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二 表样
四1~25
注1
保罗在三章论过因基督的死,而有客观地位上的称义之后,到本章就给我们看见,因基督的复活,而有主观性质上的称义。保罗以亚伯拉罕为表样,表明这充分、活的称义,乃是神更深的工作,使堕落的人脱离神以外的一切事物,带他们归回神自己,完全信靠祂,而不信靠自己。在创十五,亚伯拉罕蒙神称义,与罪无关,乃是为得着后裔,产生国度,以承受世界(13)。照样,本章表明,称义不仅是为叫人从神的定罪蒙拯救,更是为叫神得着许多的儿子(八29~30),为基督构成一个身体(十二),作神的国(十四17),以完成祂的旨意。三章所论客观地位上的称义,是关于救赎,叫我们与神和好;本章所论主观性质上的称义,是关于生命,叫我们成为完成神旨意的后裔。这需要我们的肉体,及其天然的能力,被割除——受割礼。
注2
亚伯拉罕是所有信徒的祖宗。他是那未受割礼,而有同样信之人的祖宗,也是那受割礼并照同样信的脚踪而行之人的祖宗。
注1
这是指亚伯拉罕凭自己为神作事,就如他想要使神悦纳他努力的果子(先是罗得,后是以利以谢,再后是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作神应许的后裔。然而,亚伯拉罕得称义的结果,最终乃是停下他自己为神所作的,就是割除肉体的割礼所表征的(11)。因此,割礼成为神对亚伯拉罕经常的提醒,叫他停下自己的作为,而凭在神里面的信活着。称义与肉体的行为和成就,完全无关。
注1
信神,是亚伯拉罕对神一再向他显现的自然反应。神曾多次向亚伯拉罕显现(创十二1~3,7,十三14~17,十五1~7,十八,徒七2),每次都将祂的荣耀与祂自己的一些成分,传输到亚伯拉罕里面。因此,这信实际上就是神所传输到他里面的元素,在他里面的涌出。神对亚伯拉罕信的反应,乃是称义他,就是算他为义。这不是本于行为,乃是基于他的信神。
串a 创十五6; 罗四9,22; 加三6; 雅二23
创15:6 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罗4:9 如此,这称为有福的福是单加给受割礼的人,还是也加给未受割礼的人?因我们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罗4: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加3:6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雅2:23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的:“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
注1
天然的人总是要为神作工,好得酬劳(工价)。在这样的人,没有恩典,没有信,也没有享受(见出十二45)。
注2
神称我们为义,不是对我们好行为(工作)的报酬(工价),乃是因基督的救赎所白白给我们的恩典。如果神称义我们,是照着我们的好行为,需要我们的好行为,神的称义就是我们好行为所赚的工价,是我们该得的,不是神白给的。既是照着神的恩典算的,就不再是本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十一6)。我们的行为绝不能顶替神的恩典,神的恩典也必须是绝对的。
串a 罗十一6
罗11:6 既是照着恩典,就不再是本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注1
原文,复数。
串a 诗三二1
诗32:1 (大卫的训诲诗。)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串a 诗三二2
诗32:2 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注1
割礼不是亚伯拉罕得称义的原因,乃是神已称他为义的外表记号和证实。割礼是指割除人天然的力量。亚伯拉罕曾凭这天然的力量,借自己的努力,生出以实玛利,要得神的喜悦。亚伯拉罕在受割礼以前,已经得称义,神在创十五也已经坚定与他所立的约。割礼是从他这一面再坚定神与他所立的约,作为经常的提醒:他再不能用天然的力量讨神的喜悦。
注2
见13注2。
串a 创十七10,23
创17:10 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
创17:23 正当那日,亚伯拉罕遵着神的命,给他的儿子以实玛利和家里的一切男子,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买的,都行了割礼。
注1
原文意,按着一种有规律、确定的方式行走(见加五25注2,腓三16注4)。在此指照(遵守)信之基本原则的脚踪行。人若照亚伯拉罕信的脚踪行,亚伯拉罕对他们就是受割礼之人的父,他们就进入一种不信靠自己,只信靠神的生活,使他们得着神主观的称义,成为亚伯拉罕真实的后裔。
串a 加六16; 腓三16
加6:16 凡照这准则而行的,愿平安怜悯临到他们,就是临到神的以色列。
腓3:16 然而,我们无论到了什么地步,都当按着那同一规则而行。
注1
称义是为叫神所拣选的人承受世界,使他们能在地上为神掌权(创一26)。
注2
律法是神在旧约对人暂时的经纶(安排),因为律法是因人的过犯临时添上的(加三19);信仰是神在新约对人永远的经纶(安排),因为信仰是根据神永远的计划(参提前一4注3)。神在旧约是以律法对待人,人若照神这安排,行神律法中所吩咐的,就得着义,就是律法的义(九31),也就是本于律法的义(十5,腓三9)。神在新约是以信仰对待人,人若照神这安排,相信神所命定人信的基督(约壹三23),就得着义,就是信的义(11),也就是本于信的义(九30,十6)。神在新约的经纶所安排的信仰,是顶替旧约律法的,到新约时才来到(加三23,25)。这顶替律法的信仰,就我们说是客观的。我们照着这客观的信仰,主观的相信神所要我们相信的基督,就得着信的义。这义是我们在神所安排客观的信仰中,有了我们主观的相信所得的基督,作了神的义,给我们得着(林前一30)。
