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册
《各种读经记录》
第一章 马太三章读经记录
主耶稣头一次来所带进的国度,不是地上的弥赛亚国,乃是诸天的国(太四17)。我们要进入这国度,必须得重生,也必须被埋葬(约三5)。然而,我们要有分于弥赛亚国,就必须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因此,没有一个外邦人能属于弥赛亚国。主耶稣延迟弥赛亚国,原因不是犹太人弃绝祂。实际上,按照约翰六章十四至十五节,犹太人想要祂作王,但主拒绝他们的请求;这是因为今时代是为着诸天的国,不是为着弥赛亚国。按照行传一章三节,主四十天之久对门徒讲说神国的事,然而这国不是弥赛亚国(6~7)。十四章二十二节说,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患难。整本新约多次提到神的国。
产生召会的元素,乃是悔改的浸、对基督的信,以及属天的国、其掌权、与其治理。
马太三章七至十二节
马太三章九节的“这些石头”表征相信的外邦人,为神所兴起,成为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加三7,29)。在圣灵里的浸是为着生命,在水里的浸是叫人悔改(太三11)。十至十二节的火是指火湖。我们若有真正悔改的心,主会将我们浸在圣灵里;否则我们会被浸在火湖里,那里的火是不灭的(12)。
真实的重生乃是首先被埋葬(由水浸所表征),然后由圣灵所复活(约三5~6)。在此有死与复活的原则在运行。
马太三章九至十节指明,时代有了转移。作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已不再足够。一个人若信靠作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就会像树被砍下来,丢在火湖里。我们必须悔改。
马太三章十三至十七节
马太福音启示主耶稣被引进祂职事的三部分:引荐(三1~12)、受膏(13~17)、与试验(四1~11)。
为什么主耶稣需要受浸?祂不需要悔改,但因着祂是以色列人之一,就需要遵守神所命定的一切规条。主在三章十五节所提到尽全般的义,就是遵守神的规条。
受浸是悔改的事,表明每一个人若要为神所用,无论他是否有罪,都必须被了结并埋葬。
耶稣从水里出来以后,神的灵降下并停留在祂身上(16,约一32~33)。这是神以那灵膏耶稣(路四18)。神以祂自己的灵膏祂的仆人。就身位说,神是三(太三16~17,二八19)。,林后十三14);但就素质说,神是一(赛九6,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神必须是那灵,使祂可以接触人、与人是一、并成为人的生命(约四24,三6,罗八2,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