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二年第三册
《圣经中最大的预言及其应验》
第四章 保守那灵的一并达到信仰上的一
读经: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三节,二章十五至十六节,十八节,二十一至二十二节,三章二节,八至十一节,十六至十七节上,十九节下,四章三至四节上,十一至十六节,二十三至二十四节。
神的经纶
我们看过,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和新人,所以召会需要在生命里长大。这长大来自藉着基督的丰富而有的喂养,滋养。基督的丰富是滋养我们的食品。以弗所三章八节里基督追测不尽的丰富,是为着十节里的召会。召会是享受基督之丰富的结果。这给我们看见,神的经纶是将基督一切的丰富分赐到我们这人里面,使这些丰富成为我们里面的滋养。这就是说,基督要作到、分赐到我们这人的每一部分,占有每一部分,并使祂自己在其中定居。这使基督与我们是一,自然而然的,我们就会团体的成为基督的身体和新人。
竭力保守那灵的一
现在我们必须继续看一些关于身体建造进一步的点。为着身体的建造,就需要“一”。以弗所书清楚、明确的说到保守这个一:‘以和平的联索,竭力保守那灵的一。’(四3)。这是因为基督的身体是一,新人也是一;也就是说,只有一个身体和一个新人。产生身体和新人之基督的丰富,完全实化在那灵里。只有一个身体和一位灵(4),所以我们必须保守这个一。这个一若被破坏,建造就消失了。即使我们对基督的丰富有最好的享受,我们若失去这个一,就不可能有身体的建造。这个一不是实行、规条、或形式的一,乃是那灵的一。那灵是一,而住在我们灵里的这位灵,就是三一神自己。
事实上,那灵自己就是一。这好比电在许多灯里流动,使这些灯在照耀时成为一。灯本身是分开的,但它们在电里是一。灯里面的电乃是一。同样,在我们里面的那灵就是我们的一。同一位灵住在我们众人里面,所以祂是我们的一。我们若顾到祂,就有一。我们若不顾祂,我们中间的一就消失了。我们若谈别的事,的确会有不同的意见和异议。你会有你的观念,我会有我的领会,别人也会有他的意念;这样我们就会分裂。但我们若放弃所有其他的事,并回到那一位内住的灵,我们立刻就会有一。
达到信仰上的一
以弗所四章告诉我们,这“一”一面是那灵的一,另一面是信仰上的一(13)。信仰是由基督的所是,基督的所作,和基督仍在为我们作的所构成。信仰是我们所相信的,叫我们得救。我们都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成为人,祂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被埋葬,并且第三日复活;今天祂是我们的救赎主,我们的拯救主,我们的主,也是住在我们灵里那包罗万有的灵。我们若相信祂,我们的罪就得赦免,祂的血就应用在我们身上,我们就蒙救赎、称义、得救并重生,得着祂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这是我们的信仰,也是各种不同的基督徒共同的信仰。任何没有这样信仰的人,就不是真基督徒。他没有得救,也没有重生。但只要人信基督是神的儿子,成为肉体来作人,为我们的罪钉在十字架上,并从死人中复活,作我们的生命,他就有这信仰。无论他保持怎样的背景,持守怎样的道理,他都是一位弟兄,圣徒。
在道理上我们也许不同,但在信仰上我们绝对是一。你绝不该把任何一种道理看作是你的信仰。有些人也许说,‘我的信仰是浸水施浸’,但浸水施浸不是信仰。长老治会的道理不是信仰,任何别种的道理也不是。在那灵的一和信仰上的一之外,我们不需要持守别的事物。我们回到那灵,我们就是一。我们单顾到信仰,我们就是一。以弗所四章十三节说到信仰上的一,然后十四节说到教训之风,道理之风。信仰产生一,道理却带进风,将我们吹走,使我们摇荡。我们若忘记道理,单顾信仰,并转向那灵,我们就是一。
需要丢弃一切律法的道理
