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利未记六章一至七节:“耶和华晓论谕摩西说,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马太福音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六节:“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壹
无亏的良心我们信主之后,必须有一个赔罪的习惯,必须有一个赔偿的习惯。我们如果得罪了什么人,或者亏欠了什么人,我们应当学习赔罪或赔偿。我们一面要在神面前认罪,一面要在人面前赔罪和赔偿。人如果在神面前不认罪,在人面前没有赔罪和赔偿,这一个人的良心,就很容易在神面前变成刚硬。良心一变成刚硬,就会有一个基本的困难发生,那就是神的光很不容易在他身上照亮。人必须有这一种赔罪和赔偿的习惯,才能保守他在神面前有一个敏锐的良心。
有一位为主作工的弟兄,常常喜欢问人一句话,“你最近一次的向人赔罪,是在什么时候?”一个人最近一次的向人赔罪如果是隔了很久的间,甚至于隔了许多年,那么这个人的良心必定有了问题。因为人得罪人是常有的事,如果人得罪了人而没有什么感觉,这就证明这一个人的良心有毛病,不够正常。所以,只要看你最近一次向人赔罪离开现在时间的长短,就能知道你与神中间有没有出事情。隔开的时间长,就证明在灵里面缺了光;隔开的时间短,在最近还向人赔过罪的,这就证明良心的感觉相当敏锐。我们要活在神的光中,就需要有一个能感觉的良心。要我们的良心有感觉,我们就得在神面前继续的在那里定罪为罪。我们要向神认罪,我们也要向人赔罪或赔偿。
如果只得罪神而与人无关的,那就不需要向人去赔罪。我们不愿意有人作过度的事。任何的弟兄姊妹,如果他所犯的罪,只得罪神而与人无关的,那就只需要向神认罪,绝不需要向人认罪。这一个原则要请弟兄姊妹注意。
什么种的罪是得罪人的罪呢?得罪了人,亏欠了人,应当如何赔罪、如何赔偿呢?我们要清楚知道这些事,就要好好的来看这里所引的两处圣经。
贰
利未记第六章的赎愆祭赎愆祭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利未记五章所记的,另一方面是利未记六章所记的。五章是告诉我们,对于那些零零碎碎的罪,应该在神面前认罪,也应该献上祭去求赦免。六章是告诉我们,如果在物质上得罪了人,光是在神面前献祭还不够,还应该向着所得罪的人去赔偿。我们从利未记六章的赎愆祭里面可以看见,我们如果在物质上得罪了人,就应该向着人去对付。当然也需要到神面前去认罪,去求赦免,但是光在神面前对付而不到人面前去对付,那是不行的。我们绝不能求神代替被我们所得罪的人来赦免我们的罪。
在人这边,我们应当怎样对付呢?我们要把利未记六章的赎愆祭来看一下:
一
几样亏欠人的罪利未记六章二至七节∶“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所有的罪,都是干犯耶和华的。─“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所以,人在物质上得罪了谁,亏欠了谁,他要对人作清楚了,才能蒙赦免。如果他对人没有作清楚,就不能蒙赦免。
这里说到六样亏欠人的罪:
第一,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行了诡诈。别人把东西托他保管,他故意把好的、有价值的、他所喜欢的留下,把不好的换给人,这是有诡诈在里面,这在神面前是犯了罪。我们对于人所交托的东西,不只不应该行诡诈,并且应该忠心保管。神的儿女要常常注意,别人寄放的东西,要好好的保管。如果你没有力量替他保管,宁可不给他寄放;既然给他寄放了,就当尽力保管。如果因为你的不忠心而出了事情,这也是亏欠人的。
