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马太福音十八章二十一至三十五节:“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么?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十五至二十节:“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路加福音十七章三至五节:“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使徒对主说,求主增我们的信心。”
有一个问题是必须解决的,就是如果有弟兄得罪了我们,我们该怎么办?不是我们得罪了人,乃是人得罪了我们,该怎么办?把上面所读的这三处圣经合起来看,主告诉我们,如果有弟兄得罪我们,我们不只要赦免他,并且还要挽回他。现在我们先来看赦免这件事。
壹
赦免弟兄一
总要赦免马太十八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路加十七章三至四节“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
马太福音是说,赦免弟兄不只七次,是到七十个七次。路加福音是说,一个弟兄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懊悔了,你总要赦免他。不管他的懊悔是真的或是假的,只要他这样说,你就要赦免他。他的真假不是我们的事,我们总当赦免他。
七次不算多,但是一天七次也不算少。同样的事,一天作七次;同一个人,一天七次向你说我得罪你;若是这样,你还会相信他是诚心认错么?恐怕你要说,他是口里说说罢了。所以路加十七章五节说,“使徒对主说,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他们觉得这是一个难处,一个弟兄一天七次得罪人,又七次回转说懊悔了,好像这是不可置信的,好像他们信不来,所以说,“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可是神的儿女在这一种的情形之下,还是应该赦免。弟兄得罪我们,我们不应该把罪留在那里一直记念着。
二
神的度量主在这里引一个比喻:“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太十八23~27)
这一个仆人在神面前所亏欠的,是千万的银子,是非常大的数目。他自己是没有力量偿还的,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我们对于神所有的亏欠,总是无法偿还的,与人亏欠我们的数目相比,差得太多了。每一个神的儿女对于他自己对神的亏欠,有了正当地估价,他才会对弟兄的亏欠,有宽大的赦免。我们如果忘记了自己在神面前所蒙的恩典是何等大,就可能变成一个非常寡恩的人。我们需要看见自己亏欠神的数目是何等大,才能看见别人所亏欠我们的是何等有限。
主人因为仆人没有什么偿还之物,就吩咐说,“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其实,就是把他所有的都卖了来偿还,还是没有方法还清的,所以,“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人很少清楚知道什么叫作恩典,什么叫作福音。人在神面前常以为今天他所不能的,将来他总能;今天他所作不到的,将来他总作得到。在这里,你看这一个仆人,他如果把一切都卖掉,还是不够还的,他就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他以为他的存心是好的,不是要赖债,乃是求主人给他更多的时间,他将来都要还清。其实,这是不认识恩典的人所有的打算。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这就是福音。福音,不是神按着你的意思替你作事。虽然你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主却不是说“你有多少先拿来,后来再还清;”主乃是免了你所欠的债。人的祷告祈求,远赶不上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的主,是按着祂所有的替我们作,是按着祂所有的答应我们的祷告。这一个主人,把这一个欠他债的仆人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这就是神的恩典,这就是神的度量。任何在神面前求恩典的人,主都给他恩典,纵然他对于恩典的认识非常的小。这一个原则,是我们应该看见的。主喜欢给恩典,只要你稍微有一点意思求恩典,主就给你恩典,主就是怕人不求。人只要稍微有一点盼望,说“主啊,你施恩给我,”主总是施恩给他。并且主所赐的恩典,是要作到祂自己满意。也许你以为讨一块钱就够,但祂不是给你一块,乃是给你一千万。祂总是要作到祂满意为止。祂作的事,必须与祂自己相称。你一块钱收得进去,神却拿不出这样小的数目来。祂不拿出则已,要拿出就要按着祂的度量拿出来。