许多基督徒知道,照着以弗所四章三节,我们该保守一,但他们不知道如何保守一。接下来的经文给我们看见,保守那灵的一,就是丢弃一切的道理。道理就像小孩子的玩具。小孩子喜欢玩具,他们越小,玩具就越多。但他们越长大,就丢弃越多的玩具。若年长的人仍在玩玩具,这显然指明他在生命上没有正确的长大。所有不同的道理都是玩具。你越长大,就丢弃越多的道理,因为道理造成分裂。反之,你要使自己坚守信仰。这是保守一的路。
今天我们若对主的恢复认真,愿给祂机会恢复正确的建造,我们就必须丢弃道理。因着主的怜悯,我丢弃了一切道理。只要你仍持守任何一种道理,你就必须领悟,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你是分裂的。你里面仍有某种分裂的灵。让我再说,我们若对主恢复祂召会的建造这件事认真,我们就必须说,‘我们不在意道理。我们只在意对基督的享受。’我有负担使我们众人清楚召会建造的真正情况。
我们说我们需要丢弃道理,这不是说,我们可以不遵守主话中的真理。以弗所五章二十二节说,‘作妻子的,要服从自己的丈夫,’二十五节说,‘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丢弃道理不是说,我们不必遵守这样的话。姊妹必须服从丈夫,我们中间作丈夫的必须爱妻子,但我们不要使这些事成为我们所坚持的道理。例如,我们中间好些姊妹祷告时实行蒙头,但为着接纳人,我们不坚持这道理。今天任何人若要我给他施浸,我会以浸水施浸,但为着我与他的交通,我不坚持浸水施浸。丢弃道理并非不遵守主的话。但你在接纳人的事上若坚持道理,这道理就成为分裂的元素。我们说过关于祷读、蒙头、按手、受浸、和擘饼的真理,但为着接纳信徒,我们没有把这些事的任何一件当作道理而坚持。
在林前十一章至少有十五节经文说到关于蒙头的事(2~16)。基于这点,每当姊妹祷告或接触主,她就要蒙头以遵守主的话。但她若坚持这点,使其成为道理,这就是错误的。我们遵守主的话,但我们不使话中的任何事成为律法,成为一种律法的道理。我极力实行祷读,但我们中间若有任何人要使祷读成为律法的道理,我会是第一个反对的人。我也呼求主的名,但使这样的事成为律法的道理,全然是错误的。我们没有呼求或祷读的道理。若有人要说方言是可以的,但他们若使说方言成为道理,那就是错误的。
我必须尽我所能,使我们众人清楚真实的情况。我们没有道理。我们只照着我们清洁的良心实行遵守主的话。我们良心的功用,各有不同的水平。让我给你们一个例证。在罗马书和哥林多前书,同一位使徒以不同的方式教导我们关于吃祭偶像之物的事(罗十四1~3,20~23,林前八4~13,十23~30)。在有些经文里,保罗说你不该吃祭偶像之物。但在其他经文里,保罗说你可以吃。至终,这全在于你的良心。你若有正确的良心,并觉得你有自由吃,那就吃吧。你若有一种良心,使你觉得你不该吃,那就不要吃。这一切事都在于我们清洁的良心。
在道理的事上,我们需要让彼此照着自己的良心,活在主面前(罗十四1~9)。南浸信会信徒也许说我们忽略主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的伟大使命,但贵格会、长老会、和卫斯理会信徒并不是这样看这节。基督徒如何看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在于他们各种不同的领悟。那些不觉得这节是伟大使命的人,不该被视为异端者。异端者是不信主耶稣是神,不信主耶稣是神儿子的人。这些是摩登派,他们也不信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不信基督复活了。他们才真是异端者。但只要有人对主耶稣有正确的信仰,他就不是异端者。
你的良心若告诉你,你必须遵守圣经的某一节,你就该遵守。但绝不要使那个成为一种道理,说,‘在我们的召会中,所有的人都必须这么作。否则,我们就不接纳他们。’姊妹们,你们实行蒙头吗?你们若实行,那很美好,但为着接纳人,不要使你们的实行成为律法。若有人要实行洒水礼,我们不会反对,但他们不该使这点成为道理,并将这道理传播在召会里的圣徒中间。他们若这样作,就会造成分裂。你若要说方言,那是可以的。但你若坚持每个人说方言,就会造成分裂。你若洗别人的脚,那很好,但不要说,‘长老们都不是那么忠于圣言,因为他们不实行洗脚。他们当然错了,这不是正确的召会。正确的召会在每次擘饼前,都必须洗脚。’你若这么说,就定了造成分裂的律法道理。你若要祷读,这很美好,但不要使这点成为律法的道理,强迫别人作同样的事,将这事强加在别人身上。这完全是错误的。我必须这么说,因为在要来的年间,主恢复中圣徒的人数要多而又多的扩增。所以我们这些可视为主恢复之根基的人,都必须清楚。
