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二年第三册
《圣经中的生命与建造》
第五章 生命的律与生命的形状
读经:罗马书八章二节,二十九节,希伯来书八章十至十一节,十章十六节,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二至三十四节,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六至十七节上,十八节。
我们在前面几章看过生命的三个重要方面:素质、能力与感觉。神圣生命就是神永远的生命,其素质是包罗万有的,包括了神格一切的丰满以及基督追测不尽的丰富(西二9,弗三8)。基督之丰富的重要项目包括:神、父、子、灵、神圣属性、人性美德,以及基督所经过、成就、得着、达到的一切。神圣生命这不能毁坏之生命的能力,是来自其素质。这能力乃是神超越浩大的能力和基督复活的大能(来七16,弗一20,腓三10)。神圣的生命不只有其能力和素质,也有其感觉,知觉。神圣的生命既是最高的生命,就有最敏锐、最丰富的感觉。
每一种生命都有对应的律
每一种生命都有一种律;而每一种生命也可被视为一种律——一种自然的特征或一种与生倶来的自发作用。例如,桃树生命的律或功用就是开花并结出桃子。农夫不需教导桃树如何结桃子,也不用担心桃树只结桃子不结别种果子。桃树生长,自然就结出桃子来,因为桃树生命的律会规律桃树。动物生命也是如此。狗会吠叫是因为它的生命中有吠叫的律,猫会抓老鼠是因为它的生命中有抓老鼠的律,鸡会生蛋是因为它的生命中有生蛋的律。这个原则也适用于我们对永远生命的经历。
我们在创世记一章看见神创造了植物和动物,各从其类。比如桃树是从桃树类;同样,狗是从狗类,猫是从猫类。因此,我们不用担心一只小狗会长成另一种动物。同样的,我们如果种下康乃馨种子,就必定会开出康乃馨。因为生命的律会规律康乃馨生长,它就不会开出玫瑰,而会开出康乃馨。康乃馨里面生命的律自动起作用,指引其发育。这描绘出每一种生命如何有其对应的律,就是其生命的律。
神律法的功用:解释神,要求人,暴露人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
神的律法有三方面的功用:㈠解释并彰显祂是怎样的一位神,㈡要求人照神的所是行事(三)暴露人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神律法的头一个功用是解释并彰显神。每一部法律都是立法者的彰显。好人制定好法,恶人制定恶法。殷勤的人会立法要求家人早晨早起,懒惰的人会立法允许家人早晨晚起。如果银行抢匪可以立法,他们会让抢银行合法化。一个人所制定的法律,反映出他是怎样的人。
同样的,神的律法,包括十条诫命,乃是神这位赐律法者神圣性情的彰显。神的律法与祂的性情相符,并且彰显祂这位赐律法者。神的律法主要由四项神圣属性所组成:爱、光、圣、义。神是爱和光(约壹四8,一5),祂也是圣和义。十诫反映出神的性情,彰显这位爱、光、圣、义的神。神的诫命乃是基于祂的所是。
律法作为神的彰显与说明,描述神是怎样的一位。因此,神的律法乃是祂的见证。事实上,旧约中使用“见证”这辞时,常与律法有关(诗一一九88——“法度”,直译,“见证”)。例如,十诫刻在两块石版上,被称为见证的版(出三一18,三二15,三四29)。律法作为神的见证,乃是基督的预表。律法是在字句和预表上作神的见证,而基督乃是在生命和实际上作神的见证。基督作为神真实的见证和活的律法,将神描述、解释并彰显出来。
神的律法的第二个功用乃是对人有所要求。爱、光、圣、义的神,藉着律法要求祂的百姓照着这些属性行事为人。换句话说,他们必须爱人,活在光中,圣别又公义。例如,神既是绝对真实、诚实、信实,祂就命令人不可作假见证,也就是不可说谎(二十16)。神在旧约的律法乃是字句的律法,刻在石版上的律法,其上有诫命,要求人按着神的属性行事为人。律法的功用之一就是对人设下这些要求。
然而,神律法的要求太高,以致无人能满足这些要求。因此,神律法的第三个功用就是暴露人无法满足祂公义的要求。神的律法要求祂的百姓爱神、爱人,活在光中,圣别、公义并诚实。然而人却落到恨神、恨人的地步,活在黑暗中,变得污秽、不义且不诚实。律法要求神的百姓爱邻舍如同自己(利十九18),但他们却无力遵行这要求。这启示出律法的功用,是暴露人完全无法满足神律法的要求。
从字句的律法转向基督这生命的律