我们要知道,救恩乃是按着神的度量作在人的身上。救恩不是按着人的思想作在人的身上,救恩乃是按着神的思想、神的打算成功在人的身上。
在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求主说,“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主听见了他的祷告,却不是照着他的这一个祷告答应他,主乃是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2~43)救恩,乃是神按着自己的思想救人,不是按着罪人的思想救人。不是罪人的那一个有限的思想在那里想神要怎样替他作,乃是神按着祂自己的思想来作在罪人的身上。所以,主不是等到得国降临的时候才记念他,乃是应许他今天就在乐园里。
那一个税吏在殿里祷告,他用手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至多只是在神面前求可怜他,可是神听见了他的祷告,并不是照他这一个祷告来答应他。主那稣乃是说,“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路十八9~14)换句话说,这一个罪人回去,就得着了称义。这是远超过罪人所想的。罪人自己没有想到称义,只是求可怜而已,神却说,这一个人是称为义了。意思就是神看他好像没有犯过罪一样,神看他是有义的了。不只他的罪得着了赦免,并且他这一个人被神称义了。由此可见,神不是按着人的思想来成就祂的救恩,乃是按着祂自己的思想来成就祂的救恩。
浪子回家(路十五11~32)也有同样的情形。当他在远方还没有遇见父亲的时候,他是预备回家去作仆人的。但是,当他到了家里之后,父亲并没有叫他作仆人,反而吩咐人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宰了,吃喝快乐,因为他这一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到,神不是按着我们罪人所想的来成就祂的救恩,乃是按着祂自己所想的来成就祂的救恩。
还有,马可二章告诉我们,有四个人把一个瘫子抬到主耶稣那里去,因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主耶稣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顶,把瘫子连所躺卧的褥子都缒下去,盼望主耶稣医治瘫子,使他能起来行走,但是,主耶稣说,“小子,你的罪赦了。”(5)主那稣不只要医治他,并且更要赦免他的罪。这也告诉我们,神要作到祂自己满意为止。你尽管到神面前去求,求得够也罢,求得不够也罢,神总是要作到祂自己满意为止,不是作到罪人满意为止。所以,我们对于救恩的思想,不要从自己这一边来看,而要从神那一边来看。
三
神的盼望神在我们身上有一个盼望:凡需要得着恩典的人,都得学习给人恩典。凡蒙恩的人,都得学习施恩典。人如果接受的是恩典,神就盼望他给人的也是恩典。
马太十八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主在这里给我们看见,我们所欠的是一千万银子,别人欠我们的不过是十两银子。当我们对主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要还清”的时候,主不但释放了我们,并且还免了我们的债。你的同伴,就是你的弟兄,他无论如何得罪你,至多是欠你十两银子而已。他也对你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和你同样的盼望,同样的要求,你怎么能不宽容他呢?但是,这一个仆人“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30)
主引这一个比喻来给我们看见,一个不赦免别人的人,在神看来,是何等的无理。你如果不赦免你的弟兄,你就是这一个仆人。我们读这一个比喻的时候,我们觉得这人真是没有道理。主人免了他千万银子的债,他却不肯免去人十两银子的债,竟把人下在监里,等人把所欠的还清。他是何等的讲“公义!”我们要知道,信徒待自己应该根据公义,但待别人应该根据恩典。不是说弟兄不亏欠你,主也知道他亏欠你。但是,主给我们清楚地看见,一个信主的人对于弟兄如果不能赦免,这一个人就不是以恩典对待人,这一个人在神面前缺少恩典。
三十一至三十三节,“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么?”主怎样对待你,主也盼望你怎样待别人。主没有按着公义向你要求,主也不盼望你按着公义向别人要求。主是按着怜恤免了你的债,主也盼望你按着怜恤免别人的债。主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主也盼望你用什么量器量给别人。主乃是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恩待你,主盼望你也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去恩待人。主怎样对待你,主盼望你也怎样对待你的弟兄。
