪里?今天基督又在哪里?这两个问题该使我们领悟,肉体与亚当有关,那灵与基督有关。亚当在肉体里,而肉体是亚当的彰显、活出。换句话说,肉体是藉着我们所活出之亚当的实际。照样,基督在圣灵里,那灵是基督的彰显。换句话说,那灵是凭着我们并藉着我们所彰显、所活出之基督的实际。所以,罗马五章的实际是在七章,六章的实际是在八章。罗马五章记载有罪的亚当,但我们必须查考七章,来看亚当的实际和生活。同样的,虽然罗马六章记载基督,但我们必须到八章寻找基督的实际——那灵。因此,亚当的实际是在肉体里,基督的实际是在那灵里。
我们越活在肉体里,就越彰显亚当。我们若看见一个人从早到晚活在肉体里,实际上就是从早到晚看见亚当;因为活在肉体里就是彰显亚当。凭着同样的表记,我们越活在那灵里,就越彰显并显明基督。我们若活在那灵里,人就会看见我们里面和我们身上的基督。原则上,我们只要在圣灵里生活,就会模成基督的形像,变化成为基督的样式,并且我们会在日常生活中彰显基督(罗八29,林后三18,腓一20)。
拯救是在那灵里得以实化
我们蒙神救赎并称义,但若单单只有神的救赎和称义,神就仍在我们外面。我们不仅蒙了神的救赎,神自己还在基督里藉着那灵进到我们里面。这就是为什么在罗马书第二部分末了,我们发现‘基督……在你们里面’,‘神的灵……住在你们里面’,‘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住在你们里面’这些发表(八10,9,11)。基督拯救我们时,救赎我们的神对我们就不再仅仅是客观的。反之,救赎我们的神对我们成为主观的神。祂现今不仅是在诸天之上的神,也是在我们里面的神。现今神在基督里作为那灵能进到我们里面,现今我们与神调和为一。祂作为那灵能与我们的灵同作见证(16)。祂的灵与我们的灵,二灵能联合为一(林前六17)。拯救是在那灵里;拯救绝不能在那灵以外得着实化。
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在那灵里实化神的拯救,这是我要与你们交通的中心点。拯救不在于教导或改正,乃在于那灵。罗马书强调灵神现今在我们的灵里,作我们活的拯救。我们若要实化神的拯救,就必须在那灵里,认识生命之灵的律,认识如何照着调和的灵而行,并认识如何与那灵合作(八2,4~6,14)。
我们在亚当里并在基督里的承受
现在让我们更详细的看我们蒙拯救这件事。所有的孩子都从他们的父母承受某些事物。作为亚当的子孙并在亚当里的人,我们主要承受了两样事物——罪与死(罗五12,林前十五22)。罪在神的定罪之下,并且总是带进死(罗六23)。因着我们是罪人,并且是有罪的,我们就受制于死,并且注定最终要死。不仅如此,圣经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死了(弗二1,5)。因此,作为亚当的后裔并在亚当里的人,我们乃是罪人,我们也是有罪的。不仅如此,我们在死之下,我们是死的,我们将来也会死。我们从亚当承受的两件主要的项目就是罪与死。
正如在亚当里我们有所承受,在基督里我们也有所承受。基督与亚当相对;因此,我们在基督里的承受与我们在亚当里的承受相对。在亚当里我们承受罪,在基督里我们承受义(罗五12,19);在亚当里我们承受死,在基督里我们承受生命(林前十五22,罗五18)。义与罪相对,生命与死相对。义带给我们救赎,生命拯救我们脱离罪性。我们现今蒙了作我们义的基督所救赎,并蒙了作我们生命的基督所拯救。我们必须领悟,我们不是蒙了基督的义所救赎,我们乃是蒙了作我们义的基督自己所救赎(林前一30,耶二三6)。照样,我们蒙了作我们生命的基督所拯救。在基督里,我们承受义与生命。
从亚当里迁到基督里
因着我们生为人,我们就在亚当里。我们藉着死与复活从亚当里迁到基督里。藉着死我们能从亚当里迁出,藉着复活我们能迁到基督里。我们能说,藉着死,我们‘死而从亚当出来’,藉着复活,我们‘复活进到基督里’。惟有藉着死与复活的过程,我们才能从亚当的范围迁到基督的范围。
我们如何能死而复活?死而复活不是简单或小可的事。这里我们必须看见奇妙的事。这死与复活都已由基督成就。我们若与基督联结并与祂联合为一,祂已过所经历的就会成为我们的经历,我们的历史。一旦我们与基督联结并联合为一,我们就有漫长的历史。一旦我们在基督里,我们的背景就远超过我们在基督里之前的背景。既然我们现今在祂里面,我们就必须领悟,我们已在耶路撒冷城外钉在十字架上,埋在坟墓里,并从死亡和坟墓里复活。基督所经历的现今就是你的历史,祂的历史就是你的历史。祂死在十字架上时,你在祂里面死了。祂被埋葬时,你在祂里面被埋葬了。祂复活时,你在祂里面复活了。你在祂里面,你与祂联结,你与祂联合为一。因为这是事实,使徒保罗就能宣告:‘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我们……和祂一同埋葬,’并且神‘叫我们在基督耶稣里一同复活’(罗六6,4,参8~9上,弗二6)。在基督里,我们已经钉十字架、埋葬并复活。我们需要有这异象、启示:这事实已在基督里完成。你若在圣经里看见这事实而有所领悟,这就是你的立场,无人无物能摇动你。要一直算定你已经死了,埋葬了,并且复活了。要确信发生在基督身上的,也发生在你身上;要接受这事实作你的立场。
