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解答
问:已往各地的召会所着重的,一直是基督、灵、生命、召会。你说过真理的一面似乎被忽略了。既然基督就是真理,我们怎么可能会忽略真理呢?
答:我们的确有一些关于基督、灵、生命、召会的真理。然而我们没有强调,譬如基督的作头和召会的构成。主话语中许许多多的真理,我们还讲得不够;也不够鼓励圣徒们好好读圣经,使这些真理都注入到他们里面。现在众召会都需要帮助圣徒们,借着查读和祷读,进入主话的深处,来认识所有教训的真理。
问:在我早期和主的经历中,每当我寻求祂的面光.就会觉得祂加强我,并且住在我里面。近几年来,我很少有那种感觉。我该不该再去寻求这样的感觉呢?
答:当你要接触主时,若是不等候里面的某种感觉,反倒来得容易些。你若等候,就给分心的思想开了门,进来搅扰你。你跪下祷告以前,或者打开圣经以前,马上就开始向主说话。你可以只说一些简单地话,就如:“主啊,我赞美你!”你这样说一、两句话之后,你所说的话,就要把你带到神的面光中。
我们基督徒必须是说话的人,不仅对神说,也对天使说,对魔鬼说,甚至对空气说。如果我们来到聚会中,只是坐在那里不说话,会中就会满了死亡的空气。我们从灵里说话,就会驱除所有的打岔,使我们摸着主。
问:我发现很难在白天回到主的话上。当我想起你所说杀死的成分,我就怕被杀死,不敢拿起圣经,所以只好去吃午餐了。我知道我若打开主的话,也会得着滋养,但有时候我软弱到一个地步,不想去读主的话。也许是一种律法使我产生反抗吧。
答:无论我们多忙,我们总会找时间吃饭。这是为什么?因为我们知道吃是生命所必需的。我们对于属灵的吃喝,也需要有这样的体认。要祷告主帮助你天天读祂的话,甚至一天读两、三次。有志者事竟成。我们只需要晓得,接受主的话乃是生命所必需的。我们建立起这种习惯,就会发现我们基督徒的生活改变了。来聚会很好,听信息也很好;但是读圣经、查考圣经、吃圣经乃是生命的需要。要信靠主能使你规律的这样作。
问:有时候我想要在聚会中有点分享,我不清楚那是出于灵的呢,还是出于魂的?
答:如果你在灵里释放分享,你所释放的就是灵里的东西。如果你保留在你里面,就可能会成为魂里的东西。用不着那样分析,宁可运用你的灵,释放你所要分享的,也不要把它保留在里面。
问:有没有办法分享真理,而不落在争辩中?
答:争辩一点用都没有。我们尤其需要避免和亲属争辩道理。他们若提出道理上的论点,我们可以避开,作一点我们经历基督的见证。让他们知道我们的生活是何等喜乐。我们的亲属不但需要我们这种口头的见证;也需要看见这样的见证活在他们面前。这种生活有最强的冲击力。我们需要天天更多经历基督。这会使我们的见证更明亮,并且能影响我们的亲属,也能影响别人,同来走这一条路。
问:我们该为着什么祷告?去年我在大学里,几乎每天都为十五位同学祷告;这个差事真使人疲惫。其他弟兄姊妹也为这些同学们祷告,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加进来。
答:祷告最好的路乃是根据约十五7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祷告的方法乃是住在主里面,留在祂里面并且与祂是一。这样,我们的祷告就不是照着我们的喜好,而是照着祂的话。我们住在祂里面,祂的话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有祂内住的话可以祷告了。然后,当我们向祂敞开的时候,祂就在我们里面运行,我们里面感觉什么就祷告什么。
很难告诉你要祷告什么。只要接触主,并且与祂是一;一旦你把祂的话吸收进来,并且你与祂,祂与你真是一,你里面的深处定规就会有感觉。就照着那个感觉来祷告。
许多时候,当我们开始说出祷告的话时,更多的感觉会涌出来。里头的感觉成为我们用言语发表的祷告。若是你还有负担要为许多事情祷告,不必过分用力,也不需要太分析什么。要简单,不要受任何的搅扰。只要到主面前去,接触祂,等祂引导你,就照着里头的感觉说出来。同时,你若还有负担为某些人、为某些光景、为召会、或是为主的恢复祷告的话,只要说出那个负担就好了。不要分析你的负担到底是出于你,还是主所发起的。一定要学习简单。
要一直祷告到你里头有个约束,告诉你不要再为那件事祷告时为止。如果没有这样的约束,就照着你的负担自由祷告吧。不要选择某件事作你的负担。祷告就是来到主面前,然后照着祂所给你的感觉说出来。
