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八年第一册

《时代的转移与活在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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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新约头一个执事的工作

新约的头一个执事——施浸约翰

本篇信息我们要来看,新约里的头一个执事,和末一个执事。有一件事很有意思,就是这两个执事,他们的名字是相同的。新约的头一个执事是施浸者约翰,末一个执事是使徒约翰,两个都是约翰。一个约翰是新约执事的开头,另一个约翰是新约执事的结尾。我们要从这两个约翰来看,新约里的职事是如何开始,如何结束的。我们将要看见这两个约翰身上的共通之处;这也指明新约的职事从始至终是一致、不更改的,首尾都是一样。

新约职事的背景

我们先从施浸者约翰来看新约职事的背景。在施浸者约翰出来之先,犹太教所形成的宗教已经达到极点。关于犹太教的形成,我们要追溯到主前约两千年前,神拣选了亚伯拉罕,过了约六百年,亚伯拉罕的子孙被神从埃及救出来,到了西乃山下,神就赐下律法,并设立了帐幕的事奉和各种规条。读经的人都知道,律法'帐幕、各种规条,都是基督的描绘,基督的小影,基督的预表。每一条、每一项、每一点、每一面,都是描写基督的。

然而,犹太人仅仅照着字句认识旧约的律法,他们并不明白里头属灵的意思。所以,他们就照着那些字句,一条一条,一面一面的弄成了一个宗教。条条都是道理,面面都是规条,该怎样吃饭,怎样穿衣,作事该怎样作,都有规条。并且这些规条,都是在神的名义下。他们说,这一切都是为着敬拜神作的,都是他们为着敬畏神而有的。除了这些生活的规条之外,还有许多条例,是关乎他们的事奉,事奉的体系,和事奉的制度,以及事奉的人,就是祭司。这些一点也不能有人的选择,条条都有规定,面面都有规律,样样都是规定好了的。

乃是在这个宗教的背景之下,施浸者约翰出来了。他就是出身在这样一个祭司的家庭里;他非但是一个道地的犹太人,并且是从犹太人事奉神的阶级里产生出来的。他父亲是一个祭司,所以他一出生就自然是个祭司。

约翰出到旷野

约翰的出身虽然是这样,但圣经记载说,约翰出到旷野(太三1)。约翰身为祭司,照旧约的规定,应当住在圣殿。然而,他一反已往的规条,而出到旷野。出到旷野,就是离开人群社会,离开宗教文化。约翰若住在人群中,就是住在耶路撒冷,住在大城里,那表明他要宗教文化,要人群社会里一切的规条。然而他出到旷野,离开人群社会,离开宗教文化。他离开犹太教的制度,离开犹太教的圣殿,离开犹太教事奉神的一切办法。

“出到旷野”这件事的涵义太深、太广,表明人的宗教、文化、作法,人的知识、智慧、学问、干才、眼光、制度,以及一切人的事,祭司的事,事奉神的事,全都摆在一边,全数不要。这是新约头一个执事的特点。凡出乎人的,文化也罢,宗教也罢,知识也罢,道理也罢,教条也罢,规条也罢,好也罢,坏也罢,统统不要了。这就是出到旷野。

乃是这位出到旷野者,预备了主来的路;是祂带进了主头一次的来临。不是组织的犹太教,不是那些规条、道理能把主带来;乃是这个出到旷野的人,他预备了主的路。他就是“那藉着申言者以赛亚所说的,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预备主的道路,修直祂的途径。’”(3)。我绝对相信,对于主的再来也是这样。主头一次来,是出到旷野的人把祂带来的;主第二次来,也必是出到旷野的人把祂带来的。新约末了的那个执事,也是出到旷野。使徒约翰说,“我在灵里,天使带我到旷野去。”(启十七3)。第一个约翰在旷野,带进主第一次的来;末一个约翰也是在旷野,引进主第二次的来。请问今天你在哪里?我怕你可能还住在耶路撒冷,还留在犹太教的圣殿里,以为这些都是合乎圣经,都是圣经所教训的。然而约翰来了,他不管这些,他出到旷野。