当神将律法赐给祂的百姓时,祂无意要他们遵守律法。祂将律法赐给他们,是要暴露他们无力遵守。当我们领悟自己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时,就该从成文的律法——字句的律法——转向基督这活的律法——生命的律法。基督是神这赐律法者的具体化身。当基督作为生命的律,在我们重生之时进到我们里面,这位赐律法者就进到我们里面。现在我们有赐律法者,连同祂的神圣生命和性情(这与神写出来的律法相符),我们就无需再想靠自己的努力遵守成文的律法。我们反而应该接触基督;祂的神圣性情与成文的律法相符。生命的律就是生命的性情在作工。桃树结出桃子,不是因着外在规定写成的条文,而是因为有桃树的性情和生命的律在规律这棵桃树,使果子照着桃树的性情而成形。同样的,我们能过一种与神性情相符的生活,不是凭着尝试遵守字句律法,而是藉着生命之律的作工,就是藉着那在我们里面神圣生命之性情的作工。
字句的律法——神藉着摩西赐给祂百姓的律法——暴露并定罪神的百姓,因为他们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然而,主耶稣这活的律法藉着成为肉体而来,不是要颁赐准则条文给我们,而是要分授生命到我们里面。主在约翰十章十节宣告说,“我来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主就是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生命的具体化身(十四6,一4),祂拥有神圣的性情,神的律法就是照着这性情所制定的。我们藉着呼求主名,可以得着祂这神圣的生命。我们越呼求祂,就越给祂地位在我们里面长大。当祂在我们里面长大,生命的律自然在我们里面将爱、光、圣、义这些神圣属性带给我们。主这位赐律法者已经进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里面的生命之律。因此,我们不该在意外在字句的律法,而该在意内住的赐律法者。虽然许多基督徒注意外在准则的条文,主的心意却是要恢复我们对生命之律的经历。
彼后一章四节说,我们“得有分于神的性情”。我们里面的神圣性情,一点不差就是那是我们生命的基督自己(西三4)。神的律法是照祂的性情制定。既然基督这神圣的性情进到了我们里面,我们就有神圣的性情在我们里面,并得有分于神的性情。当我们有分于神的性情,这性情就在我们里面长大、发展,并藉着生命的律规律我们。
生命的律扩展到我们内里的各部分,使我们成为基督的彰显
希伯来八章十节说,“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十章十六节说,“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里,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思里。”在这两处经节里,“赐”和“写”两个字交互使用。神将祂的律法赐在我们的心和心思里,就是祂将律法写在我们的心和心思里。
八章十节乃是引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那里说,“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这里的“里面”,原文直译是内里的各部分。希伯来八章十节说,“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这心思,乃是耶利米所说内里的各部分之一,内里各部分是心的所有部分——心思、情感、意志和良心。不仅如此,耶利米书中的“律法”原文是单数的,希伯来书中的“律法”是复数的。这启示出一个律法成了许多律法。这一个律法就是生命之律。神藉着分赐神圣的生命到我们里面,就将律法(单数)放在我们灵里,然后这律法扩展到我们内里的各部分,就如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里面,而成为几个“律法”(复数)。复数的“律法”指明生命的律(单数)扩展到我们内里的各部分里。当生命之律扩展到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里时,就分别成了心思的律、情感的律以及意志的律。
