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一册
《废掉规条与成就和平》
第三章 废掉规条与持守真理
读经:以弗所书二章十五至十八节,四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罗马书十四章一至六节,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一至十三节,提多书三章十节,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七节,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二十七至二十八节,三十三至三十五节,三十八至四十节,四十三至四十四节。
分辨规条
本篇信息我们要来看,废掉规条与持守真理的分别。我们首先要读几处经节。罗马十四章一节:“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是为判断所争论的事。”犹大书三节说,“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这样看来,我们到底是该争论还是不该争论?
罗马十四章二至三节说,“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视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审判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在此,保罗并没有说吃的对,或者不吃的对;他没有以是非对错或规条作判断。他乃是说,吃的人,神接纳;不吃的人,神也接纳。因为神接纳了,所以我们也得接纳。接着又说,“有人断定这日比那日强,有人断定日日都一样,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坚信不移。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吃的人是向主吃的。”(5~6)。按原则说,在新约时代,不该守日,但是保罗并没有这样说。他说,“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吃的人是向主吃的。”这样看来,保罗的态度似乎非常宽大。
然而,林前五章十一节说,“但如今我写给你们说,若有人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駡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交往,甚至与他一同吃饭都不可。”在这里,保罗却显得一点也不宽大。他说,有这些情形的人不可与他交往,他并没有说要用爱心包容。这里所说的不是规条,乃是指犯罪的事。若有人是称为弟兄的,却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这就伤害别人了。拜偶像的,是得罪神的;辱駡的,是伤人的;醉酒的,是羞辱主,又得罪自己的;勒索的,是践踏别人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交往,甚至与他吃饭都不可。在十二至十三节,保罗还说,“审判召会外的人与我何干?召会里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至于召会外的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要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挪开。”从这些话看来,保罗的态度是相当严格。
在提多书三章十节,保罗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拒绝。”这话是十分严厉。主在马太十八章十五至十七节说,“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间指出他的过错。他若听你,你就得着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见证人的口,句句都可定准。他若不听他们,就告诉召会;他若连召会也不听,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主耶稣这话也是相当严厉。这些严厉的话,都不是针对规条说的。
