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的良心 复兴报第十八期
读经:
约翰一书三章二十至二十一节:“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
信徒的灵得着重生之后,他的良心就复活过来了主耶稣的宝血洗净了良心,叫良心清洁,有了最锐利的感觉,能够照着圣灵的旨意而作工圣灵在人里面所作成圣更新的工夫,和良心所作的工夫,是彼此相关,互相联合的。信徒如果要充满圣灵、要成圣、要生命合乎神的旨意、要完全随着灵而行,他就不能不注意良心的声音。我们如果不是将良心所当得的地位给它,我们就必定陷入随着肉体而行的地位。忠心对付良心,乃是成圣的头一步工夫。随从良心而行,乃是真实属灵的标记。如果属肉体的信徒没有让良心作切实的工夫,他就没有法子进入属灵的境界。就是人和自己都以之为属灵了,他的属灵也是没有根基的。罪和一切不合乎神旨意、并不合圣徒体统的,如果没有照着良心的声音而取缔,就属灵的基础没有砌好,上头无论建造了多少的属灵理想,总是会倾倒的。
良心的工夫,就是向我们作见证,到底我们对人对神是否得当;我们所作的、所想的、所说的,到底是否合乎神的旨意,没有悖逆基督。当基督徒生活进步时,就良心所作见证,和圣灵所作见证,几乎都是一样的。因为当良心完全受圣灵管治的时候,良心的锐利日甚一日,以致与圣灵所发的声音更为合拍。并且圣灵也就是借着良心向信徒说话。使徒说,“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罗九1)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我们的良心说我们错了,就无论如何我们必定是错的。如果良心已经定我们罪,我们必须立即悔改,我们断不能用什么来掩饰、来贿赂。因为“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约壹三20),”岂不更责备我们吗?良心的斥责,就是对我们说,我们有了错误。我们良心所定罪的,神也必定定罪。断没有神的圣洁还没有我们良心的程度那么高的事。所以,良心若对我们说,我们错了,我们就必定真是错了。
我们既然错了,我们应当怎么作呢?事如果未行,就应当停止;事若已行,就应当悔改、认罪,求宝血洗净。最可惜的,就是今日信徒并不如此行。良心一有斥责,他就打算来贿赂良心,和良心讲和,免得它再发出责备的声音。在这样的光景中,信徒常有两种办法。一就是和良心说理由,用理由来解释自己行动的原因。他的意思是以为如果理讲得通的事,就必定是合乎神旨意的,良心就也可以安静了。岂知良心像直觉一般,是不讲理由的;它乃是借着直觉知道神的旨意,凡不真是神旨意的,它都要定罪。它只代表神的旨意说话,它不管理由如何。因为信徒所当随着而行的,并非理由,并非什么讲得有理的事,都可以去作;乃是直觉中所启示的神旨。信徒什么时候一违背直觉的感动,良心什么时候就发声定罪。理由的解释,虽然可以满足心思,但是不足以使良心认为满意。凡良心所定罪的,若未除灭,良心就断不肯受何种的解释而不定罪。当初良心不过作是非的见证;当信徒灵命长大时,良心就不只作是非的见证,并且见证什么是出于神的,什么不是。所以虽然有许多的事,照着人的眼光看是美好的,但是,若非神有如此的启示,不过是信徒主动的,良心也定罪。
还有一个,就是信徒打算作许多别的事情来安慰良心。信徒一面不肯顺服良心的声音,不肯照着它的指导,而得神的喜悦,然而,另一面,他却惧怕良心的定罪,因为这个叫他不安,叫他难受;所以他就打算作许多美好的事来弥补。他要用好事来代替神的旨意。他不顺服神,但是,他说他现今所作的,就是和神所指示的一样的好,也许比神所指示的更好、更美,范围更广,利益更溥,用处更多,影响更大。他以为这样的工作难道不是顶好的吗?但是,任他作下去,让人如何估价,从神看来,是一点属灵的用处也没有。不是脂油的多少,不是燔祭的多少,乃是顺服神多。神如果在灵中启示应当除灭了,就无论你的存心多好,牛羊多肥,金银多重,都不足以感动神的心。良心的声音必须听从,不然,就无论你的工作如何,神总是不喜欢的。就是有比神所要求的更加多倍的奉献,也不会停止了良心的声音。良心只要我们顺服,它并没有要我们出奇的事奉神。
