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二年第一册

《基督在我们里面长大并扩展,为着神的国》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第十五章 长大并受成全,以达到信仰上的一

读经:以弗所书四章三节,十一至十五节,犹大书三节,提摩太后书四章七节,加拉太书一章二十三节。

以弗所书中所启示召会的各方面

以弗所书中启示了召会的七方面。召会被启示为基督的身体(一23上)——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者的丰满(23下)、一个新人(二15)、神的家和神的国(19)。召会也被启示为神在调和之灵里的居所(22)。神有一个居所,其显著的一面乃是建造。没有一个单独的人能是建造;要成为神的住处,基督里的众信徒就必须被建造在一起。召会也是新妇,使基督得满足(五25~27,31~32)。只有召会作新妇才能满足主。末了,召会是团体的战士,与神的仇敌争战(六10~18)。

作为身体,召会需要生命;作为丰满,召会需要基督的丰富。丰满是丰富的彰显,是吃、享受、消化、并吸收丰富所产生的结果。新人需要基督作人位;神的家、神的家人需要父;神的国需要基督作君王;神的居所需要建造。同样的,召会作为新妇需要爱,而战士需要基督作大能和军装,好抵挡神的仇敌。这是清楚的,且非常有意义。

我们若领会召会所是的这七项,并认识每一项所需的是什么,就会越过越认识召会。召会需要生命、基督的丰富、基督的人位、为父者、为君王者、建造、爱和争战。原则上,所有这些项目都是基督自己。

基督甚至就是父(约十四8~10)。以赛亚九章六节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的名称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远的父、和平的君。”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远的父。因着神格里只有一位永远的父,这意思必是指神的儿子基督就是永远的父。有些人也许问说,子如何能是父。按照六节,这一位的名是“奇妙”。“奇妙”的意思是,有些事是我们无法领会或说明的;因此,我们必须简单的接受这事实。基督是子,祂也是父。祂是为人的婴孩,祂也是全能的神。祂真是奇妙。

以弗所书中的二灵

以弗所书也启示二灵,神的灵(一13,二18,三16,四3~4,30,六17)与人的灵(一17,二22,三5,16,四23,五18,六18)。我们都必须熟悉关于这二灵的经文。三章十六节说,“愿祂照着祂荣耀的丰富,藉着祂的灵,用大能使你们得以加强到里面的人里。”在这节经文里,我们人的灵被称为里面的人。人必须有生命和人位。我们的魂是我们天然的人,我们天然的人位。我们得救以前,我们的灵只是器官。那时我们的生命,以及人位——我们的所是,不在我们的灵里,乃在我们的魂里。然而当我们得救时,主耶稣就进到我们灵里作我们的生命和人位。今天我们的灵不再只是个器官,乃是一个人,人位,就是我们里面的人。现今我们里面有两个人。天然的人,旧人,外面的人,乃是在我们魂里。按照罗马六章六节,这人已经钉了十字架。第二个人,属灵的人,新人,里面的人,乃是在我们灵里(参林后四16)。已过我们的灵只是器官,但现今它是里面的人,有耶稣的生命和人位。

那灵的一与信仰上的一

以弗所四章三节说,“以和平的联索,竭力保守那灵的一。”十三节说,“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了信仰上……的一,达到了长成的人。”这两节经文说到那灵的一与信仰上的一。我们必须保守那灵的一,并且我们需要长大,直到我们达到了信仰上的一,就是达到了长成的人。我们要看见这两种一之间的不同,就必须看见那灵与信仰是什么。当然,那灵就是圣灵,神的灵;但信仰比较难以解释。在新约里,“信”这辞有两种用法。信的第一种意义是指相信的行动或能力。对耶稣有信心,就是相信祂。同样的,藉着信得救,就是凭着相信而得救。信的第二种意义是指我们所相信的对象、事物。如果有人问说,“你相信基督吗?”他是问到我们相信的行动。问“你的信仰是什么?”就是问到我们所相信的事物。