主耶稣和使徒们废掉旧约规条
主耶稣废掉安息日
在旧约神立定律法,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出二十8~11,三五1~3,利二三3)。神也曾藉着申言者,多次叮咛嘱咐他们要守安息日(尼十三17~18,赛五六2,4,6,耶十七21~24,结二十13)。然而到了新约,主耶稣到地上来,却废掉了安息日。四福音里数次记载主在安息日作事,干犯安息日的事例。马太十二章说,有一次在安息日,主带着门徒经过麦地,门徒用手掐起麦穗来吃(1~8)。同章又记载,主在安息日治好枯干一只手的人(10~13)。在约翰五章,有一个人病了三十八年,主不仅医治他,叫他起来,甚至他还能拿着他的褥子行走(5~9)。犹太人就因主干犯安息日,而逼迫祂。主却对他们说,“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17)。犹太人守安息日,但是父却一直在作工,没有安息,主也同样在作工。在九章,主在安息日又叫一个瞎子的眼睛得开(1~7)。在路加十四章,主也在安息日医治了一个患水臌的人(1~5)。
彼得废掉饮食条例
到了使徒行传,我们看见使徒彼得干犯旧约的饮食条例。十章记载,彼得上房顶去祷告,正祷告的时候,有异象临到他。彼得看见天开了,有一器皿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缱在地上,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爬物,并天空的飞鸟。又有声音向他说,“彼得,起来,宰了吃!”彼得却说,“主啊,绝对不可,因为一切凡俗并不洁之物,我从来没有吃过。”第二次又有声音向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这样一连有三次,那器皿随即收回天上去了(9~16)。在这里,彼得得着了圣灵的一个启示和引导,完全与旧约的律法不合。
保罗废掉割礼与节期
旧约律法中最重要的三件事,一是安息日,一是饮食条例,一是割礼。神曾一再吩咐以色列的男丁都要受割礼(创十七10~14,三四22)。可是到了书信,使徒保罗却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乃是作新造。”(加六15)。“我保罗告诉你们,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于你们无益了。”(五2)。圣经的话是不可废掉的,但是现在这割礼却废掉了。旧约里也记载,神吩咐以色列的男丁,一年三次要到耶路撒冷向神守节:第一次是逾越节,第二次是五旬节,第三次是住棚节(出二三14~17,申十六1~17)。可是到了新约,保罗却告诉信徒说,“不拘在饮食上、或在节期、月朔、或安息日方面,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二16)。保罗的意思是,不要为饮食、节期、月朔、或安息日的事引起争论。保罗这样作,等于是把旧约律法的饮食与节期条例都废掉了。旧约圣经清楚明白的说,要守安息日,不可吃不洁净的食物(利十一),并且要受割礼,守节期。但这些明文,全都由主耶稣和使徒们带头推翻了。在福音书里,主耶稣领头推翻了安息日;在使徒行传里,圣灵推翻了饮食规条;到了书信,使徒保罗也推翻了割礼和节期。
道德律法未废除,反而更加强
作一个旧约的以色列人并不简单,一生下来第八天要受割礼。之后,每七日要守一个安息日,每天还要注意三餐不能吃不洁之物,一年三次要到耶路撒冷过节;此外,还有许多条例。然而到了新约,这些事全都废掉了。既是如此,是不是旧约的律法都完全废掉了?杀人是不是也可以?主在马太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駡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从主所说的这话,我们看见主不只没有废掉不能杀人的诫命,并且更严格的加强了,连駡弟兄的都要受审判。
