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三册

《在神行动中的移民》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第五章 有关移民的交通和带领

先聚集,再出去

出去之前需要先集中

近几年,主给我们负担,让我们看见我们的人数仍然太少。所以,一方面,我们需要一些弟兄姊妹从已经建立起召会的中心地方移民出去。另一方面,许多亲爱的圣徒分散在各处,因着这样的分散,他们就被削弱了。最好他们能在一个已经建立起召会的中心地方聚集、集中。如果主带领我们得着一个主要城市,很多人应该搬到那个中心地方去。在接下来的几年内,这些人会建造在一起,学到一些事情,得着一些经验。在这几年里,也会有更多的人加进来。然后许多人就能从那个地方被差遣出去。有些人会为着维持当地的见证而留下来,其他人则分组出去,每组有相当的人数。这是扩展召会生活最有效、最快速的路。先集中,再出去,这个原则是对的,又管用又有效。

为着主的权益,实行弟兄相爱

我们不走募捐的路。我们所实行的原则是:我们今天在地上乃是为着主的权益。凡我们所是、所作、所有,都是为着主在地上的权益。所以,我们实行弟兄相爱的原则。可能在要来的这一年里,有一百多位圣徒会移民出去。但是他们可能担负不了搬迁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其余的人必须实行弟兄相爱的原则。我们没有组织化的差会。那些移民的人不是传教士,只是为着主的权益而移民的亲爱圣徒。我们中间的一切都是为着主的权益。

运用当前的局势

基于这个原则,我们很容易在一个新的地方聚集起来。我感谢主,今天特别是在美国,很容易从一州搬到另一州,从一城搬到另一城,从这岸搬到那岸。从某种意义来说,这并不是移民,只是把我们的家搬动一下而已。在都市里有很多的职位空缺,也没有太多住房问题。如果有人搬到一个新地方,可能一周之后就找到工作。过去在其他国家,不是这样的。现在这一切都是为着主的行动。甚至科学进步也都是为着主的行动。为什么我们不利用这一切事物,为着主的权益而行动?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