第二,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者说在买卖上行了诡诈。在交易上,在买卖上,行了诡诈,撒了谎,用不正当地方法去营利,把不该得的东西变成自己所有的,这在神面前是犯了罪,应该严格的对付。
第三,抢夺人的财物。虽然这一个也许在弟兄中间不会发生,但是这话非说不可。没有一个人可以用抢夺的方法去得着任何的东西。如果有人借着地位权势去得着东西,叫任何别人的东西变作他自己所有的,这是罪。
第四,欺压邻舍。人用任何的地位,用任何的势力,欺压别人,叫自己上算的,这都是罪。从神的眼光来看,神的儿女不可作这样的事。这一种的行为,是非对付不可的。
第五,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这一点,初信的人特别要注意。在别人遗失的物上,有许多人行了诡诈。有,变作没有;多,变作少;好,变作坏;这都是诡诈。有,给你说到没有了;多,给你说到少了;好,给你说到坏了;这都是诡诈。人家遗失了东西,你在那里占人的便宜,你从中取利,从中得着好处,这是罪。基督徒不可以拾人的东西。就是拾来了,还要替人保存,还要设法把它送还给人。绝不可把你所拾的东西,算作你自己的东西。拾东西是不可以的,利用其他方法去占有别人的东西,更是不可以。无论用那一种不义的方法,把别人所有的变作自己的,都是错的。一切自己上算而叫别人吃亏的事,信徒总是不应当作。
第六,说谎起誓。因着任何物质的东西说谎起誓的,都是罪。明明是知道的,却说不知道;明明是看见的,却说没有看见;明明是有的,却说没有;凡是起假誓的,都是罪。
“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这里都是指着在物质上亏欠人说的。有一件基本的事,是神的儿女应当一直学习的,就是不要把别人的东西变作自己的东西。是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东西。不可把别人的东西变作自己的东西。凡在以上所说的一切事上行诡诈使别人吃亏的,都是犯罪。
弟兄姊妹,你如果在任何的东西上,有任何的不诚实在里面,有任何叫你自己多得着,而叫别人吃亏的,有从这六样不同的方法里得来的,你就是犯了罪,你就得好好的去对付这些罪。
二
怎样归还我们要学习在神面前保持公义的行为,和一个无亏的良心。在这里,我们看见神的话是说,“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这一个“还”字,是何等的紧要。赎愆祭是两方面的:一面在神面前是“挽,”另一面在人面前要“还。”你千万不要以为在神面前“挽”了,就够。总得在人面前“还”了,才够。不还,不够。利未记五章的那一个赎愆祭,是为着解决在物质上没有叫人受亏损的罪,那当然不必还;但六章所说的犯罪是在物质上叫人受了亏的,那就非归还不可。你光是借着祭来“挽,”不够;你必须要“还”才够。所以说,“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所有犯罪得来的都必须归还。归还他所抢夺的,归还他用欺压所得着的,归还人所交付他的,归还人遗失被他所捡得的,或者归还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而得的。这些都要归还。
应该怎样归还呢?“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在这里,有三件事情要注意:
第一,要如数归还,不还不行,少还也不行。没有一个人能够以为向人认罪就行了。那一件东西老是摆在你家里,就证明你不对,你非如数归还不可。
第二,神不只要我们如数归还,神要我们还的时候,还要加上五分之一。为什么要加上五分之一呢?原则是这样:你总要还得充分。你拿了人家的钱,你拿了人家的东西,神总是要你按着完全的代价,再加上五分之一去还人。神不愿意祂的儿女只作仅仅够的事。要像印书一样,总得左右上下有空白的边。向人赔罪、赔偿,不要作得那么紧,总要宽一些,要充分才好。
