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
读经示范

<< 第四章 >>


三、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四31

1、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 三1~14

2、律法是承受应许者的监护人 三15~29

3、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 四1~7

(问:儿子名分的灵如何顶替律法的监护?我们为什么会呼叫神为‘阿爸,父!’?)

* 5节注2【基督的救赎是将我们带进神儿子的名分里,使我们能享受神的生命。神的经纶不是使我们成为守律法的人,遵从律法的诫命和规条,这律法只是为暂时的目的所颁赐的。】

* 6节注1【本章4~6节说到三一神产生许多儿子,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祂也差出灵神,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

* 6节注3【神儿子的灵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指明我们重生的灵,与神的灵调和为一,而且我们的灵是在我们的心里。这也指明我们乃是借着全人深处主观的经历,得以实化神儿子的名分。在本节,保罗诉之于加拉太信徒这样的经历,以支持他的启示;这诉求很能说服人、征服人,因为不仅有客观的道理,也有主观经历的事实。】

* 6节注4【"阿爸"是亚兰文,"父"是希腊文,Pater,爸特的翻译……这个由亚兰文和希腊文合并的称呼,表达呼叫父时强烈的感情。这富有感情的呼叫,含示生父与亲子在生命里亲密的关系。】

4、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应许者的里面 四8~20

(问:何谓‘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

* 19节注4【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就是使基督在我们里面完全长大。基督先是在我们悔改信主时,生在我们里面;然后是在我们基督徒的生活中,活在我们里面(二20);还要在我们成熟时,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要成为成年的儿子,成为承受神应许之福的后嗣,并在神圣的儿子名分上成熟,就需要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

5、按灵生的儿女,与按肉体生者相对 四21~31

(问:何谓‘按着灵生的’?按着灵生的有何权利?)

* 29节注1【……按着肉体生的儿女,没有权利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按着灵生的儿女,却有完全的权利。】

* 29节注3【借着应许生的儿女(28)是按着灵,就是按着神生命之灵生的;这灵就是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三14)。】

【本章思路】

加拉太三章说到两个要点:第一,那灵是福音的福;第二,律法是看守神儿女的监护人。在四章一至七节,保罗接续三章的思想,设法说明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律法不能给人地位,只能作为监护人。反之,儿子名分的灵能够给人生命、成熟、地位和权利。所以,律法不该顶替那灵;那灵必须顶替律法。(四1~7)。

加拉太人既然有儿子名分的灵,就是基督已经生在他们里面,但还没有成形在他们里面。现今保罗诉诸他们的情爱,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使基督能成形在他们里面,就是使基督在他们里面完全长大,好使他们成为成年的儿子,成为承受神应许之福的后嗣。(四8~20)

保罗在四章八至二十节以挚爱的态度说话,并且诉诸加拉太人亲切的感觉。他这样作,乃是为了把基督服事、供应给他们。但从二十一节开始,保罗又回到他在三章的口气,甚至对他们说更重的话。保罗说到两个妇人象征两约,这两约所生的两种儿女是相对的。由律法之约生的,是按着肉体生的;由应许之约生的,是按着灵生的。现今,犹太教徒,就是亚伯拉罕按着肉体生的子孙,也逼迫信徒,就是亚伯拉罕按着灵生的子孙,正如以实玛利逼迫以撒一样。按着肉体生的儿女,没有权利承受产业,就是神所应许的福;但是在加拉太的信徒是按着灵生的儿女,却有完全的权利。

【生命读经选读】

儿子的灵

四章四至六节说到三一神产生许多儿子,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祂也差出灵神,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基本上,儿子的名分是一件生命的事。地位和权利都在于生命。我们要享受神儿子的名分,就需要那灵。离了那灵,我们就不能由神而生,得着神圣的生命。一旦我们由那灵而生,我们就需要那灵,好在生命里长大。

保罗的观念是:律法乃是监护人、看守者。虽然律法能够看守我们,却不能给我们儿子名分的生命、成熟、地位和权利。律法不能给小孩子地位,只能作为儿童导师。反之,那灵能够给人生命、成熟、地位和权利。所以,律法不该顶替那灵;那灵必须顶替律法。(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二篇,第235~236页)

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

当保罗初次向加拉太人传福音,使他们得着重生时,基督已经生在他们里面,但还没有成形在他们里面。现今使徒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使基督能成形在他们里面。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就是使基督在我们里面完全长大。基督先是在我们悔改信主时,生在我们里面;然后是在我们基督徒的生活中,活在我们里面;(三20;﹞还要在我们成熟时,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要成为成年的儿子,成为承受神应许之福的后嗣,并在神圣的儿子名分上成熟,就需要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三篇,第251页)

加拉太书指明神的心意是要把基督作到祂所拣选的人里面,使他们成为神的儿子。我们若要成为神的儿子,就需要被基督浸润、浸透。基督必须占有我们的全人。但加拉太人已经受打岔,从基督转向律法。因此保罗一再告诉他们,离开基督而转向律法是完全错误的。照加拉太书的上下文看,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就是让基督浸润我们的全人,并浸透我们里面的各部分。当基督这样占有我们里面的人时,祂就成形在我们里面。

让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就是让包罗万有的灵占有我们里面之人的每一部分。律法不该在我们的心思、情感或意志里有任何地位。我们里面所有的地位都必须让给基督。我们需要让基督完全占有我们。祂不只该扩展到我们的心思、情感与意志里,祂应当实际的成为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让基督成为你的思想、决定和爱,让祂成为你的一切,这就是让基督成形在你里面。(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四篇,第255~257页)

亚伯拉罕的子孙和自主妇人的儿女

在恩典自由下的新约信徒,是自主妇人的儿子,要承受所应许那灵的福。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不是在律法奴役下律法的儿女,乃是在恩典自由下恩典的儿女,享受包罗万有的灵,连同基督一切的丰富。我们要记得,自主的妇人代表恩典与应许,使女夏甲代表律法和肉体的努力,这是很重要的。因此,律法生出按着肉体的儿女,应许和恩典却生出按着灵的儿女。

四章的结语和三章十分相似。保罗在三章末了说,我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为后嗣了’。然后在四章末了说, ‘所以,弟兄们,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三章末了给我们看见,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但四章末了给我们看见,我们是自主妇人的儿女,是承受应许的人。事实上,这两章圣经是从不同的角度说到同一件事。 (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四篇,第95页)

选用诗歌:399,43或45首。

祷读经节:六节,七节。

选读注解:六节注2、注3、注4;十九节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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