二十七至二十八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但是我告诉你们,凡看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三十三至三十五节说,“你们又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但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三十八至四十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抗拒恶人;反而无论谁打你的右脸,连另一面也转给他。那想要告你,要拿你里衣的,连外衣也让给他。”四十三至四十四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但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从这里我们看见,主耶稣和使徒们虽然废掉了安息日、节期、饮食和割礼的条例,但是关乎道德方面的律法,主不只没有废掉,反而加强了。主今天所要求的,比对古人的要求还要严格。
十九章三至九节说,“有法利赛人到耶稣跟前来,试诱祂,说,人因任何缘故,都可以休妻吗?祂就回答说,难道你们没有念过,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r为这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吗?这样,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个肉身了。所以神所配耦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对祂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并休她呢?祂对他们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才准你们休妻,但从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因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凡有关道德的律法,主都加强了。摩西在旧约的律法里,许可人休妻,主耶稣却说绝对不可。所以,有关守安息日、割礼、饮食、节期等律法条例废掉了;但是有关道德的律法,主不仅没有废掉,反而更加强了。
神看重三件事
在宇宙间,神最看重的事可以说有三件:第一是神自己,第二是人,第三是召会。神不在意天,也不注重地。诗篇一百零二篇二十六节说,“天地都要灭没,你却长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渐渐旧了;你要将天地如衣裳更换,天地就改变了。”在宇宙间,天地都会改变,但神只注意三件事:祂自己、人和召会。
在圣经里,凡是关乎神自己的诫命,都不可废去。比如,神是独一的神,人绝对不能拜偶像,或是在神之外再事奉另一位神。因此,别的可以废掉,但不准拜偶像这一条不能废掉。请记得,守安息日、受割礼、饮食、节期等都是规条,但敬拜独一的真神不是规条,而是为着神自己的。
另外,为着人的,也不可废除。比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等。我们不能因为听见要废掉规条,就以为可以偷别人的钱。关乎人的这些诫命,不只没有废掉,反而加强了。因为神注重人,人是不可侵犯的。杀人不可以,奸淫不可以,偷窃不可以,说谎不可以,骗人不可以,勒索也不可以。凡有关拜偶像、侵犯人权的禁止条例,是一直到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第三是有关召会的。召会是神所看重的,也是绝对不可侵犯、破坏的。所以,提多书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拒绝。”(三10)。因为分门结党的人,乃是破坏召会的人。马太十八章十七节说,“他若连召会也不听,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不听召会的人,要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因为不听召会的人,也是破坏召会的人。
三大判断的原则
你我今天必须要看见这三大原则,关乎神的诫命,关乎人的诫命,和关乎召会的诫命,是永远不会废掉的。罗马十四章有关吃荤吃素、守日不守日的问题,与神没有关系,并不涉及拜偶像;和人也没有关系,并不涉及道德;与召会也没有关系,不会分裂召会。所以,保罗的态度是宽大的。你愿意吃荤就吃荤,你愿意吃素就吃素;你愿意守日就守日,你愿意不守日就不守日。这乃是无关紧要的。