有的人在那里认罪,不要说加上五分之一,甚至比原来的五分一还差得多。他在那里认罪说,“我在这一件事情上是得罪了你,但在那一件事情上我是不错的;在那一件事情上,我没有得罪你,是你得罪我。”这是算账,不是认罪。你如果要赔罪,不要这么紧。赔罪,多赔一点不要紧,宁可多赔,不要少赔。谁叫你犯罪呢?要赔人家东西,就要多赔一点。不可以拿了人家的东西,又只还那么一点。总得要充分才好。
神的儿女作事,总得有神儿女的体统,连认罪也得有神儿女的体统。像算账那样的认罪,绝不是神儿女的认罪。神的儿女该痛痛快快的认自己的错,再加上五分之一。没有一个人在认罪的时候可以斤斤较量的。如果在那里算我多少、你多少,那实在不像基督徒作的事。“我本来不生气,就是因为你那一句话,我生气了。我承认我的错,你也得承认你的错。”这完全是算账,这不是赔罪。你既然是赔罪,就得多赔一点。你在赔罪的事情上,要宽一点。不要很节省的在那里赔罪,宁可很宽裕的在那里作这一件事。
我们赔罪或赔偿的时候,加上五分之一,有一个好处,就是使你知道得罪人是亏本的事,下次不能再作了。初信的弟兄姊妹要学习知道,得罪人是一时占便宜,后来要蚀本的。拿的时候是五分之五,还的时候要五分之六。拿的时候是很便宜的,还的时候你不只要如数归还,还要再加上五之一。
第三,这一种的赔罪和归还,应当越快作越好。这里说,“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如果你有力量,如果那一件东西还在,那么在查出有罪的日子,就得归还。这些事是很容易拖延的,但是神的儿女对于赔罪或赔偿的事越拖,他那一个感觉就越不行。什么时候你得着光,什么时候你就得作。归还,总得在当天就归还。盼望弟兄姊妹从开始作基督徒起,就走正直的路。千万不要一直作占便宜的人,而不作公义的人。基督徒活在地上基本的原则,总是不作占便宜的人。一切的占便宜,都是不对的。要从起头就不占便宜,从起头就作公义的人。
你这样还了,还不够。你不要以为你得罪了人,向人赔罪了,向人赔偿了,就完了。要知道事情还没有了。“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所以,你向人赔罪或赔偿以后,还得到神面前去求赦免。五章里的那一个赎愆祭,因为在物质上没有亏欠人,所以只要到神面前去对付就够了;但六章是说对于人有亏欠,所以要在人面前对付好了,才能到神面前求赦免,结果怎样呢?“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这一件事是主所要的:凡在物质上亏欠人的,都应该尽力量去归还,然后靠着主的血,来到神面前求赦免。
我们不要以为这是很浅的事。我们一不小心,就会占人的便宜,就亏欠了人。我们要记得,这是神的儿女一生一世都得注意的:在什么东西上亏欠了人,就应当归还,并且要到神面前去求赦免。
叁
马太福音第五章的教训现在,我们要看第二处圣经,就是马太五章。马太五章所说的和利未记六章所说的不同。利未记六章说的乃是完全在物质上的亏欠,马太五章所说的不完全是物质上的亏欠。
马太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六节:“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这里所说的一文钱,不是专指在物质上的一文钱,这里的意思乃是指那一个亏欠说的。
主说,“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这是特别说到神的儿女之间的事,弟兄和弟兄之间的事。你到祭坛上去献礼物给神,你在那里向神有所献的时候,你忽然想起弟兄向你怀怨,这一个“想起”就是神给你的引导。许多时候,关于这一类的事,圣灵会将合式的思想摆在你里面,会将合式的记忆摆在你里面。当你在那里记得的时候,当你在那里想起的时候,你不要把那一个思想摆在旁边,以为这不过是思想而已,你应当一想起那一件事,就去对付清楚。