犹大书三节说,“亲爱的,我尽心竭力要写信给你们,论到我们共享之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乃是基督徒的信仰,就是我们作为基督徒所相信的事。提后四章七节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赛程我已经跑尽了,当守的信仰我已经守住了。”同样的,这里的信仰是使徒保罗所相信的事;保罗守住基督徒的信仰。加拉太一章二十三节说,“不过听说,那从前一直逼迫他们的,现在将他原先所损毁的信仰当作福音传扬。”保罗传扬的不是仅仅道理,乃是信仰。在这些经文里,“信仰”不是指相信的行动,乃是指我们所相信之事。在这光中,我们就能看见,以弗所四章十三节里信仰上的二十是指我们相信的一,乃是指所有基督徒所相信之事的一。

五节以另一种方式提到信。这节经文说,“一主,一信,一浸。”在这里,信接着是浸。新约告诉我们要悔改、相信并受浸(徒二38,八12~13,十八8)。浸总是跟在第一种意义的信(指我们相信的行为)之后。既然浸是一种行动,在其前面的信也必是一种行动。藉着信我们信入主(约三36),藉着浸我们浸入主(加三27,罗六3)。

信仰作为我们相信之事,并不包括圣经中的一切教训;信仰也不是仅仅关于洗脚、蒙头、受浸的方式、说方言、以及基督第二次来的细节等次要之事的教训。这些都可以看作道理,但不是我们基督徒的信仰。我们的信仰是由那些决定我们是永远得救或永远失丧的事所组成的。我们若相信那些构成信仰之事,就得救;但我们若不相信,就失丧。我们可以基于这个原则,来考量所有基督徒特别的道理。例如,有一些人相信洗脚的实行,有些人不相信,但这不是为着我们得救所必需的。关于受浸的方式,也是如此。我们受浸,是浸入水里,还是洒水,并不影响我们永远的救恩。

然而,其他某些基本的事对我们的得救是紧要的。第一,我们必须相信基督的身位和工作,就是基督是谁以及祂作了什么。基督是神(罗九5),祂也是人(提前二5)。不仅如此,祂为我们的罪死了,又从死人中复活(林前十五3~4)。这些是我们基督徒信仰的基本项目。人若不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成为肉体来作人,就不能得救。关于这事是无可争议的。照样,人若不相信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并从死人中复活,使我们得着祂的生命,他就尚未得救。只要人相信基督的身位和工作,他就得救,不论他对圣经中次要之事所相信的是什么。当然,相信基督的身位和工作,含示我们也相信神,并相信圣经是神的话,就是祂神圣的启示。人不相信神以及圣经,就不会相信基督的身位和工作。

长大并受成全,以达到信仰上的一

假定不同国籍的弟兄们,蒙主拯救了。他们都相信基督的身位和工作,但他们有来自不同背景的不同观念。当他们起头来在一起时,也许有喜乐的交通,但至终他们的不同会显明出来。他们越谈话,就越被彼此不同的怪僻和作法所得罪。至终,他们也许寻求与他们相同国籍的弟兄们有交通。这是分裂的可能原因。以弗所四章十三节说到长成的人,十四节提到小孩子为波浪漂来漂去,并为一切教训之风所摇荡。这两节与十五节,清楚指明我们得救之后,都需要长大。小孩子喜欢玩具,但他们越长大,就越将他们的玩具丢弃。宗教上、哲学上、道理上、以及国籍上的不同都是“玩具”。持定这些玩具指明我们仍是幼稚的。然而,不同国籍和背景的弟兄们在生命里长大时,他们就丢弃他们的玩具,至终就达到信仰上的一。

那些固守自己与人不同之处的弟兄们,只需要长大;长大的路就是受召会中有恩赐者——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11~12)的喂养并成全。我们越从耶稣得喂养,就越长大;我们越长大,就越丢弃我们一切宗教上、哲学上、道理上、以及国籍上的玩具。然后,我们就不再是希利尼人、希伯来人、中国人或美国人;基督将是我们的生命、人位和一切。藉着我们在生命里长大,祂就作元首,我们就是身体;并且我们会与众肢体是一。这就是达到信仰上的一。

我们不该与别人争论道理。这些道理只是给婴儿和小孩子的玩具。保罗在林前十三章八至十一节指明这事:“爱是永不败落;但申言终必归于无用,方言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用。因为我们所知道的是局部的,所申言的也是局部的;及至那完全的来到,这局部的就要归于无用了。我作孩童的时候,说话像孩童,思想像孩童,推究像孩童,既已成人,就把孩童的事废掉了。”我们都需要长大,直到我们达到了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达到了长成的人,不再作小孩子,为一切教训之风所摇荡。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