然而,到了林前五章十一节就说,“若有人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駡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交往,甚至与他一同吃饭都不可。”拜偶像是得罪神的,淫乱、辱駡、贪婪、勒索是伤害人的,这些人不可与他交往。守日不守日,吃荤吃素,并不伤害人,也不伤害召会;但分门结党,就侵犯了召会。举例来说,有二位弟兄,一位很呆板,有时还会发小脾气,另一位则非常温柔,从来不发脾气,并且满有爱心。但后者常常与少数弟兄交通,取得人心,就把这些弟兄拉出去,形成一个派别。这两种情形该如何处理?圣经并没有说,发脾气的,警戒过一两次,就要拒绝他。然而,对分门结党的人,不论他多有爱心,警戒过一两次,就要拒绝他。
所以,我们要看见,有些事在神眼中非常轻微,几乎不成问题。但你若有什么行动,是叫神自己受亏损,是涉及偶像的,神不会容许;或者是叫人吃亏,涉及道德问题,干犯人权的事,神也不会允许。神是按着自己的形像,照着自己的样式造人;神绝对尊重人,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他人。召会是主所救赎的,是主流宝血买回的,是神的灵所重生的,是神在宇宙中所要得着的惟一目标,神也绝对不允许人来干犯、破坏。只有这三件事,神绝不更改,其他的在神看来都无关紧要。
不重规条,重在属灵的实际与需要
有人问,早晨擘饼和晚上擘饼,主日擘饼和周六擘饼,有什么两样?这个问题的确造成不少的困扰。无论是青年人或老年人,在守律法的事上,几乎都是呆板,不容易改变。比如,甲地召会是主日上午擘饼,有一天那里的圣徒到了乙地,乙地召会是周三晚上擘饼。请问他们批评不批评?又比如乙地的圣徒到了丙地,丙地是周六早上擘饼,恐怕他们里头就唧咕了:圣经明说,是吃主的晚餐,为什么丙地上午擘饼呢?结果就带来许多的争论。
事实上,神并不在乎早上或晚上擘饼,因为这不涉及神的身位,也不涉及人的道德,更不涉及基督的身体——召会。所以,不管你是早上擘饼,是晚上擘饼,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有没有灵里的实际。当我们擘饼的时候,我们能否在宇宙中宣告,这陈列的就是主的身体、主的血,我们乃是在分享这个身体,我们就是主的身体?盼望在我们的擘饼聚会中,有一种在灵里的光景,不是仪式,也不是规条。此外,神并不在乎姊妹们头上是否有蒙头的记号,但这意思并非叫姊妹们不要蒙头。重点乃是神所在乎的是属灵的实际。你有没有蒙头,并不涉及神的身位,又与偶像无关,也不涉及人的道德和主的召会。所以,蒙头要有实际,而不要当作一个规条。
这样,我们就很容易分辨,只有涉及神本身的,涉及人权道德的,以及涉及召会的,都是从永远到永远不能变更的。除此三件之外,不论是早晨擘饼,或是晚上擘饼;是一周一次,还是天天擘饼.,是蒙头,还是不蒙头;是洗脚,还是不洗脚;这一切在神看都没有两样。我们所作的一切,都不是规条,而是要有属灵的实际和需要。
在所有的事上,我们都可以应用这原则。人若问,该不该安静?我们要说,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属灵的需要。若是你不顾属灵的需要,列出一条要安静聚会的条例,那就是规条。这规条一出来,定规破坏召会,因为众圣徒并非个个都喜欢安静。你一立安静作规条,立刻把不喜欢安静的割除了。这就是分裂,结果就变作仇恨。若有人问,呼喊主名该不该呢?你就要回答说,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属灵需要的问题。我里面有一个属灵的需要,我要喊:“哦,主啊。”这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我里面有这个需要。同样的,若不照着属灵的需要,就定规在聚会中要喊叫,这也是规条。你定这个作规条,立刻就有一部分人被你割除了,因为必定有一部分人是绝对不愿喊叫的。你不能说他不爱主,可能他比你更爱主。所以你我都要看见,没有该不该的问题,只有属灵需要的问题。
关于说方言也是一样。基督教里有两派,正统派不主张说方言,甚至有人认为说方言是异端。另有一派是灵恩派,他们强调说方言,甚至认为不说方言就没有得救。这样看来,连说方言也成了规条。对此,我们要说,这不是该不该的问题,乃是属灵上有没有需要的问题。若是一位弟兄感觉有这个需要,就该让他说。同时,不要说他说的是假方言,因为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若是他说了之后,觉得灵里很舒服,就让他说罢,这完全没有规条。