你如果想起弟兄向你怀怨,那必定是因你有了亏欠。你对弟兄有亏欠,可能是物质方面,可能不是物质方面。也许是你得罪他,作了一件不义的事在他身上。这里所注意的点,不是在物质,而是在你有使人怀怨的事。初信弟兄姊妹该知道,你如果得罪了一个人,不去认错,不去求赦免,那只要他在神面前提起你的名字,叹一口气,你就了了。你所有献上给神的,都不蒙悦纳;你所有献上的祷告,都不蒙垂听。你千万要注意,不要让有的弟兄姊妹到神面前去为你叹息。因为他一叹息,你在神面前就没有路。如果你作一件事,是你错了,是你不义,是你得罪了人,是你叫人受了伤,那不必他到神面前去控告你,只要他到神面前去说一声“哎哟,某人,”只要他“哎哟”一声,就使你所献上的都不蒙悦纳。只要他为你在神面前叹一口气就够。千万不要让有的弟兄,有的姊妹,有理由、有地位,到神面去为你叹一口气。如果你有原因给他去叹息,那你属灵的路就断了,你所有献给神的礼物都没有用。
你到祭坛上去献礼物的时候,如果想起有弟兄向你怀怨,对你有叹息,倒不如不要献。你要献给神,是该的,但是,要“先去同弟和好,然后来献礼物。”礼物是神所要的,但是总应当先去同人和好。不能同人和好的,就不能到神面前来献礼物。所以必须“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看见这条路么?你总得先去同弟兄和好。什么叫作同弟兄和好?究是你要除去弟兄对你的怒气。或者是你去赔偿,或者是你去赔罪,你总得作到他满意为止。不是加上五分之一、十分之一的问题,乃是和好的问题。和好的意思,就是满足他的要求。你总得作到他满足为止。
你得罪了他,你对他有亏欠,你使他心里起不平,你使他感觉你不义,你使他在神面前叹气,那你在神面前属灵的交通就断了,属灵的路就断了。也许你还一点不觉得你是活在黑暗里,你还觉得你行,但是你所有献在祭坛上的礼物都不行。不要说你向神要,就是你给神都不行;不要说你不能求神听你,就是你要献上去也不得上去。虽然什么都摆在坛上,但是神什么都不喜欢。所以,你到神的坛前来的时候,你要先得着弟兄的满意。无论他有什么要求,总要尽你力量所能作得到的去满足他。你应该学习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也满足弟兄公义的要求。你只有作到这一个地步,你才能把你的礼物献上给神。这是相当严肃的。
所以,我们不要轻易得罪人。特别是一个弟兄或者一个姊妹,你不要轻易得罪他。你如果得罪他,你就自然而然落在审判之下,很不容易恢复。主在这里有一句话是很着重的:“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在这里有一个弟兄,你对待他有不义的地方,他在神面前有不平。主在这里用人的话对我们说,他好比告状的一样,他是告你的对头。这一句话很好:“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今天大家都还在路上,他还没有去世,你也没有去世;他在这里,你也在这里;他是在走路,你也是在走路;你要赶紧与他和好。因为很容易有一天你不在这里,你不在路上了;或者他不在这里,他不在路上了。谁也不知道谁要先去。到那一个时候,你就太迟了。当他和你都还在路上的时候,大家都还在这里的时候,还有机会可以讲得通的时候,还有机会可以认罪的时候,你要赶紧与他和好。救恩的门,不是永久开的;弟兄彼此认罪的门,也不是永久开的。许多的时候,有弟兄会懊悔,因为他连认罪机会都没有了,有一个已经不在路上了。所以,你如果对人有亏欠,总得趁机会,趁大家都在路上的时候,就赶紧与他和好。我们不知道他明天在不在,我们也不知道自己明天在不在,所以,与弟兄和好,要趁着都还在路上的时候。一有一个人不在路上,要对付这件事就不成功了。
我们要注意,这是何等严重的事!不能马虎,不能随便。要趁着还有今天,赶紧同弟兄和好,不要迟延!如果知道有弟兄在那里埋怨,就要注意。如果你有错,你要尽力量去认错,免得以后没有和好的机会。
