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一册

《废掉规条与成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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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废掉规条与成就和平

读经:以弗所书二章十四至十六节。

圣经说,召会是一个新人,所以简单的说,召会就是一个人。这在以弗所二章说得再清楚不过。十四节和十六节说,基督在十字架上,藉着肉身的死,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就是仇恨。这仇恨是什么呢?就是十五节所说的:“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简单的说,仇恨就是规条,规条就是仇恨。这个亮光在以弗所书里是很清楚的,然而,我们中间许多人不知读了多少遍以弗所书,却还不一定看见这点。

规条就是仇恨

喊叫与安静

你有没有规条呢?什么叫规条?比如,我们中间有的弟兄姊妹,就是不愿意喊叫,只愿意安静聚会。他们听见弟兄姊妹喊“哦,主啊”,这个喊,那个也喊,他们就受不了。严重一点的,不仅受不了,并且很讨厌,末了就恨了。这就是仇恨。这个仇恨从哪里来的?是从规条来的,从他们那个安静的规条来的。

蒙头

再比方蒙头这件事,林前十一章清楚的给我们看见,姊妹们在祷告时,需要把头蒙起来(5)。长头发是神给姊妹们的蒙头(15),姊妹们再加上一块蒙头帽(10),表示对神所作的说阿们。我个人相信,这一段圣经的原文是这个意思。然而有的人不赞成蒙头,强解十一章十五节说,“长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因此说,有长头发就是蒙头,不要再用什么蒙头了。这个说法不仅是强解圣经,并且引起麻烦。到底多长的头发才算长头发呢?有的姊妹把自己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却强辞夺理的对负责弟兄说,“弟兄,我的头发比你长,这就是长头发。”结果,就吵起架来。吵到末了,彼此互说对方讲异端;这就是仇恨。

擘饼

以擘饼为例,有人说应该在主日擘饼。有人则不以为然,他们说在圣经里找不出一定要主日擘饼的根据。在圣经中,我们只看见两个擘饼的例子。一个是在行传二章五旬节的时候,门徒们天天擘饼(7)。另一个是在二十章,在七日的第一日聚集擘饼(7)。有人读到二章的天天擘饼,就要当作规条实行;这就不容易。即便是天天擘饼,也有一天擘几次的问题。是擘一次呢,还是擘三次?如果是一天擘一次,那么是早晨擘呢,还是晚上擘?我们只能说,不清楚。不要以为你明白圣经了,圣经不是这么容易懂的。即使我们把这个例子当作规条来守,你遵守天天擘饼的经训,我也遵守天天擘饼的经训,我们两个却可能还是吵起来。因为我主张擘饼是要天天擘,但是要在晚上擘;你却主张,天天擘,并且得一天擘三次:早晨擘,中午擘,晚上擘。我们两个都遵守天天擘饼的经训,但是末了我们两个吵起来了。

受浸

再比方受浸,有的人说,只要洒水,把水往头上洒一洒就可以了。有的人就说,必须要浸水。但即使是同样主张浸水,还是浸不在一起,因为你有你的浸法,我有我的浸法。有的人说,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时是低下头(约十九30)所以人受浸时也得低下头。有的人说,不,应该仰着头。于是有了低头受浸和仰头受浸的争执。还有人说,你们争的都不对,要照着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奉父的名浸一次,奉子的名再浸一次,奉圣灵的名再浸一次,这才可以。所以,把受浸的作法当作规条,就带来无止境的争论。

埋葬

有些圣徒看见自己的老旧,就浸到水里埋葬老旧。于是有人指责我,说我主张埋葬老旧,是讲异端。这是误解,因为我并没有这样主张。然而即使退一步说,是我讲埋葬,请问异端何在?指责我讲异端的人,是在于他们有自己的规条,他们把受浸当作规条。圣经告诉我们,信的人应当受浸(可十六16);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圣经并没有说受浸是一个规条。人是受了基督教的影响,才把受浸当作一个规条。许多基督徒都得承认,当初他们受浸时,在下意识里,就是把受浸当作一个入教礼。在你受浸以前,你总觉得自己不是基督教里的人;一旦受了浸,你就觉得自己是基督教的人了。这是传统基督教所给人一个不正确的印象。这个印象,我们表面上好像是弃绝了,下意识里却还守着。所以,有的人一听见埋葬,就觉得不得了。“你从前不是受了浸吗?既受了浸,怎么还要再去埋葬?”这种大惊小怪都是规条的观念在作祟。

有了规条,就有仇恨。若是你没有规条,我也没有规条,就不会有仇恨。我们都把

受浸当作一个事实,一个人信了主,与主联结了,主死就是他死,主葬就是他葬。所以,无论是圣徒或是召会,只要把他浸到水里,就是把他浸到主里。他与主联结了,也与主一同埋葬了。这就是受浸的事实,我们不把它当作一个规条。今天,有的人感觉自己太老旧,得救多年,又爱世界,又在旷野飘流,好像以色列人一样;现在复兴了,愿意把自己再埋一下,好有个新的开始,这有什么异端可言呢?主若是这样带领他,他也愿意这样埋一下,使自己更活,这有什么可定罪的呢?