在灵恩派中还有摇椅子的基督徒,他们一聚会就摇椅子,他们觉得摇得越响越好。若是今天有五位摇椅子的弟兄,来到我们中间,该怎么办?若是不准他们摇椅子,这也成了一种规条。他们要摇,就让他们摇罢,因为召会是包罗的。召会包罗不摇椅子的弟兄姊妹,也包罗摇椅子的弟兄姊妹;召会包罗安静的弟兄姊妹,也包罗喊叫的弟兄姊妹;召会包罗不说方言的,也包罗说方言的;召会包罗不蒙头的,也包罗蒙头的。
规条造成分裂
曾有一位基督徒问我:“你们什么时候吃主的晚餐?”当时我们在实行上,是在主日上午擘饼,所以我答覆说,“每主日。”他又问:“你们吃的时候,洗不洗脚?”我说,“这洗脚的问题,我们中间也实行过。我曾替人洗过脚,别人也替我洗过脚,不过那是随圣灵的引导作的。”结果他说,“你们所作的不合圣经。在约翰十三章,主耶稣设立晚餐时,给门徒洗脚,还要门徒们彼此洗脚。所以,必须洗脚才能擘饼,不洗脚就不能擘饼。”我就说,“弟兄,这样你们不是变成一个洗脚会了吗?”同样的,今天若有弟兄要洗脚,而我们告诉他,绝对不能洗脚,我们就变成一个不洗脚会。
几百年来,基督徒就是分门别类在规条上。大家在信仰上并没有分别,人人都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所有的真基督徒,都相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成了肉体,为赎我们的罪,钉在十字架上,之后死而复活了。今天,祂一面在天上,一面也在我们里面,与我们同在,将来祂还要再来。不论说方言的,或不说方言的;不论是浸信会,还是长老会,大家都相信这个。在信仰上,基督徒并没有分别,使基督徒有分别的就是规条。
主在十字架上废掉规条
以弗所二章说,主在十字架上废掉了规条,除灭了仇恨(14~16)。可惜,今天基督徒又自立了许多规条。比如,有位弟兄要求埋葬,我们觉得实在麻烦,因为他若不要求埋葬,什么事都没有,他一要求埋葬,我们就不知是让他埋还是不让?他觉得灵里有这个需要,但是许多人觉得一次受浸就够了,因为四章五节明说,“一主,一信,一浸。”所以,他们不赞成受了浸又要埋葬。对于处理这事,我们也需要谨慎。你不赞成,但他赞成,结果就分门别类了。愿主怜悯我们,在各地召会负责的弟兄们,都需要谦卑在主面前,蒙主拯救,脱离规条。我们若不能蒙主拯救,脱离规条,我们带领召会就可能成了宗派。
比如,有一处地方召会讲地方合一立场,但是有人来说方言,说方言的人就被请了出去。只要你把一个说方言的信徒请走,你立刻就失去地方合一立场,因为你不能包罗一个说方言的弟兄。若是他拜偶像,你应该请他走.,他犯奸淫,你应该赶他走;他制造分裂,你也应该赶他走;甚至他不听召会的话,你也可以把他看作外邦人。然而,你不能因着他说方言,把他赶走。你因着他说方言赶他走,你就变作宗派。你不能把说不说方言、蒙不蒙头立作规条。同样的,你也不能把埋葬不埋葬立作规条。
曾有人批评我们狭窄,其实我们并不狭窄。说方言的,是我们的弟兄;不说方言的,也是我们的弟兄。有人要埋葬,是我们的弟兄;有人不要埋葬,也是我们的弟兄。强调说方言的人很狭窄,他们非要人说方言不可。我们无法赞同,他们就说我们狭窄。然而,我们实在盼望各地召会都不狭窄,说方言的接纳,不说方言的也接纳;蒙头的接纳,不蒙头的也接纳;呼喊的接纳,安静的也接纳;祷读的接纳,不祷读的也接纳;受浸的接纳,点水礼的也接纳;浸三次的接纳,浸一次的也接纳;埋葬的接纳,不埋葬的也接纳。这是我们该有的态度。
规条并非真理
千万不要掉在规条的坑里,连受了欺骗都不知道,还以为自己是在维护真理,为真理打仗,却不知道那是在维护规条。比方,大卫王赞美神时,那种踊跃、欢乐跳舞的情形(撒下六14~16),你能否容许?相信大多数圣徒不会赞成。若是你们问我,我也会说,我绝对不喜欢。然而,若是别人在那里跳舞,我一点也不会禁止。当圣灵引导时,我即使不喜欢跳舞,也会随着跳。可能有人就说,“你是神的仆人,怎能没有神仆人的尊严,竟然去跳舞?”这就是我们人里面的规条。我们不应该问可以不可以跳,而是要问有没有圣灵的引导。圣灵引导你的时候,你只能顺服。
我在中国北方时,曾在最严格的弟兄会七年半。他们不仅把蒙头弄成一个规条,女人若不蒙头就不准擘饼;甚至要弟兄们都剃头,若没有剃头,就不准进礼拜堂。他们还要求弟兄们穿布鞋,若是穿皮鞋,就不要进去聚会。姊妹要穿短衫长裤,外面再加上裙子;若是穿着时髦的衣服,也不准进去。
后来,我在美国访问了一处阿米许派(Amish)的信徒。他们严格到一个地步,男人戴的礼帽边缘都有一定的尺寸。一位弟兄告诉我,他年轻时都预备两顶帽子,一顶是时髦、窄边的,出去时戴的。没想到有一次,竟有人报告牧师,牧师就到他家,带着一根尺来量他的帽子。结果,他把宽边帽拿出来让牧师量。这就是阿米许派的规矩。
