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

《基督身体的一与召会生活中的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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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以弗所四章里的七个一

读经:以弗所书四章三至六节,十三节。

以弗所四章揭示,我们在外面有信仰上的一,在里面有那灵的一(13,3)。这二者实际上乃是一体两面;当我们有信,也就有那灵。在本篇信息,我们要继续来看信仰上的一,特别要交通到以弗所四章四至六节中所启示的七个“一”。

正如我们所见,保罗在十三节提到的信仰,并不是主观的相信——信的行动,而是客观的信仰——我们所信之事。我们也看见,这客观信仰的内容与基督的身位和工作有关。所有真正的基督徒在信仰上都是一;关乎信仰这事,没有两个真基督徒可以不同。我们也许在许多事上有差异,但我们在信仰上是相同的,甚至就是一。就着那灵而言亦是如此。在所有信徒里面的那灵乃是一位灵(4)。因此,在那灵里,我们不仅完全相同,更绝对是一。身为真正的信徒,我们在信仰上、在那灵里都是一。

使徒保罗在劝勉我们持守那灵的一时(3),他指出七个项目,形成我们“一”的基础。这七个项目就是保罗在四至六节列出的七个“一”:“一个身体和一位灵,正如你们蒙召,也是在一个盼望中蒙召的;一主,一信,一浸;一位众人的神与父,就是那超越众人,贯彻众人,也在众人之内的。”我们可以将这七个“一”整理为两组。第一组包括四个人位:一位父、一位主、一位灵、和一个身体。前三个人位是三一神的三者。从这三者又出来第四个人位,一个团体的人位——一个身体。七个“一”的第二组包含三件事:一信、一浸、和一个盼望。

父、子、灵和身体

我们需要看见,整本圣经的六十六卷书,都与以弗所四章四至六节所启示的四个人位有关。第一个人位——父神,最先在圣经中提到。创世记一章一节说,“起初神创造诸天与地。”整本旧约圣经的内容,乃是从这一节开始向我们启示父神。第二个人位是子神——主耶稣基督,主要启示于新约圣经的四福音书。第三个人位——灵神,是在福音书的末了和使徒行传的开头特别启示出来。接下来,我们在使徒行传开头的部分开始看见第四个人位——基督的身体;这个身体要终极完成于圣经末了一卷书中的新耶路撒冷。

虽然圣经是由六十六卷书组成,却非常简单。在积极一面,圣经只启示四个人位——父、子、灵和身体。这四个人位乃是三一神与蒙救赎之人调和。圣经开始于父,完成于身体的完满彰显——新耶路撒冷。在这两端之间,圣经启示出子与灵。父具体化身于子(约十四10~11),子成为肉体,作为一个神人(一1,14)。那灵从这位成肉体、复活、升天、登宝座的神人而来,也同祂而来,并带着这位奇妙神人所成就的一切(徒二32~33)。这奇妙的灵乃是作父具体化身之子的实化(约十四10~11,16~20),不仅临到信徒身上,也进入他们里面(徒一8,约二十22),重生并变化他们。在这奇妙的灵里,所有的信徒都被建造在一起,成为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3,弗四11~12,16),其终极完成和完满彰显将会是新耶路撒冷(启二一2~二二5)。一信、一浸、和一个盼望,除了父、子、灵、和身体之外,保罗在以弗所四章也提到另外三个“一”:一信、一浸、和我们蒙召的一个盼望。这里所说的信是主观的信。乃是藉着信,三一神能与堕落的人是一,堕落的人也能与三一神联合、联结。在我们听见福音并相信的那一日,信就被分赐到我们里面。在这信里,我们与三一神联结,与祂成为一。