辖制的律法
新约是说到自由的律法,摩西的律法却真是辖制的律法。只要一有律法加在我们身上,我们便发现自己无法遵守(见罗七7~9 )。在中国有一位传教士向他的厨子传福音,说到我们都是罪人。厨子抗议说,他是一个好人,从来没有犯过罪。传教士于是和他谈到一匹马。那个厨子需要一匹新的马,传教士描述到马,就激起厨子的渴望要得着这样一匹骏马。从此,厨子心里不断思索怎样能得着那匹马。后来在一个场合里,传教士又提起我们都是罪人,厨子又否认他从前作过什么犯罪的事。传教士就问他说,从上一次谈话以来,他的心思被什么东西占有了?厨子回答说,“我一直想着那匹马。那应该是匹好马,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得到。”然后传教士要他留意,这样的思想指明什么?那个厨子不得不承认这个就是贪心。传教士便向他指出,这就是罪(出二十17 )。谁能遵守摩西的律法?谁也不能;它乃是辖制的律法。
我们心上的律法
新约写在我们心上的律法,乃是使我们自由。“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和死的律。”(罗八2 )我们不是在辖制的律法之下,而是在自由的律法之下。
这律法怎么来释放我们呢?假设你爱看电影,有时候你甚至向母亲撒谎,告诉她要去图书馆,事实上却偷偷跑去看电影。回到家里,她如果问你在图书馆读了什么书,你就编造一个小故事骗她。你这样爱看电影,使你撒了两次谎,有一天你要为此受神审判。这样的事可能常常发生,表明你是在电影的辖制之下。
这自由的律法怎么来运行将你释放呢?在你得救以前,你对于能这样骗母亲而外出,也许还感到沾沾自喜。但是你一得救了,感觉就不同了,在你里头有个东西会来搅扰你;你去看电影,再欺骗母亲,都会叫你觉得不安。即使你不管里头新的感觉,这律法还是能忍耐。一次又一次,你去看电影也罢,向母亲撒谎也罢,你里头会觉得难过。最终你会被里头这个搅扰的东西征服。这样里头的律法就成了自由的律法,释放你脱离电影的辖制了。
有时候我们向别人作见证说,自从我们作了基督徒,就一直有平安。事实上,许多时候我们并没有平安,反而有搅扰。这位搅扰者很坚持,可能和我们相持好多年,直到最后祂把我们征服为止。我们无法说服祂以我们的方式来看事情。祂以忍耐和温柔,迟早总要赢过我们。
我知道你们许多人在伪装的自由之下,受影响去看电影,甚至去喝酒。就如你们的见证所显示,你们外面好像有自由,里面却一直有抗议。这样的感觉表明律法的功用写在你们心上。不论你怎么说从一切的辖制中得了释放,你却不能脱离写在你心上,里面的律法。每当你行事违反神,违背里头这活的律法,你会觉得你错了。唯有留意这个感觉,你才能享受,并经历真正的自由。
更严的律法
我们得救以前是不法的;但得救以后,神的律法写在我们心上,我们“对神,我不是在律法之外,反而对基督,我是在律法之内。”(林前九21 )在新约里的新律法,称为自由的律法,或者基督的律法。
这律法比摩西的律法还要严紧,甚至在小事上也约束我们。它不但要求人说实话,也要求人说得准确。甚至别人看不出我们有什么骄傲,它也定罪我们里面骄傲的感觉。
这新律法的诫命,比十条诫命还要多。我们可以稍微题一些:要悔改!要受浸!要不住地祷告!要喜乐!要灵里火热!要彼此相爱!要借着心思的更新而变化!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欲!你若翻开新约,你会看到一条接着一条的命令。
我们听到“应当一无挂虑”(腓四6 ),但不挂虑是何等的难!尤其是父母挂心儿女。我记得我的母亲如何忧虑她第二个女儿,就是我的姊姊,她在八百多哩外的另一个省分教书。一天早晨,我的母亲几乎要哭了。我问她什么事,她责备我不关心我姊姊,因为我们已经有四周没有她的消息了。前一天晚上她梦见姊姊病得很重。虽然我想劝她吃早餐,不要管这个梦,她却一直责备我不关心姊姊。我越想使她安心,她越恼怒。最后她说:“你怎么这样笨啊?为什么不赶快出去替我打个电报?”当然,我赶快照她的吩咐去作。当天回电来了,说一切平安。
可见我们何等容易忧虑。但是圣经说,“应当一无挂虑。”
因在律法之下而得以自由
基督徒是最守法的人。在吃喝、衣着、住屋的事上,我们都是守法的。我们凡事都在新约的诫命之下。我们越守新的律法,就是自由的律法,我们就越真得以自由;不是就不法了,而是脱离了行恶事的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