我们天然的心思可能相当难以领会,基督的历史就是我们的历史。我二十几岁时,读到罗马书里这些事,却不能领会。我对主说,‘你一千九百年前死在十字架上,怎么可能我那时也死了?’虽然我起初不能领会这点,但有一天主开启我的眼睛。这相当简单。今天在美国发生的事件,能在事发的同时在远东的电视上看见。因着电的缘故,这是可能的。我们能说那灵就像这例证里的电。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今天在那灵里能被我们实化。照着这例证,在美国所记录的事件,也能藉着电子设备储存,许多年后在远东重播再现。同样的,基督许久以前所作的一切事,在圣灵里能传输给我们。
圣灵没有空间或时间的问题。我们是否经历基督的历史,在于我们是否在圣灵里。我们若在圣灵里,基督的死与复活对我们就会非常真实;这是因为这些事实藉着那灵,并在那灵里传输给我们。惟有在那灵里,我们才能实化基督死与复活的实际。正如没有电和电视,在远东的人不可能看见在美国所发生的事;若没有那灵,我们也不可能经历基督之死与复活的实际。正如电使人自然且容易的看得见远方的事件,圣灵也使基督所经历的一切成为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故事。我看见这异象那天,非常喜乐。我对主说,‘主啊,现在我知道我在你里面。我与你是一。你的经历就是我的历史。你死我也死,你复活我也复活。现今藉着你的死与复活,我从亚当出来,进到基督里这是对罗马五、六章实际的经历。
向着律法是死的
我们不再在亚当里,乃在基督里,这是事实。然而,我们必须领悟,我们的历史是非常复杂的。在我们的历史里,除了基督的十字架、死和复活以外,还有摩西的历史。摩西是颁赐律法者,神的律法是藉着他颁赐的(约一17)。亚当给我们罪与死,基督给我们义与生命。但在亚当和基督之间,有另一个人名叫摩西,律法是藉着他颁赐的。
律法是个难处。虽然神的律法非常美好,但我们需要忘掉它。我放胆的告诉你们,要忘掉神的律法,因为照着神的话,律法与我们无关;事实上,对我们信徒来说,律法是不相干的(罗六6,七4,加二19)。我们已从亚当被带出来,现今我们在基督里。在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我们都不该想要接触。既然律法是在基督以外,我们就不该想要接触它。
然而,忘掉律法不是这么简单。就着事实说,我们虽然想要忘掉律法,但我们忘不了。可能我们昨天能忘掉它,但今天也许有人到我们这里来提醒我们:照着律法我们必须爱我们的邻舍。这样的教导使我们记得律法。我们常使自己想起律法。我们早晨向主的祷告也许将自己带回律法。我们也许祷告求主帮助我们遵守这样的律法:行善、孝敬父母、服从丈夫、爱妻子等。你也许提醒我,这样的律法是使徒保罗所教导的。但我反过来要提醒你,保罗告诉作儿女的要顺从父母时,乃是告诉他们要‘在主里’这样作(弗六1)。无论顺从父母、爱妻子、或服从丈夫,我们绝不可在基督以外作这些事。反之,我们必须在基督里,在基督的范围里作这些事。今天我们最大的难处乃是想要遵守律法。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我特别难以胜过,就是我的骄傲,或说我倾向于轻看别人。骄傲是我最难的问题。到我快三十岁时,我每天向主祷告,愿祂帮助我谦卑。然而,我始终必须为着我的骄傲向主悔改,并求祂赦免。一个早晨又一个早晨,一天又一天,我就着我的骄傲恳求主。但有时候,甚至才吃过早餐,我就必须为着我的骄傲向主悔改。有时候我会祷告:‘主,刚才早餐后我又骄傲了,我轻看弟兄们。赦免我。主,帮助我从现在直到正午不要骄傲。’但我的经历证明,主从来没有在这件事上帮助我。主不仅从来没有答应我的祷告,还经常差遣人到我这里引起我的骄傲。有时候我快到中午还不曾骄傲,就会喜乐的告诉主:‘主,只剩下几分钟就到正午。有你的帮助我会成功。’但在我结束这样的祷告之前,一位非常乖僻的弟兄会到我这里来,我的骄傲就会被激起。不久我察觉无法帮助自己,在骄傲的事上我永远不会成功。我的故事是失败,而不是成功的故事。我虽然一直努力,却一直失败。然后有一天我读罗马书时,主给我看见,我们不仅向罪死了,也向律法死了。七章四节说,‘你们……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死人既不能犯罪,也不能遵守律法。遵守律法不是死人的本分。死人没有义务遵守律法,因为他们既死了,就与律法无关。死人与罪无关,也与律法无关。主在这节圣经里对我说话的那天,我的眼睛得了开启。我赞美主,我不仅向罪死了,也向律法死了。
照着罗马七章,每当我们想要遵守律法,就指明我们是运用我们的己,仍然活在肉体里。换句话说,这意思是我们忘了我们是死的。要一直记得,你若想要遵守律法,你就在肉体里,这意思是罪又活了,你就死了(9)。就着我们与基督同死的意义说,死是好的(六6),但罪复苏所带来的死是不好的。每当你想要遵守律法并活在肉体里,罪就活了,并且与你交战。罪总是胜过你,把你掳去(七23)。主必须开启我们的眼睛,使我们能看见,我们是死了的人,与罪和律法无分无关。这样的死不仅释放我们脱离罪,也脱离律法。
藉着死与复活,我们从亚当出来,并且现今在基督里。不仅如此,我们与律法无分无关。绝不要努力遵守律法。只要记得你已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现今主的灵活在你的灵里。只要跟随祂,与祂同行,并与祂一致。然后你里面最强、最有能力的律,生命之灵的律,就会照顾你,并且会使你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