不要以为我形容得太过,今天你们里头也有一把类似阿米许派的尺,不过是百步或五十步之分。每个人里头多少都有规条。喜欢安静的就讨厌那些呼喊的,喜欢呼喊的就不习惯那些安静的。这就是有一把尺在那里量。其实,神根本不在乎这些;神所在乎的是祂自己、人以及召会。只要不是拜偶像,不是违背道德的侵犯人权,不是分门别类的伤害基督的身体,都没有关系,一切只要在圣灵里就可以了。
有关“一浸”的事
一浸是指性质上的一
关于“一浸”的事,有的人说埋葬违反圣经的一浸。以弗所四章五节说,“一主,一信,一浸。”这个“一”不是指次数的一,而是指性质的一。在基督徒中间,有各式各样的浸法。有弟兄得救时,是受水浸。有的弟兄信主时,只点了几滴水。再有的是既没有浸,也没有点水,只奉主耶稣的名,就算得救了。还有的是灵恩派的,只是信了,就说圣灵与他同在,就得了灵浸。有的主张一定要受天然水的浸,就是要在河里或海里受浸。有的主张绝不能受咸水的浸,因为主耶稣当初是在约但河受浸,因此一定要在淡水的河里。我说这些都不是笑话,而是真实的事。
以弗所书里的这个“一浸”,乃是性质的一;尽管方式有所不同,性质是一样的。这意思是不管受浸几次,是用什么方式,都是浸入主的名里。所以,保罗说,“你们是浸入保罗的名里吗?”(林前一3)。我们并不是浸入别的名,乃是浸入主的名里。因此,不管是怎样的浸,都是受浸归入主。这个“一浸”不是重在次数,也不是重在方式,乃是重在性质。
以色列人的预表
我们要放下里头的观念,到神纯净的话语跟前,来看新约这些属灵的事在旧约里的预表。受浸在旧约里的预表,就是以色列人过红海。当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经过红海,就是在云里,也在海里,受浸归了摩西(林前十2)。按神的带领,他们过了红海,就应当进入迦南。申命记一章二节说,从何烈山到加低斯巴尼亚,只要十一天的路程。然而,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巴尼亚失去了信心,没有进入迦南;一没有信心,他们就退后,飘流在旷野。他们在旷野绕了三十八年,然后来到约但河。约书亚四章给我们看见,神要他们把代表以色列支派的十二块石头,埋在约但河里;再从约但河里另外取出十二块石头,摆在约但河西岸,就是圣地,作为永远的记念(1~9)。读经的人都知道,埋在约但河里的十二块石头,是代表以色列的旧人埋葬了;取出来的十二块石头,乃是代表复活的新以色列人。
这给我们看见,以色列人进迦南,经过了两次水。以色列人若没有失败退后而飘流旷野,只要经过红海这一次水就够了。然而,因着他们失败,飘流、老旧了,所以他们又经过约但河这第二道的水。请问你受浸之后,是直接进迦南,还是在飘流?你老旧吗?若是你觉得老旧,是不是要埋葬?以色列人按神所定规的,经过一道水就可以进迦南。然而照着他们实际的情形,他们荒凉、退后、失败、老旧了,结果他们又经过了一道水。这样说来,受浸是一次还是两次?按理说,当你受浸时你就埋葬了;但是你又去看电影,沾染世俗,结果就变得老旧了。然后,你蒙主的恩典复兴了,你灵里面有感觉,想要再受一次浸,把老旧的一切都埋葬。这就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属灵上需不需要的问题。
尊重圣灵带领,不另立规条
认真说,再一次埋葬这件事,不该是个道理,更不该当作一个规条。若是你得救受浸后,从来没有堕落过,乃是一直的站住,保持新鲜,没有陈旧,你就不需要埋葬。
然而,你若因着堕落退后,非要求人帮你埋葬不可,这就成了规条。相反的,你受浸后若是堕落了,觉得只要再认罪,主的宝血就洁净你,并不需要再埋葬,这也很好。但如果有人觉得他需要再埋葬,你就认为他是异端,那也成了另一个规条。这两面的规条,都不能有。因为只要有任何一面的规条,立刻就有分裂,就制造仇恨。我们对这些事的态度,必须宽大。若有人在受浸后堕落了,他认罪,也求主宝血洁净了,但他里面实在觉得外面需要有一个表示,愿意将老旧的一切都埋葬,我们就该给他自由,让他作,不该定规他绝对不可作。若是定这个规条,就是分裂。
一九六八年年初,在洛杉矶的特会中,我讲到施浸者约翰出来作工,人悔改了,他就把人浸到水里埋葬了,叫人脱去老旧宗教,脱去规条。因此,我们今天也得脱离旧规条、仪式、仪文,将这一切都埋葬、放弃。聚会快结束时,有位弟兄就喊着说,“我要埋葬。”当时洛杉矶召会受浸的池子很方便,整天都有水,只要打开盖子就可以用。于是,弟兄们就去打开浸池,并且把他埋在水里。他这一埋,就有许多人跟着作了。一位作过传道、牧师的弟兄就说,“这不是再受浸,乃是把我们的老旧埋葬了。”到了第二次,有的人等不及,就直接往水里跳。当时,我一直注意里面的感觉,觉得圣灵对我说,“不要干涉,你没有清楚的圣经根据可以禁止他们。”我不能说我最懂圣经,但我的确找不出一节圣经,可以禁止他们。有一句话在我心里浮现:若这是圣灵带领他们作的,你是谁,竟敢干涉圣灵的带领?于是,我没有说话禁止他们;而圣徒们对这事的响应,也真是令我惊讶。