生活一反宗教传统

圣经说,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太三4)。照旧约的律法,利未记十一章四节的规定,骆驼是不洁净的,是不可吃的。在预表里,吃是接触、交通的意思。然而对于这事,约翰也一反已往的教训,穿着骆驼毛的衣服。人说骆驼不洁,不可接触;人说祭司应该穿细麻布衣服,又洁又白又细,但约翰偏偏穿着骆驼毛的衣服。他一反宗教的规条,一反犹太教的观念。在人看,约翰所作的完全违反了犹太教的规条;但在神看,穿骆驼毛的对了,细麻布不要了,律法的规条反掉了;这个是新约。新约没有规条,新约推翻规条,打倒仪文;新约去掉了律法,不要死的字句。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这表明没有人工,都是神的造物长出来的。骆驼毛是这样长出来的,皮也是这样长出来的。不仅如此,吃的还是蝗虫野蜜。都是只有神工,没有人工;都是神所造的生物长出来的,人工加不上去。这是一反已往,一反传统,一反宗教的规条。

埋葬一切陈旧老套

或许有人要说,“约翰虽然好,但是应该受点平衡。他细麻布不穿,穿骆驼毛,祭物不吃,吃煌虫;细面不吃,吃野蜜。他是太过了,光有热心,没有知识。他父亲是祭司,他也身为祭司,应该知道祭司事奉神要在圣殿里。他怎么出到旷野呢?并且他不该忘了,祭司要穿洁白的细麻布,不可穿骆驼毛,那是不洁的。我们要劝劝他。”然而约翰说,“好,你来劝我?我是要你悔改,我要你心思转变,归向神。你虽然谨守律法的规条,照着道理的仪文,以为自己为人十分正确,不偏不斜,岂知你离神太远。所以,你应当悔改,应当改变你的观念,归向神。你若悔改,我就给你施浸,把你埋葬。”这就是约翰出来给人施浸一面的意义。不仅为非作歹的要悔改,即使是热心宗教的也要悔改,要转观念,归向神。乃是这样的人,他一悔改,约翰就要给他施浸,把他埋葬。按这原则,我们今天也需要悔改,转观念。我们的确相当注重道理、仪文,而轻忽了主自己。所以我们也需要悔改,需要转观念,归向主,而把一切的陈旧老套全都埋掉。

你我每一个人都要蒙怜悯。我们在台湾岛上作主的见证已有二十多年,但福音并没有藉着我们传遍全岛。我们没有能力,因为我们老旧。许多新受浸的圣徒,都被我们带进老套的道理、仪文里。五旬节时,使徒们很快的把福音传遍各处;他们没有规条,没有仪文。今天我们既有这个知识,也懂那个道理,但我们是死的,因为我们太老旧,太注重道,而轻忽灵。愿主怜悯我们。以色列人复国已经多年,我们的眼睛还不够明亮,感觉也不够敏锐。现在,耶路撒冷已经归还以色列了,我们还等什么?如果我们还老旧,还注重道理、仪文,而轻忽运用灵,不好好接触主,恐怕主来了我们还不知。

主耶稣降生时,有几个星象家从远方来到耶路撒冷,要寻找那生为犹太人之王的,希律王听见就惊慌不安。他召来犹太人的祭司和经学家,问他们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立刻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太二4~5)。他们实在有圣经知识。然而主来了,他们却不去朝见主;主来了,他们还不知道。我怕在这时代的末了,也是如此。有好些读经、解经的人,一天到晚说这个道理对,那个道理不对,等到主来了,他们都不知道。约翰出到旷野,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螳虫野蜜,一反旧传统,难怪有人说他是被鬼附着的。然而,约翰替主开路,他为主预备道路,把主带进来。主印证约翰是对的,你有什么话说?你说他错,主说他对;你说他极端,主说他应该这样作。你要和约翰讲道理,讲律法,他说,“你需要悔改,需要转观念,归向神,你需要埋葬。我来了,是用水给你施浸,让我先把你埋葬了再说。”在这时代的末了,也需要有像约翰这样的人出来。今天的基督徒太陈旧、太宗教'太道理、太仪文了,实在需要约翰这样的执事,把我们从陈旧的道理和仪文里埋出去。