我不但尊重圣经的每一节,也尊重每一个字。但我可以十分放胆的说,我没有使任何一节成为律法的道理。我们只保守那灵的一,和信仰上的一。我们爱主的话,我们尊重圣经。只要我们的良心告诉我们,我们必须遵守某一节,我们就遵守。但我们绝不使那个成为道理。我们若使任何道理成为律法,这就会阻挠并拦阻我们中间的交通。我们遵守活的话,但我们没有律法的道理。我们不是以律法的方式,乃是以活的方式,遵守主的话。我们只保守那灵的一,和信仰上的一。
废掉规条
现在我们要看,基督废掉了一切规条,使祂能将不同的民族放在祂自己里面,造成一个新人(弗二15)。为着创造新人,祂需要废掉一切规条。规条是敬拜神的方式或生活的方式。为着你的生活或敬拜的任何方式,都是规条。犹太人和阿拉伯人敬拜同样的神,但他们却彼此为仇,因为他们敬拜神的方式不同。犹太人有犹太人的方式,阿拉伯人有阿拉伯人的方式。这些不同的方式造成仇恨。甚至今天也有好些所谓的基督徒弟兄彼此相恨。这样的宗教偏见实在可怕,这偏见乃是来自不同的敬拜方式。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没有任何规条。我们没有关于如何排椅子,聚会该安静或大声的规条。我们没有规条。积极的说,我们需要竭力保守那灵的一,并达到信仰上的一。消极的说,我们必须丢弃两件事:道理和规条。今天主在完成祂的恢复,祂也在要求我们丢弃一切道理和规条。
犹太人的规条在十字架上被废掉,所以召会才有机会产生。但很遗憾,不久以后,基督徒又造出许多规条。今天的基督徒或是因着规条,或是因着道理而分裂。因着基督徒中间许多的道理和规条,就有所谓不同的召会。主要建造祂的召会,我们必须保守一,并且没有规条。这不是说,我们就成为松散的人。我们非常合宜,但我们没有任何规条。
在新约里,你无法找着基督徒聚在一起的确定方式。在新约里,你所能找着我们敬拜神的惟一方式,乃是在灵里(约四24)。此外没有其他方式。今天人说到聚会方式,喜欢引用哥林多前书,我早年也是如此。然而,在这卷书里,保罗说到两件很难一致的事。照着十一章五节,女人蒙着头可以祷告或是申言,但在十四章三十四节保罗又说,妇女在召会中应当静默。因此,十一章准许女人说话,十四章却禁止。这些章节如何能一致?照着新约的原则,不准女人在召会的聚会中说话,是指不准女人在断定教义的事上用权柄施教(提前二12)。从这意义说,她们在召会的聚会中,应当静默。然而,她们在召会的聚会中可以祷告并申言,就是为主说话,并说出主来。但她们必须在弟兄的遮盖下作这事。
一九三三年我到上海,那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也是我们中间最大的地方召会。倪弟兄非常有负担顾到我们聚会中的说话。那时在我们的聚会中,甚至不许姊妹祷告。她们必须静默。倪弟兄被这实行所困扰,他有负担给召会看见,姊妹可以在聚会中祷告。但有些弟兄不赞同。至终,我们报告说,在我们的聚会中,姊妹可以祷告。但仍然不许她们说话,包括作见证。然后渐渐的,我们中间的领头人赞同,我们若不许姊妹作见证,那全然是个亏损。后来,我们看见在林前十四章,说话的意思是用权柄施教,不是作见证。因此,我们说,姊妹可以作见证。
我分享这点,表明今天我们敬拜神,没有确定的方式,因为今天是那灵的时代,不再是任何规条的时代。我们没有任何规条。我们若清楚这些事,我们中间就不会有分裂。我们只在意那灵的一,并且我们渴望达到信仰上的一。
一天过一天,我们众人必须在我们心思的灵里得以完全且彻底更新,藉此脱去旧人,并穿上新人(弗四22~24)。穿上新人,就是穿上召会生活。藉此,我们就会是一,我们就会长大,我们就被变化,我们也会建造在一起。这乃是对主建造召会真正的恢复。我仰望祂,在这末后的日子里,使我们都十分清楚,并且将自己完全摆在这恢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