基督作为生命之律进到我们灵里之后,还要扩展到我们内里的各部分,就是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里。以弗所四章二十三节说,“在你们心思的灵里得以更新。”这里的“灵”指信徒重生的灵调和着神内住的灵。这样调和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就成了我们心思的灵。同样的,当调和的灵扩展到我们的情感里,就成了我们情感的灵;当调和的灵扩展到我们的意志里,就成了我们意志的灵。是一个调和的灵,但这灵需要扩展到我们里面所有的部分。同样的,当生命之律扩展到我们内里的各部分时,就成了几个律——心思的律、情感的律、和意志的律。这所有的律,就是基督作为生命之律扩展到我们内里的各部分。心思的律以其思想和思想方式规律我们的心思;情感的律以其好恶规律我们的情感;意志的律以其心意和决定规律我们的意志。藉着这些律,我们里面所有的部分就受基督生命的管制所规律,并被带到这生命的管制下。若是我们整个里面的人都在基督这生命之律的规律之下,不仅我们一切的言行,连我们全人都会成为基督的彰显、解释与显明。
生命的律将我们塑造成基督的形像
生命的律规律出生命的形状。每一种生命都有其特定的生命形状,这是从生命的律而来。苹果树结的果子有特定形状。农夫不必制作苹果模子放在苹果树枝上,确保果子会有苹果的形状。苹果树结出的果子有苹果的形状,不是凭外在的规律,而是凭苹果树生命之律的内里规律。当苹果树生长时,苹果树生命的律就规律出果子的形状,因此结出苹果形状的果子。
罗马八章二节提到生命之灵的律,就是生命的律,然后二十九节说,神预定我们模成神长子基督的形像。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就是被塑造成为基督的形像。变化是内里的,与素质有关;模成是外在的,与形状有关。变化是凭我们里面的神圣生命,在我们的性情和形状上改变我们;而模成是将我们塑造成基督的形像。二节启示生命之律是生命的内里规律,而二十九节启示生命之律的塑造。生命之灵的律的规律,就是生命之律的塑造。当我们在神圣生命里长大,生命之灵的律自然会将我们塑造成为基督的形像。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不是藉着外面的教导,而是藉着基督作内里生命的律。我们越在神圣生命中长大,这生命就越在我们里面规律我们,使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
复活的基督作为神圣的生命,是有形像的。我们没有办法凭自身的努力效法基督,但我们可以凭着在神圣生命里长大而模成祂的形像。当我们在生命里长大,基督就藉着将我们塑造成为祂的形像,来管治并规律我们,直到我们完全模成祂的形像。
神的心意不是要我们凭自己的努力去效法基督。我们可能努力要像基督一样谦卑或温柔,但我们从经历中得知,这样试图效法基督并不管用,不过就像猴子模仿人类。许多基督教牧师强调关于基督的道理教训,劝勉人要凭自己的努力效法基督。这些牧师没有看见: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不是藉着外面的教导,而是凭着生命之灵的律内里的塑造。既然基督这包罗万有的神圣生命已经进到我们里面,这生命的律就藉着将我们塑造成祂的形像来规律我们。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这事不是凭着自身的努力在外面效法基督而完成,而是藉着那灵,凭生命之律内里的塑造而完成。
写在石版上的律法是外面字句的律法,但写在我们心上的律法乃是里面生命的律法,生命之灵的律。那字句杀死人,那灵却叫人活(林后三6)。因此,我们该拒绝那藉着死的字句在身外规律我们的字句律法,而回到藉着生命元素在身内规律我们的生命之律。我们不该在意道理知识或教训,而该在意生命和灵,并进入对生命之律主观的经历中。
今天包罗万有的基督不只在天上,更在我们里面(西三1,一27),正如电不只在发电厂中,更已装置在我们家里。天上的基督就在我们里面作为生命的灵,要成为我们一切的一切。内住的基督乃是生命的素质、生命的能力和生命的律。今天,主的心意是要恢复我们对生命素质、生命能力和生命之律的经历。基督这永远生命的素质是包罗万有的。这永远生命之元素的重要方面包括:神、父、子、灵、成为肉体、人性、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同救赎、复活同大能、升天及降下;升天是带同得荣、登宝座、得冠冕、君王职分、元首地位、为主身分和权柄。永远生命之元素的这一切方面,都已经复合到赐生命的灵里面(林前十五45下)。包罗万有的基督作为赐生命的灵,现今在我们里面作生命。我们有内住的基督作永远的生命,带着这生命的素质、能力、感觉、律与形状。因此,我们不该在意外面的教训,而该寻求对我们里面永远的生命有主观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