我们在这信里与三一神是一。

在一信之后,保罗提到一浸。我们藉信与神联结之后,就必须受浸。信将我们联于三一神,浸切断我们从前生活中一切旧的牵连和关系。我们藉着信与神成为一时,我们还有许多在从前生活中的老旧事物,需要被了结。这些老旧事物对我们而言,乃是拦阻和捆绑。清理这些老旧、消极事物的路,是藉着受浸将它们埋葬。在罗马六章四节和歌罗西二章十二节,保罗都告诉我们,受浸是埋葬。我们受浸时,一切与我们有关的老旧、消极事物都被埋葬了,结果我们就经历彻底清理我们的过去。因此,藉着信,我们与三一神联合、联结;藉着浸,所有老旧的事物都被了结。

即使我们已藉着信联于三一神,也已藉着受浸,经历已过事物的清理,我们仍具有肉身——旧造的一部分。因此,在我们相信并受浸之后,我们仍在等候一事——要来的荣耀。因着我们正等待着要进入荣耀,这荣耀就是我们的盼望——我们蒙召的盼望。圣经称我们蒙召的盼望为荣耀的盼望(西一W),荣耀的盼望就是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神的众子显示出来,神圣儿子名分的终极完成,同我们身体的得赎(腓三21,罗八19,23~25)。

留在这七个“一”里

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相信并接受以弗所四章四至六节所启示的七个“一”,因此他们在这七个“一”的事上乃是一。这是因为这七个“一”乃是客观信仰的中心。若是我们强调这七个“一”,我们就会喜乐,并会享受我们的一;但若是我们提倡并坚持其他的事,无论那些事有多么好,我们都会成为结党分立的人,在主的身体里造成分裂。身为信徒,我们应当忘记这七个“一”之外的一切。我们应该专注于这七个“一”:一位众人的神与父,就是那超越众人,贯彻众人,也在众人之内的;一主,就是那住在我们众人里面的;一灵,就是那在我们众人里面运行的;一个身体;一信;一浸,完全清理了我们老旧的事物;和一个盼望,就是我们等待主回来,好被带进祂的荣耀里。让我们都以这七个“一”为满足,学习忘记其他的事。

要留在这七个“一”里,我们必须停止强调各种教训和作法,也必须禁止提倡所谓的恩赐。简而言之,我们必须丢弃任何不属于这七个“一”的事物。我们在主里若是年幼的,可能会宝爱不同的教训和恩赐,紧持不放。然而,随着我们的生命长大,我们会逐渐放下这些教训,不再珍赏某些属灵的恩赐,如说方言和医病等。我们越在主里长大,我们的“玩具”就越减少,直到我们只持守四个人位——父、子、灵、身体——和三件事——一信、一浸、一个蒙召的盼望。只有在这七件事里,我们才会是一。这七件事乃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我们没有必要坚持任何其他的事。

当我刚成为基督徒时,我最喜欢讨论的题目,最喜爱的“玩具”,就是浸水施浸。我引用旧约的预表和新约的事实,主张支持浸水施浸的方式。后来,随着我在生命上的长大,我就自然而然放弃坚持只能用浸水的方式施浸。然而,我就像正在长大的孩子,只不过用另一个玩具取代这一个,我开始“玩”但以理预言的七十个七(但九24~27)。同样的,当我在生命上更加长大时,我也丢弃了这个玩具。这些年来,我已放弃许多道理的玩具,但我从未丢弃七个“一”当中的任何一个。

这意思不是说,我们绝不能讲论这七个“一”之外的任何事。许多圣经的教训和作法,在应付某些需要上确实是必需的。然而,我们不该坚持这些事。有一次,我释放了一篇信息,说到信徒在主回来时要得赏赐或受亏损。我相信我的说话是按照圣经。即使是“赏赐”、“亏损”等辞都不是我发明的,而是引自林前三章十四至十五节。信息才结束,有几个人立刻来找我,质疑我的教训的准确性。面对他们的不服,我的回应只是告诉他们,不要把我所说的当作争论的话题。人们若是无法接受我所讲的话,也不应当受揽扰,我也不应当被他们搅扰。我们绝对无意在以弗所四章四至六节所启示的七个“一”之外,再提倡什么东西。只要圣徒们接受这七个“一”,并且爱主、凭祂而活并高举祂,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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