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二册
《与领头者的交通》
第六章 信仰上的一,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以及长成的人
日期:一九六三年六月十五日
地点:加州洛杉矶
以弗所四章十三至十六节说,“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了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达到了长成的人,达到了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为波浪漂来漂去,并为一切教训之风所摇荡,这教训是在于人的欺骗手法,在于将人引入错谬系统的诡诈作为;惟在爱里持守着真实,我们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长到祂,就是元首基督里面;本于祂,全身藉着每一丰富供应的节,并藉着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联络在一起,并结合在一起,便叫身体渐渐长大,以致在爱里把自己建造起来。”
十三节里说到的一,有两个元素:信仰,以及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真正的信仰包括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然后,我们需要达到长成的人,达到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
信仰上的一,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以及长成的人,不是三件事,乃是一件事。这一乃是属于信仰,属于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并达到长成的人。要注意,这一属于信仰,不属于教训。这里的信仰不是道理。
十四节里的小孩子,与十三节里长成的人成对比。我们已经说过,信仰与道理不同。信仰把我们带进一里,而道理像风一样把我们带离。欺骗的人利用道理,道理是人欺骗手法的遮掩。欺骗的人用诡诈作为,就如蛇在创世记三章里所作的,目的在于将信徒引入错谬系统。撒但,那狡猾的蛇,总是作工欺骗人。每种教训都是风。虽然某种教训也许是合乎圣经的,但我们若坚持那种教训,我们就会误导人注意基督以外的事。今天许多职事乃是欺骗的职事。
十三节里的信仰指我们信的对象,指我们所相信的。这节说到信仰上的一,不是真理上的一。例如,浸水施浸是真理,但这与我们的救恩无关。道理就像小孩子的玩具。我们需要放弃所有的玩具,好成为长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