所以让我们不再有自欺的行为。我们要随从灵而行,我们就得听良心的指示。不要逃避“里面的责备!”并且应当留心的听。我们如果要时常随从灵而行,我们就不能不谦卑俯伏来听良心的更正。信徒不应当作一个大规模的认罪,以为我的错处真是多得不可胜数。含混的认罪,并不会叫良心有完全工作的机会。信徒应当让圣灵借着良心将他的罪逐一告诉他。信徒应当谦卑的、安静的、顺服的,让良心将一件一件的罪来责备他,定他罪。信徒应当接受良心的责问,愿意按着圣灵的意思,将一切违反神的都除灭。你敢否让良心来检查你的生命呢?你有否胆量让良心告诉你一生的实情呢?你愿否让良心将你所有的生活和行为,逐一按着神的意思摆在你面前呢?你愿否让良心解剖你一切的罪呢?你如果不敢,也不愿,心里有了退缩害怕,就是表明在你的生命中,还有许多是应当定罪,交给十字架的,但是你没有遵从;就是表明在许多事上,你没有完全顺服神,没有完全随着灵而行;就是表明在你和你的神中间,尚没有完全的交通,还有许多阻隔的事,这样,你就不能对神说,“你我中间是没有什么隔开的。”
这个无条件、无限制的接受良心的责备,而愿完全随着其启示而行,就是表明我们向神的奉献是否完全,我们是否真心恨罪,是否诚心要行祂的旨意。多少的时候,我们愿意完全顺服主,愿意随从灵而行,愿意作一个真叫神喜悦的人;现在就是试验我们这样的意思到底是真是假,是完全是缺欠的时候。如果我们对罪还有纠葛,还未完全割断,就我们所有的属灵,恐怕多半是虚假的。信徒如果不能完全随从良心而行,就是说他不能完全随从灵而行。因为良心的要求如果尚未得着,就除了“幻想的灵”来引导他之外,实在的灵还是频频向他要求听良心的话。信徒如果内省有疚,而不在神的光中受审,而悔改、对付清楚,他的灵命就必定没有真实的进步。信徒的奉献,和他的工作,只看他肯否完全顺服主─顺服主的命令和主的斥责─就知道其为真为假。
当信徒这样的让良心工作之后,他不应当就停在那里;一个罪既然对付了,别的罪也应当对付;一步一步的进前,将所有的罪都对付干净。如果信徒忠心的对付他的罪恶,忠心的随着良心而行,天上的亮光就在他的里面越照越明显,他要发现从前所未注意的罪,叫圣灵在他心里所写的律法一天明白过一天,叫他能读,也能知道。这样,信徒就要知道什么叫作圣洁,什么叫作公义,什么叫作清洁,什么叫作正直。从前对于这些是很糊涂的,现在是深深刻在心里了。这样就叫直觉受了大帮助,会加增它的锐利来知道圣灵的意思。所以,信徒当良心责备的时候,应当对神说,我愿意顺服;应当重新让基督作生命的主!应当受教,应当倚赖圣灵来教导。如果信徒是诚心随从良心,圣灵就必定前来相助。
良心本来就是信徒灵的窗户,天上的光是从这里照进来,叫信徒的灵和全人都充满了光;信徒全人和灵也是从这里去看天上的光。我们每一次所思、所言、所行的不好,不合乎圣徒的体统,天上的光就从良心照进来,显明我们的错处,定我们失败的罪。我们如果让良心作工,顺服它,将其所定罪的除去,就下次天上的光要照得更明显。如果我们不认错,也不除罪,就罪的遗迹还在,良心就受了污秽(多一15),因为不随着神光的教训而行。这么一来,一罪加上一罪,一痕添上一痕,就叫这个窗户一天暗过一天,光也难以照亮进来,直到信徒能任意犯罪,丝毫不觉得难过,良心受了压制,直觉被罪恶所挫钝。信徒越属灵,他的良心越敏锐。总没有一个信徒属灵到他不必认罪的地步。良心如果迟钝,也许连感觉都没有,就其人必定是灵性堕落的。伟大的知识,劳碌的作工,情感的兴奋,意志的坚定,都不足以代替良心的敏锐。如果信徒不注意其良心,而去追求心思和情感的进步,他就在属灵的程途上,是向后退的。
良心的感觉是可加增,也是可以减少其锐利的。如果信徒留下余地给良心作工,就他的窗户要一次光明过一次。如果他不理会良心的声音,或者如以上所说,用理由和别的工作来代替良心所要求的,良心就一说再说。或者直至十数说之后,就再不说了。声音是一次低过一次,直到末了,连声音都没有了。信徒一次不听他良心的声音,他的灵命就受伤了一次。如果次次这样的使灵命受创,信徒不久就要陷入绝对属肉体的地位。从前对所恨恶的罪,羡慕得胜的心,现在都没有了。我们如果不是以面向良心的斥责,我们就不能知道,在随从灵而行之中,听良心的声音,是何等的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