接下去,主仍用人的话说,“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关于这一文钱的还,在解经方面如何解释,我们不去注意它,我们只注意在实行方面。我们要看见,这一件事必须完全解决才能了结。若不完全解决,就不能了结。主在这里,不是教训我们将来怎样受审判,也不是教训我们怎样关在监里,将来怎样出来;这都不是主所注意的。主所注意的,乃是今天就得和好,今天就得把每一文钱都还清,不要等到将来才去还。在路上的时候就得作,不要今又不作,盼望将来作。主就是要给我们看见,留到将来作是不上算的,是非常不上算的。
神的儿女要认真学习这一件事:物质的东西要赔偿,得罪人的地方要赔罪。常常赔偿,常常赔罪。不要让弟兄姊妹向我们埋怨。除非良心是那么干净,错不在我们。若是我们有错误的地方,我们就得承认。我们在行为上,不能有可指摘的地方。不能总是认为别人错,而自己是对的。你不管人在那里怎么怀怨,而你说你是对的,那总不行。
肆
实行时应注意的几点第一,你得罪的范围有多大,你认罪的范围也有多大。要照着神的话去作,不要走极端的路,不要过度。一过度,就要受撒但的攻击。如果得罪众人,就要向众人认罪;如果得罪个人,那就只须向个人认罪。得罪众人而只向个人认罪,那是不及;得罪个人却向众人认罪,那是太过。所以得罪的范围有多大,认罪的范围也有多大。至于作见证,那是另外一件事。有时候,得罪的是个人,因为愿意在弟兄姊妹中作见证,所以讲给弟兄姊妹听,那是另外一件事。关于赔罪或认罪,都只要按着得罪的范围作,不要越过那一个范围。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第二,在认罪的时候,总要彻底,不能为了你自己的情面或利益而有所隐藏。但是,有的时候,为了对方的益处,别人的益处,你应该好好的寻求,怎样认罪才是最好。或者只向他承认你有一件事得罪了他,而不必向他说得太详细。这些比较复杂的情形,当你自己难以决断的时候,最好与有经历的弟兄姊妹交通一下,请他们帮助你作得合式。
第三,关于赔偿的事,有时候,也许你的力量不及;但力量不及是一件事,存心要赔偿又是一件事。有的人虽然没有力量赔偿,可是,愿意赔偿的表示总得有。在没有力量赔偿的时候,可以先告诉他,“我要赔偿,但是今天我没有力量这样作,请你宽容我。我一有力量的时候,我要立刻作。”
第四,按着旧约圣经的命令,如果应该接受你赔偿的人已经去世了,如果他也没有亲属可接受所赔偿的,那就要把所赔偿的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民五8)。今天照着这一个原则,如果本人不在,就还给他的亲属;如果一个亲属都没有,可以交给教会。如果有人可以还,那就应该还给本人或有关的人,不能因为便当而交给教会,这是不可以的。还有,如果有人要赔罪,而对方的人已经去世了,好像是没有赔罪的机会了,那也可以照同样的原则,对教会去承认这一件事。
第五,认罪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不要受良心的控告。很可能一个人为着赔罪的缘故,良心一直受控告。所以要一直看见主的血洗净你的良心,主的死叫你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主的死叫你能亲近神。这总是事实。而另一方面,你总得看见,你在人面前,为着要作一个洁净的人,所以对于许多的罪都要对付。在物质上得罪人的也罢,在事情上得罪人的也罢,总是对付清楚。不过千万不要让撒但给你过度的控告。
第六,认罪和疾病得医治也有关系。雅各书五章十六节∶“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认罪的结果是神医治疾病。许多时候,在神的儿女中间有事情拦阻的时候,自然而然会产生疾病。如果彼此认罪,病就除去。
盼望弟兄姊妹对于赔罪和赔偿能彻底的作,一直保守自己的清洁。如果有得罪人的地方,一面要在神面前认罪,一面要认真在人面前对付,这样,良心就能刚强起来。良心刚强了,才能在属灵的路上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