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2 关于许愿
三十1~16
注1
向神献供物(二八~二九)是我们的本分,我们的责任;向神许愿乃是我们自愿的。倘若我们只是履行神的要求,我们就还没有达到最高的标准。神要我们除了尽本分和责任,履行祂的要求之外,还要向祂许愿,明确并专特的自愿奉献自己(利二七,民六)。我们所许的愿越高,主越能使用我们完成祂的经纶。
串a 利二七2; 申二三21; 传五4
利27:2 你要对以色列人说,人许特别的愿,所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给耶和华。
申23:21 你向耶和华——你的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
传5:4 你向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他不喜悦愚昧人,所以你许的愿应当偿还。
串b 利五4
利5:4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什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串c 参伯二二27~28; 诗二二25; 五十14; 六六13~14; 一一六14, 18; 鸿一15; 太五33
伯22:27 你要祷告他,他就听你;你也要还你的愿。
伯22:28 你定意要作何事,必然给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诗22:25 我在大会中赞美你的话是从你而来的;我要在敬畏耶和华的人面前还我的愿。
诗50:14 你们要以感谢为祭献与神,又要向至高者还你的愿,
诗66:13 我要用燔祭进你的殿,向你还我的愿,
诗66:14 就是在急难时我嘴唇所发的、口中所许的。
诗116:14 我要在他众民面前向耶和华还我的愿。
诗116:18 (与下节合并)
鸿1:15 看哪,有报好信传平安之人的脚登山,说:犹大啊,可以守你的节期,还你所许的愿吧!因为那恶人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他已灭绝净尽了。
太5:33 你们又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注1
这里的女子表征信徒,父表征父神。在神眼中,所有的信徒都是女子(林后十一2)。我们向神所许一切的愿,最后定准的,乃在父神(3~5)。
串a 诗五六12
诗56:12 神啊,我向你所许的愿在我身上;我要将感谢祭献给你。
注1
这里的丈夫表征主基督(罗七2~4)。我们信徒都有神作我们的父,又有基督作我们的主。我们都是女子,在我们父的家中,有基督作我们的丈夫,因此我们没有权利对所许的愿作最后的定准。作最后定准的,乃是父神,或是主基督。这指明信徒在与父神并主基督的关系上,已失去了自己的权利。我们在父神或主基督面前,没有任何权利(参罗一1与注3一段)。
注1
直译,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