在神面前有一件最难看的事,就是一个得了赦免的人,竟不肯赦免别人。一个蒙赦免的人而不赦免别人,一个蒙怜恤的人而不怜恤别人,没有一件事比这个更难看。人不应当接受了恩典而不给人恩典。人必须学习在神面前看见,主如何对待我,我也当如何对待人。接受恩典的人,拒绝给人恩典,这是最难看的事。蒙了赦免而不赦免人,这是一件非常不好看的事。欠债的人讨债,这是神所定罪的。亏欠的人记念别人亏欠他,这是神所恨恶的。
主人问他,“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么?”神愿意我们像祂那样怜恤人,所以我们要学习怜恤人,要学习赦免人。蒙了恩典的人,神所赦免的人,要学习免别人的债,赦免别人,怜恤别人,也恩待别人。要仰起头来对主说,“主!你已经免了我一千万银子的债,我愿意赦免所有今天得罪我的人,也赦免将来一切得罪我的人。我有这么大的罪,你尚且赦免我,我也要学习,要学习有一点像你。我愿意赦免别人。”
四
神的管教接下去,三十四节∶“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在这里有一个人落在神的管教里,神把他交给掌刑的,要等他还清所欠的债。
三十五节∶“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这是严肃的事!我们盼望没有一个人落在神的手里。人要从心里赦免弟兄,像神从心里赦免他一样。我们盼望弟兄姊妹看见,如果有弟兄得罪你,总得在神面前学习赦免。总不应该在那里记念弟兄的罪,总不应该在那里向弟兄讨还。在这一件事情上,神的儿女应当像我们的神。神如何宽大的对待你,神也盼望你如何宽大的对待你的弟兄。
贰
挽回弟兄我们若光是赦免弟兄,那还是消极的,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挽回他,这就是马太十八章十五至二十节对于我们的要求。
一
告诉他本人马太十八章十五节∶“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在神的儿女中,常常有彼此得罪的事。如果有弟兄得罪你,你该怎样作呢?主说,“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弟兄如果得罪你,你第一件事不是去告诉别人,不是去告诉别的弟兄姊妹,也不是去告诉教会的长老,也不是随便拿来当作谈话的资料,主在这里没有这样的命令。如果弟兄得罪你,你第一件事要作的,乃是去告诉得罪你的弟兄。
许多时候的难处在这里,一个弟兄如果得罪了另外一个弟兄,这一个被得罪的弟兄,就替他宣传,东告诉人,西告诉人,一直的告诉出去,全教会也许都知道了,而那个弟兄本人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这样告诉人,是弱者的行为;只有弱者有才没有勇气告诉本人,只敢在背后说,不敢在当面说。在背后传说事情、播弄事情,这是不洁净的。不错,我们要对付弟兄的错处,但是主不要我们先去告诉别人。第一要告诉的,应该是他本人,而不是别人。我们若把这一个基本的功课学习好,就能够使教会免去许多的难处。
那么,怎样告诉他呢?写信给他么?主没有这样说。主所说的告诉的方法,不是写信,乃是要你去当面对他说。可是,有一点要注意,在他的背后固然不能说,有许多人在一起的时候也不能说。要“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才可以说。许多神的儿女,在这一点上失败了,就是当着别人的面说人。可是,主的命令是只有他和你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才可以说。换句话说,对付个人的罪,只需要你们两个人,不需要第三个人,绝对不需要。
我们在神面前要学习这个功课:绝不能在得罪你的弟兄背后说话,也不能当着许多人的面说他,要在只有他和你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指明他的错。你不是在那里说别的事,你不是在那里说别的问题,你是要把你弟兄的错处指出来,这需要有神的恩典,这是神的儿女所该学的功课之一。
也许有的弟兄姊妹要说,这样作,不是很麻烦么?不错,是有些麻烦,可是你要照着主的话去行,就不应该怕麻烦。如果你觉得某弟兄得罪你的这一件事是小到一个地步,不需要去对他本人说,那么,也就不需要去告诉别人。如果你觉得这一件事不要紧,很简单,不成问题,不需要告诉他,那么,这一件事也就不需要告诉任何别的人。你不能对于他本人不需要告诉,而对于别人却需要告诉。要就告诉他本人,要就不说。总不能别人都知道了,只有他本人不知道。
二