串a 罗九8; 加三16
罗9:8 这就是说,肉体的儿女不就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加3:16 应许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后裔说的。并不是说,“和众后裔”,像是指着许多人,乃是说,“和你那后裔”,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串b 创十七4~7; 二二17
创17:4 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
创17:5 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
创17:6 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
创17:7 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
创22:17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
串a 加三18
加3: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是本于律法,就不再本于应许;但神已经借着应许,将产业恩赐亚伯拉罕。
串a 林前十五56
林前15:56 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串b 罗三20; 五20; 七7
罗3:20 因为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罗5:20 律法插进来,是叫过犯增多,只是罪在那里增多,恩典就更洋溢了,
罗7:7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律法是罪么?绝对不是!只是非借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串a 罗三24
罗3:24 但因神的恩典,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得称义。
注1
亚伯拉罕在两件事上信神:(一)以撒的出生,关系到神是“称无为有”的神;(二)献上又得回以撒,关系到神是“叫死人复活”的神。亚伯拉罕乃是信这样一位神,并将祂应用在他的处境中。因为亚伯拉罕有这样的信,他就信神所说,以撒要出生这似乎不可能的话,并且他也立刻顺从神的命令,将以撒献上,信神必叫他从死人中复活(来十一17~19)。
注2
这是神复活的大能。这大能使我们能消除死亡,胜过属死的事物。亚伯拉罕照神的吩咐献上以撒,经历了这复活的大能。
注3
这是神创造的大能。祂是创造的神,不需要使用材料作出什么;祂只要说话,就能从无创造出有。祂“说有,就有”(诗三三9)。
注4
亚伯拉罕是所有蒙神呼召之人的父,是神所拣选新族类的头一位。我们原是生在堕落的亚当族类中,如今蒙了重生,进入蒙召的亚伯拉罕族类中。凡像亚伯拉罕以信为本的人,都是这新族类中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三7)。
串a 来十一19
来11:19 他算定神甚至能叫人从死人中复活;就表样说,他也实在从死人中得回了他的儿子。
串b 创十七5
创17:5 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
注1
亚伯拉罕是本于信得称义之人的表样,他靠着所望之事而活(见来十一1注2)。
串a 创十五5
创15:5 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么?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注1
这表明亚伯拉罕天然力量的了结,这了结有关神对他主观的称义。
串a 创十七17
创17:17 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么?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么?
串b 来十一12
来11:12 所以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生出子孙来,如同天上的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
串c 创十八11; 来十一11
创18:11 亚伯拉罕和撒拉年纪老迈,撒拉的月经已断绝了。
来11:11 因着信,连撒拉自己,即使过了年龄,还得了能力,怀孕生子,因她认为那应许她的是信实的。
串a 创十八14
创18:14 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么?到了日期,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注1
那算作我们义的信,乃是信那按公义为我们的罪审判基督,按公义将祂治死以代替我们,又按公义使祂从死人中复活的神。
注1
基督的死已完全履行并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因此我们借着祂的死,就得神称义(三24)。祂的复活乃是证明祂为我们的死已经满足了神的要求,我们因祂的死已经蒙神称义,并且我们在祂这位复活者里面,已经在神面前蒙悦纳。不仅如此,祂这位复活者,也在我们里面为我们活出能得神称义,且蒙神悦纳的生活。
串a 约十六10
约16:10 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看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