引人归于基督而转入灵里

施浸者约翰不过是一个旷野的声音。他没有意思带人跟随他。论到他自己和主耶稣的职事,他说,“我是将你们浸在水里,……祂要将你们浸在圣灵与火里。”(三11)。意思是说,“我把你们埋了,是要叫你们得着基督。这位基督是在我以后来的,我把你们埋了,祂才来。等我把你们埋了,你们就能蒙祂新约的恩典。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浸,祂要用灵给你们施浸,将你们浸到灵里。灵就是祂自己。祂要把你们浸到祂自己里面。你们的宗教虽然对,但是你们在祂之外;你们的道理虽然对,但是你们在祂之外。我没有说你们的道理不对,可能你们的道理都对,你们的教训都对,但你们在祂之外。你们需要从这些宗教、道理埋出去,而埋到祂里面,也就是埋到灵里。”所以约翰的职事,乃是引领人归于基督,而转入灵里。

新约中没有规条

有一件事实在是奇妙。约翰把主带来了,但主并没有遵守约翰的规条。约翰不吃不喝,人说他有鬼附着;主来了也吃也喝,人说祂是个贪食好酒的人(十一18~19)。约翰反摩西,主耶稣反约翰。这指明新约屮没有律法,没有规条。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主耶稣却穿平常的衣服;主耶稣和约翰不一样。虽然主耶稣是约翰带进来的,但是祂并没有守约翰的规条。约翰不吃,祂吃,约翰不喝,祂喝;约翰出到旷野,祂却住在人家里。这告诉我们,新约中没有规条。

若是约翰说,“人都说我有鬼附着,那我现在可要小心,一个事奉主的人被这样批评还得了?赶快又吃又喝罢。”若是这样,我信神不会拣选他作主耶稣的先锋。东风来了往西倒,西风来了往东倒,这种人不能为神使用来转移时代。这里有一个人,是风吹不倒的;他不是被风吹动的芦苇(7)。你说他是被鬼附的,即使你说得再重一点,他还是要把你埋到水里。我们的主也不是东风来了西边倒,祂永不会说,“我要小心一点,少吃一点,少喝一点,免得弄了一个贪食好酒的恶名。”若是这样,祂就不是基督,就不是神所差来的。

主来了,也吃也喝,人就说祂是贪食好酒的。人把祂批评到一个地步,说祂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然而祂说,“智慧从她的行为得称为义。”(19)。谁是智慧呢?我们知道智慧就是基督(林前124,30)。凡基督所行的,都是凭着神的智慧,就是祂自己。这智慧乃是从祂智慧的行为、智慧的行事,得称义,得表白。十一章十九节的“行为”,有些权威古卷作,儿女(见路七35)。新约信徒是智慧之子,他们称义基督和祂的行为,且跟从祂,以祂为他们的智慧。

今天,主就是那灵;所以我们可以说,满有那灵的人就是智慧之子,因为那灵就是智慧。我们不跟从吃,也不跟从不吃,我们只跟从那灵。不是又吃又喝,也不是不吃不喝。那灵叫我们喝,我们就喝个饱,那灵不叫我们喝,我们渴死也不喝。这里没有律法,也没有规条。那灵叫我们作什么,我们就作什么。

到底吃不吃,喝不喝?不在于吃,也不在于不吃;不在于喝,也不在于不喝,乃在于灵。新约就是在于灵,主就是这赐生命的灵。这里没有道理、仪文的地位,没有宗教、规条的地位,没有是与不是、对与不对的地位;这里只有灵是一切。所以,我们该有一个严肃的祷告,对主说,“主,救我们脱离陈旧老套,脱离背景、传统,脱离宗教规条,脱离道理、仪文,叫我们完全进到灵里。我们可以不吃不喝,也可以又吃又喝,我们不要任何规条。让人批评我们是被鬼附着的,让人说我们是贪食好酒的。我们只知道,惟有在灵里的才是生命。让我们被那灵充满,作智慧之子。”

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讲于台北原刊于一九六八年九至十月“话语职事”第二百零七期与二百零八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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