后来,我们到了菲律宾南岛,并没有特别讲埋葬的事,但圣灵就这样带领了。许多菲律宾弟兄姊妹,成群结队的挤在浸池旁,等着要下去埋葬。我亲眼看见许多人埋葬后都跳起来,大声喊着:“释放了,新鲜了。”我不能说他们百分之百都是那样,但据我所知,大部分都是事实。所以归纳的说,你我今天在主的恢复里,眼光必须放大,心胸也必须宽大。我们不能立下任何规条,擘饼不能成为规条,蒙头不能成为规条,受浸不能成为规条,祷读不能成为规条,呼喊主名也不能成为规条。凡事要看是不是有属灵的需要,是不是有圣灵的带领。然而另一面,我们虽然必须开放,但绝不能开放拜偶像,也不能开放作不道德的事,更不能开放破坏基督身体的事。我们必须尊重召会,不能有分门别类。
我们的心要宽大,除了偶像、不道德、分门别类的事,我们都要能接纳。若是有人来到我们的聚会,摇起椅子,或是跳起舞,我们都不能拒绝而造成分裂。若有姊妹觉得自己要蒙头,就有自由作。但是绝不要把蒙头当作规条,对没有蒙头的人,绝不见怪,不轻看,不反对,不批评。若是有姊妹一点也不觉得该蒙头,她对别人的蒙头,也该敬重。同样的,有人虽然受了浸,但过了些日子觉得自己老旧,就再埋一次;这样的人对那些不埋的人,就该不反对,不轻看,也不推行。不要把埋葬当作一个规条。
没有规条,召会就不会分裂
没有任何规条,召会就不会分裂。所以,我们必须废掉规条,就是除灭仇恨。这样,召会的一就得以保守。召会的分裂通常不是在真理上。真理就是实际。主耶稣是神成了人,而后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为我们成功救赎。祂死而复活之后,成了赐生命的灵,住在我们里头。祂是我们的生命,是我们的救主,祂是一切的实际。这就是真理,我们该为此而争战。若是一个人告诉我们,耶稣基督不是为我们的罪死了,祂乃是舍生取义,殉道而死;这个就是异端,应当定罪。然而若是一个人说,他一埋葬就得释放了,这并不是异端。此外,若是有位姊妹起来说方言,说主今天就要来了,你不要立刻批评、反对。请记得,不管她说得错或说得对,她都是凭着一个爱主的心说的。你不愿意跟随她,就不要跟随,但是绝不要取一个反对的态度。你一取反对的态度,立刻就是规条,就制造仇恨;这是召会分裂的原因。
若是有弟兄特别蒙主恩典,喜欢给弟兄洗脚。无论谁到了他所在的召会,他就要为人洗脚,并且传洗脚的道说,“我一为人洗脚,我的灵就开了。我也洗活了许多圣徒,有的弟兄给我一洗,就灵里火热,所以我们一定要为人洗脚,不洗脚是不行的。”这就成了规条。然而你若说,切不可作这事,这是异端,立刻你又立了另一个规条。谁有负担为人洗脚谁就去洗,谁有负担接受洗脚谁就接受。作的不要批评不作的,不作的也不要反对作的。
关于蒙头,我觉得我们中间作得很好。因为这么多年来,我们各处从来没有一个地方一律蒙头,或一律不蒙头。蒙头的和不蒙头的都相安无事,彼此没有批评,也没有定罪,各人都有灵中的自由。不要引用林前十一章要求姊妹们都蒙头,这样反而弄成一个蒙头宗派,一点价值都没有。因此,关于埋葬不埋葬,盼望圣徒们不要批评,不要论断。谁愿意埋就埋,谁不愿意就不埋。我们没有任何的规条。
有一次我在美国访问某处召会,有人问我:姊妹的裙子应该多长?我说,我无法回答,因为圣经并没有明文。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得回到主面前,凡事在灵里问问主,因为许多事别人不能替我们定规;就如裙子该多长,领带该用什么颜色,这类的事都没有规条。这话说来很容易,要作到并不容易;因为我们生在规条里,规条就在我们的血轮里。
既是如此,我们就不该批评人。批评人的,口袋里都有一把尺。其实,连你的谦卑都可能是规条。愿主怜悯我们,把这些尺都丢了。我不鼓励你们埋葬,但我盼望你们把心中的尺埋了。只要人相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为我们成为人,死在十字架上,并且复活升天,成为赐生命的灵,如今就在我们里面;只要人没有拜偶像,也没有不道德,或分裂基督的身体;我们就接纳。这样,我们就要蒙主拯救到一个地步,里面没有规条。
要知道,规条一点都不能保守你,也不能保守别人。神一点都不要我们保守规条,神要保守的乃是祂所重生的人,以及祂所看重的召会。除此以外,神什么也不要。所以,我们只要一切随从灵的带领,按着灵的需要就可以。
一九七一年二月七日讲于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