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〇年第三册
《面对风波的正确态度》
第八章 与青年人的交通
主工作的前途在青年人身上
今天社会上的人都喜欢用青年人,任何一个新的推动,新的行动,都是从训练青年人着手。这表明青年人的重要性。今天主工作的前途是在青年圣徒身上,而维持局面乃是在中年人和老年人身上。我们知道为着得救,为着蒙恩,为着享受主的救恩,中年人和老年人是绝对可宝贵的。但是为着在主手里的用途,为着主国度的开展,为着祂工作的推广,这责任无疑是在青年人身上。若是主来得迟慢,若是主要有所作为,这个托付必须是托在青年人身上。
其次,我们需要看重儿童工作,在他们身上好好带领。这样,一个十至十一岁的儿童,过了四、五年就是青少年基督徒。无论他们是进到国中或是高中校园,都可以作福音的种子,带领同学们蒙恩。
召会中的青年人都该有分于儿童服事。按我们的观察,儿童的主日聚会,每位青年圣徒带五到十位儿童是容易的。两位青年圣徒配搭,应该可以带二十位儿童聚会。儿童的心实在是清净洁白,向着福音柔软,我们若是真看重儿童工作,两百位青年圣徒加起来,半年内定能带两百位儿童受浸,一年就能得着四百位。这是很可观的。
关于供应聚会
青年弟兄姊妹到聚会中,要学习供应聚会。在你们自己的聚集中,或许大声喊叫还可以。但进到召会的大聚会中,就需要灵巧像蛇,不要一直大声喊,乃要在各种情况中应变,抓住各种机会对聚会有供应。
在聚会中的座位也是有讲究的。因为年长的比较不容易坐在前面,所以青年人不要一来就把前面的座位占满;乃要有年长弟兄姊妹参入。可以两位青年圣徒陪一位年长的就坐,那就很美。
其次,对于我们的灵出来,不一定要很大声。好比武术上有内功和外功,虽然外面会有一些特别的架势,但内里的实质是更重要的。有了内容和内涵,外面的表显就不会是机械式的。然而,我们不该偏于任何一方面。基督教有两种极端,一种是不要人工,完全仰望圣灵的工作;另一种却又全都是人工。但正确的原则是要人与神合作,好比人需要开口祷告,就是与圣灵合作,这样人才能得救。我们在聚会中用灵,也是一样,一面需要我们的操练,但又不是全靠人工,乃是需要让圣灵有自由。
关于受训练
青年人需要在属灵的事上受训练,到一个地步,能够很自然的尽功用,同时也能很练达。这就好像在篮球场上练传球,因为练过很多次,已经非常熟悉;就不需要等到传的时候再用心思考虑等。属灵的事也是这样,我们都要训练灵到一个地步,能很自然熟练的运用。
青年圣徒的聚会,应该重训练,好能更多供应聚会的需要。训练时该有检讨,看看聚会中有什么点是不合式的,该改正或是该如何往前。多有检讨,总是有益处的。
今天在聚会中,若是一个青年圣徒坐在一位六十八岁和一位六十三岁年长的弟兄姊妹中间,但年长的都不动,也不出声音,青年圣徒可以祷告,但声音不要太高,可以温柔的向主祷告,说,“主啊,你爱青年人,也爱年长的。”坐在对面的青年圣徒也祷告,说,“主啊,你住在青年弟兄姊妹里面,也住在年长弟兄姊妹里面。”这就是很正面的。反之,若在祷告中有责难的味道,说召会满了哑吧,许多年长的圣徒都会被冒犯。他们若不来聚会,那就是我们莫大的亏损。因此,青年人要多有学习,不要单调,不要一成不变。要学习如何与年长圣徒相调,要去调他们。保罗教导他的青年同工提摩太,接触圣徒要有人性。对待老年人该如同儿子对待父亲,对待老年妇女该如同儿子对待母亲(提前五1~2)。这都是我们该学习的,使我们与圣徒的接触,能够亲爱又密切。
我们的声音与灵的释放也很有关系。在聚会中,我们若是安安静静的,灵就不容易出来。但我也不是鼓励你们乱喊乱叫。我们要看见,今天是黑暗的日子,许多事压制我们的灵,关闭我们的灵,不让我们的灵出来,所以必要时我们还得冲一下。许多时候我们的声音要大,需要喊一喊,叫一叫,我们的灵才能出来,否则灵是不容易出来的。我们喊一喊:“主啊,阿们,阿利路亚。”灵就出来了。然而,我们所着重的是灵的释放,而不是要大家一味的喊叫。
我们参加召会的聚会,无论是分享,还是作见证,都要灵活,不要按着道理、作法、形式或仪文。当我们在灵中,没有规条时,聚会才能新鲜丰富。
此外,青年人一定要传福音,半年不带一人归主是不对的。青年人都要受主差遣,到人中间去传福音。在马太十章十六节,主对门徒说,“看哪,我差遣你们去,如同绵羊在狼中间;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纯真像鸽子。”受差遣者必须像蛇一样灵巧的逃避狼的攻击,同时又该像鸽子一样纯真不伤人。这也是青年人该有的学习。
青年圣徒对待父母,也是该有学习。父母或许还是外邦人,不太认识主,而有所反对、拦阻;或是已经认识主,但觉得只要得救就好,不需要这么爱主摆上;这都是出于他们天然的观念。所以青年圣徒在家庭生活中该有见证,要听从父母,顺服他们,在行动上更是要得体,不要任性行事,也不要定罪父母。
以上都是青年人要学习的点,学习如何对待年长弟兄姊妹,对待父母,服事儿童,还要受训练,在召会中供应生命,并且向外人传福音。你们若好好学习,必定能带进主的祝福。
一九七〇年十一月十四日讲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