告诉的目的十五节的下半节,“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这是告诉的目的。你去告诉他本人,目的不是要得着赔偿。你去告诉他,只有一个目的:他如果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所以,问题不是在你的损失多大,问题是在这一个弟兄这样得罪你,如果这件事不弄清楚,他在神面前就不能过去,交通出了问题,祷告有了拦阻,所以你要去劝他。不是你感觉受伤的问题,乃是你的责任问题。如果光是你个人的感觉受了伤,那是太小的事。如果不过是你的感觉受了伤,你觉得不大成问题的事,你可以过去,那就不必告诉你的弟兄,也不必告诉任何人。对于这一件事情的轻重,没有一个人知道得比你更清楚,你该不该去告诉这一位弟兄,这一个决定的责任就在你身上。谁是最清楚地人,责任就在谁身上。有许多事情,是可以让它过去的,但也有许多事情是必须对付的。如果真的有得罪的事能叫我们的弟兄失落,那么,你总得找只有他和你两个人在一处的时候,去指明他的错。凡不能马虎的,你就不能让这一件事马虎过去;因为你虽然可以过去,他却不能过去,他在神面前出了事情,神没有赦免他。如果弟兄有了错,错到一个地步,在主面前出了问题,那你该知道,这不是小事情,应当去对他说清楚。你要找机会,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告诉他说,“弟兄,你这样得罪我,不对。你这样得罪我,会使你在神面前没有路,会使你在神面前有拦阻,有很大的损失。”他如果肯听,“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你就挽回了这一位弟兄。
今天许多神的儿女不顺服这一段圣经的教训。有的人老是把弟兄的错处对别人说,一直在那里宣传;有的人虽然不对别人说,但是一直不肯赦免,老是放在心里面;有的人赦免了就完事,什么都不管。但是,主不要我们这样。老在那里说人的错,是不对;口里不说,心里却不肯赦免,也不对;只有赦免,没有劝勉,也不对。
主不是说,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赦免了他,就可以不管了。主给我们看见,被得罪的人,反而有责任去挽回得罪他的人。果得罪你的不是小事情,那你为了他的前途,就有责任去对他说,必须去挽回他,必须想方法去得着你的弟兄。去说的时候,态度要好,存心要对,目的是要挽回你的弟兄。你如果存心是要得着他,你就知道如何指出他的错来。如果你存心不是要挽回他,那反而会加深裂痕。你必须看见,劝勉的目的不是在索取赔偿,不是要拯救你自己的感觉,乃是要挽回你的弟兄。
三
告诉时的态度你的目的如果是对的,你就知道手续要怎样作。第一,你的灵必须对,然后你所说的话、你说话的方法、你的态度、你的脸色、你的声音、你的语气也都要对。因为你的目的是要得着他,不光是要他晓得他的错。
如果你去责备他一顿,虽然你的责备可能是对的,你所说的最重的话也可能是对的,但是,你的态度、声调和脸色,却与你要得着他的目的差得太远了。
我们要说一个弟兄好,很容易;要赞美谁,也很容易。我们发脾气去告诉人一件事,那也很容易,只要放松情感,我们就作得来。但是,又要他知道他的错,又要挽回他、得着他,这只有满了恩典的人才能作。自己对了而不骄傲,自己对了而能谦卑,自己对了而能温柔,自己对了而能帮助人知道错,这必须把自己完全摆在一边,才能作得来。
我们要知道,主许可一位弟兄得罪你,那是主看上了你,挑选了你,把一个重大的责任放在你身上。你是被挑选的器皿,神要用你去作挽回的工作。
如果有一个弟兄得罪你,很小的事,你赦免了他,那就过去了,没有留下别的难处。但是,如果有一个弟兄得罪你到一个地步,不能过去,那你就不能闭起眼睛来,算他没有这件事。因为事情总是在那里,不能抹煞。这些难处如果不解决,就成了教会的重担。教会的能力,常因着重担而被消减;身体的生命,也常因着重担而被消减;执事的工作,也常因着重担而被消减。所以,我们在神面前要学习有事情就得对付。有人得罪你的时候,不要闭起眼睛来不管,要去好好的对付。不过,灵要对,态度要对,话语要对,脸色要对,声调要对。这样,你才能够得着你的弟兄。
四
告诉另外的人十六节,“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你一个人到他那里去,用很正当地存心,很好的态度,很温柔的话语,对他说了之后,如果他不听,你就可以去告诉另外的人。但必须等到他不肯接受的时候,才可以去告诉人,绝不是随便去告诉人。
神的儿女在两个人之间发生了难处,如果两个人肯一同在前神面前对付,很少事情是不容易解决的。但是,说话一不小心,传到第三者的耳朵里,这一个难处就加重了,就很不容易解决。好像一个伤口,如果没有把外面的东西加进去,那还容易医治;若是把污泥在伤口上擦一擦,那不但增加了痛若,更加增加了医治的困难。把两个人之间的难处告诉第三者,就等于把污泥在伤口上擦一擦。所以在弟兄姊妹中间的难处,总得两个人直接对付。除非他不接受这一个对付,才可以告诉另外一两个人。并且,告诉另外一两个人的目的也不是为着多话,乃是要请他们一同去对他说,一同去帮助他,一同去寻求交通。