许多事不可当作规条

罗马十四章说到,有人守日,有人不守日(5~6)。保罗是认识圣经的人,他认识神的真理,他的确知道今天在恩典时代,不需要守日了。然而、,他在十四章没有那样教训人,他没有说,“今天不需要守日了,守日都是不对的。”他的态度乃是,守的不要批评不守的,不守的也不要轻看守的。守的是向主守,不守的也是向主不守(5~6);这没有道理可讲。又说到吃的事,有的人吃荤,有的人吃素(2)。在旧约里的确有这个讲究,注重什么可吃,什么不可吃。保罗绝对知道,在恩典时代没有这个讲究了,但是保罗没有讲道理。他说,“吃的人不可轻视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审判吃的人,……吃的人是向主吃的,因为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向主不吃的,他也感谢神。”(罗十四3,6)。这些都不是道理,也不是规条。

若是一个人来到我们中间,告诉我们说,“耶稣基督不是神的儿子,乃是一个犹太人,祂没有为我们死,祂不过是殉道而已。”我们众人一定要把他赶出去,因为这是异端。我们要和他辩论,与他抗争,要为信仰竭力争辩(犹3)。至于蒙头不蒙头,吃荤吃素,守日不守日,或是低头浸仰头浸等类的事,我们绝不可把这些当作规条,而要别人一同来守。愿主怜悯我们,拯救我们,叫我们脱离规条。规条不脱离,结果就是分裂。

然而,当我们说受浸没有规条时,并不是说我们不该受浸。每一个信主的人都该受浸,但受浸不是我们的规条。论到蒙头,姊妹们若问我说,“李弟兄,我们该不该蒙头?”我说,“千真万确你们该蒙头。林前十一章一至十六节,清楚的告诉你们,你若是一个姊妹,就该蒙头。”然而,我们若把蒙头当作一个规条,在聚会中察看,看见一个姊妹没有蒙头,就对她说,“不行,你要坐到后边去,你不能擘饼。”如果这样,那就错了。我们是该受浸,但受浸不是一个规条;姊妹们是该蒙头,但蒙头不是一个规条。无论任何事,只要被当作规条,立刻就带来仇恨。我们都承认,主日擘饼是最好、最合式的,但千万不要把主日擘饼当作一个规条。一当作规条,就非出麻烦不可。

姊妹们如果愿意蒙头,这很好,如果不觉得该蒙头,那是时候还没有到。这全在于主的怜悯,我们一点不觉得为难,我们还是一致的、合一的,还是相爱的。同样的,你若觉得你已经受了点水礼,不要再受浸了,你还是可以和我们一同擘饼。若是有一天,你觉得受点水礼不够,非要再受一次浸不可,你就去浸罢。在这里没有规条。浸了以后,你又去爱世界,又远离了,但过了三年你复兴了。那时你觉得满身都是罪污,又老又旧,实在愿意再埋葬一次,你就埋罢。你埋了以后满得释放,满有平安,这有什么不对呢?人若要批评你,应该在你爱世界的时候。你爱世界,看电影时,人不批评你;现在你复兴了,电影不看了,跳到水里去埋了,人就说这是异端,这合理吗?

除灭仇恨,创造成一个新人

愿主怜悯我们,给我们看见,在召会中没有规条。因为主在十字架上已经废掉了规条,除灭了仇恨,藉此把两下在祂自己里面,创造成一个新人;这新人就是召会(弗二15)。我们都清楚,在规条上我们是无法一致的。我们在规条上虽然不一致,但我们在召会这一个新人里却是一。阿利路亚,在召会中没有规条。你不想喊就不要喊,但绝不要把不喊当作规条。你想喊就喊,但也不要把喊当作规条。喊是为着主,不喊也是为着主。大家的良心都向着神,向神负责,没有批评论断,没有反对,就没有仇恨。

主在十字架上,已经除灭了仇恨。这个仇恨就是规条。我们今天的规条还不是律法上的规条,乃是基督教所传给我们的规条,以及我们自己所立的规条。这些就成了圣徒中间的难处,叫大家不能合一。然而,主已经释放了我们,再没有规条了。

一九七一年二月讲于新加坡(确实日期不详)

原刊于一九七一年五月“话语职事”第二百三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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