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启示录一章九节上:“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
约翰在启示录这一卷特别论到审判之书的开头,说到自己在耶稣的忍耐里有分,这是意义深长的。启示录将我们带到神停止忍耐,执行审判的地步。审判一执行,就不再需要忍耐。当审判还在将来的时候,才要求忍耐。约翰即将写到审判的主题时,宣告他仍活在忍耐的范围里。在神打开祂的审判之前,祂固守忍耐的灵。
在启示录六章十节,我们听见呼喊:“要等到几时呢?”那些发出这抱怨的人,已经很难再忍耐。他们是谁?可能是旧约的圣徒,但他们必定是大灾难以前的圣徒。他们为伸冤、为审判的执行呼喊。当然,倘若无忍耐在任何人身上得称义,就是在死了的圣徒身上得称义,不是在活着的圣徒身上得称义,因为死了的圣徒比活着的圣徒等候得更久;但甚至等候得这样久的人,也有话告诉他们,忍耐的时候还没有满。神已定规在一个时候为祂所有的圣徒伸冤,这些殉道的圣徒受吩咐要忍耐等候,直到殉道者的数目满了。
神的忿怒乃是到第七号吹响的时候,才倾倒下来(七碗包含在第七号之中)。那时以前,神忍耐的时候没有正式过去,所以那时以前,祂的圣徒需要忍耐,不可使用暴力。在敌基督的时候,神的儿女会很容易落在诉诸暴力的网罗里,如我们在启示录十三章所看见的;但神在祂忍耐的日子里,对祂儿女的命定是不抵挡。圣徒要甘于被胜过(7)。当然,若要有一场圣战,那就是对敌基督的争战;若要有抵挡的理由,那时就有理由;若要有争战的公义因由,那就是要与敌基督争战。但神的话论到这事说,“用刀杀人的,必被刀杀。圣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10)。”马太二十四章说得很清楚,在敌基督的时候,神的儿女只有一个责任,就是逃走。敌基督的权势将近巅峰时,所有的圣徒都必须离开各城,并逃到乡间,因为政治与各城有关。我们必须预备好不带产业而逃,因为我们若花时间收拾产业,就无法逃走。请注意这里说到需要分离。这里有对乳养孩子和怀孕的母亲的警告,以及劝勉人要祈求,叫我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这都是强调在敌基督掌权的日子里,逃走是急迫的。这并不保证逃走的人不会被杀,但最好的保障在于逃走。今天我们的责任是警告人,若落在敌基督的权势之下,就要逃走。在这样的景况下逃走,绝不损害神儿女的尊严;这是祂清楚的吩咐。逃走对那些看见教会绝对属灵的人,不会有难处,也不会拦阻召会尽功用,因为属灵的召会能以最简单的方式尽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