这另外的一两个人,总得是在主里面有经历的人,有属灵分量的人。你把你们两个人中间的事,摆在他们面前,请他们看这一件事情是如何,是不是这一个弟兄错。这一两个弟兄,要把你们的事在神面前祷告过,察看过,用属灵的力量判断过。如果他们也觉得这一件事是他的错,就和你一同去对这一个弟兄说,“这一件事是你错了。你这样作,你在神面前没有路,你必须悔改,你必须认错。”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这一两个人,必须不是随便说话的人。你不要带多话的人去,多话的人根本不能叫人佩服。要带可靠的、诚实的、有属灵分量的、在主面前有经历的人去,这样就能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五
最后告诉教会十七节,“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你一个人对付不了,就带一两个人去对付,他如果还不听,那你只能告诉教会了。这里说的告诉教会,不是你当着全教会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把这一件事提出来,乃是去告诉在教会里负责的长老。如果教会的良心也觉得这个弟兄有错,那么他必定是错了。那一个弟兄若是活在神的面前的,就应当放弃自己的看法,接受两三个人的见证;如果不接受两三个人的见证,至少应该接受教会的断案。教会一致的看法,教会一致的意见就是主的心意。他应该知道,不听教会是不对的。他应当学习柔软,不相信自己的感觉,不以为自己的定规是靠得住的,他应当接受教会的感觉。
如果再不听,怎么办?十七节下半节:“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是很严重的话。换句话说,如果他不听教会,那么所有教会里的弟兄姊妹,都不与他来往。因为他那一个难处不肯对付,所以教会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与他没有交通。在这里虽然还没有到要革除他的地步,可是弟兄们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大家不理他。他说话,大家不听;他来擘饼,大家也不理他;他祷告他的,大家不说“阿们;”他要来,让他来;他要走,让他走。大家看他是另外的人。实在说来,神的儿女如果有这样一致的态度,就很容易把他挽回过来。这样的对付他,目的还是为着挽回他。
十八节的话,是根据上面的话来的,十八节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教会所作的,主在天上承认。如果教会看他有错,而他不听教会,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一个,主在天上也承认。
十九至二十节所说的话,也是根据上文来的∶“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前面说,“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这是什么原因呢?这里告诉我们,两三个人的原则,就是教会的原则。如果两三个人同心合意的作一件事,两三个人同心合意地在神面前看一件事,那么神也必定承认这一件事。马太十八章十八至二十节的话就是根据对付弟兄的事来的。从两三个人到全教会,父在天上要承认他们所作的事。
我们在这里要附带说到一个问题,就是教会怎样断定重大的事情。行传十五章告诉我们,弟兄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大家都可以说话,所有的理由都可以讲。连要守律法的人也可以站起来讲他们的主张,虽然他们的主张是完全错误的。换句话说,弟兄们都有说话的机会。但是,不是弟兄们都可以断定事情,乃是等弟兄们在神面前把所有的感觉说出来之后,长老们听过了大家的话,最后,就把他们在神面前的感觉说出来,作一个最后的断定。他们这几位负责的弟兄,在神面前都有同一的感觉,这一个感觉就是教会的感觉,就是教会的良心。他们说了之后,大家就都服了,大家就都同心合意的去作。这才是教会的办法。绝不压住人,不给人说话的机会;但是也绝不可以随便说话。在断定的时候,是长老们在圣灵的管理之下说话,弟兄姊妹要听长老们所说的话。如果圣灵在教会中有权柄,这些事情就能很顺利的解决。如果圣灵在教会中没有权柄,肉体的意见一多,教会就没有办法说话。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服在圣灵的权柄底下,听从教会的话。
但愿神恩待我们,使我们像主一样,作一个有恩典的人。如果有弟兄得罪我们,我们就从心里饶恕他。不但这样,我们还要尽我们的责任,照着主的话去挽回他。但愿神带领我们,在教会中能活出这样的生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