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三册
《面对风波的正确态度》
第一章 保守身体的一
不结党,不与人对立
在香港,虽然有一班弟兄姊妹持异议,而在召会中制造纷扰,并带进一些不太妥当的行动,这自有主评定,但我们绝不该把他们看作仇敌,还得认定他们是弟兄姊妹。无论他们作得何等不妥,我们都不要有对立的行为,更不要藐视他们,只要好好为他们祷告。见面的时候,要亲热的像弟兄姊妹。虽然有些人在背后鼓动这些纷乱的事,但我们要相信大部分的弟兄姊妹确实是不清楚,不过是受人影响。我们千万不要有对立的态度,他们还是可亲可爱的,我们要求主保守这个一。同时,我们绝不可以有结党的行为,不能说我们是第几分家的人,他们是别分家的人;这些都是主所不喜欢的。再者,我们也不能有结党的态度,更不要有结党的灵;我们乃是在一个身体里,一同作肢体。
认识真理,为真理争辩
我们站在主面前,是负一个真理的责任,打真理的仗,不是要和人吵架,乃是要把真理陈明出来。我们不能听一方面的话,乃要听几方面的话,然后根据真理,把几方面都看一看。如同我们看一个人的头,不仅看前面,还要看后面,看左右。绝不要单听一方的话,就断定那是异端或不是,这么作是太不妥当的。真理并不这么简单,尤其是关乎主耶稣,祂是太奥妙了。祂是神又是人,是创造的主,又是受造的首生者,祂并不简单。在真理上,我们应该要争辩,因为真理是越辩越明。然而这不是说,我们与人就相恨,相对立了。我们要为真理争辩,但是我们还得去爱人,接纳人。
千万不要盲目的跟随人的说法,也不要轻易的定罪什么人。我们要研究真理,把主的话读了再读,好叫我们能得窥全豹,看见全部的面貌,能真正认识真理。至于有些人,他们虽有不妥的行为,但他们还是弟兄姊妹,我们仍要爱他们,一点不可以歧视他们,而有对立的行为。我们不该随意批评,更不该凭血气行事,凡事都要在灵中,蒙主的保守,叫召会得着益处。
一九七〇年十月十八日讲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