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课
第八条诫命(二)对付亏欠
 
教学主题及纲要
负担:
“偷盗”的意思是在没有人知道,或没有获得他人允许的情况下,拿走别人的东西,这包括未告知而借用、没有归还或没有偿还。偷盗是罪,如果我们犯了这罪,首先必须认罪悔改,然后要将所拿之物偿付、归还或复原来对付清理这罪。
目标:
 
认识“不可偷盗”所包括的各种情形。
 
认识犯了偷窃的罪,应当认罪并对付亏欠,有合式的赔偿。
经文:
民五7,出二二1,7,太七12,路十九1~10,罗十三8。
背经: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民五7)。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看哪,我把家业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十九8)。
诗歌:
耶和华我称颂你(儿诗一八四页)。
 
教学过程及内容
课前活动:
复习前课课程。
问题讨论:
 
班上有没有同学借了东西不还的?或者是未经过允许就随便拿别人的东西、翻别人的东西?喜不喜欢这种人?
 
如果发现东西被人家拿走了,希不希望对方归还?
 
我们是否也曾有未经允许就拿别人的东西,进别人房间,或是向别人借了东西(包括书、文具、零钱等)而忘记归还的情形?
课程内容:
1 “不可偷盗”的意思
当我们听到“不可偷盗”这句话,我们会想到的就是小偷或强盗,在我们的感觉中,只有那种进别人屋子里,或进商店里偷窃以及抢劫的行为,才算是偷盗。事实上,偷窃就是未经别人许可而拿取属于别人的东西,这包括很多方面:

 最常见的是,学校或是公共场所有一些公家的物品,像铅笔、纸张等,把它当作自己的来使用,甚至就拿回家去了。或是向别人借了东西,却忘记归还,这乃是犯了无心的偷窃。未经允许进入别人的房间,翻阅别人的物品,未经别人许可而拿取、动用别人的东西。或是发现别人的失物而擅自拿取。此外考试的时候,自己不会写,就望一望别人的答案,把它抄上去。功课没有作,到学校去抄别人的功课。这些行为在我们看都是无心的,或许也都是一些小事,但却违背了律法。
2
 
你们愿意人怎样侍你们,你们就当怎样待人
神要我们不可偷盗,不仅不可蓄意的偷窃或是抢劫,就连无心的拿取或忘记归还,也是不可。或许我们会想,这么小的事也算是罪吗?但是主耶稣告诉我们:“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七12)试想一想,如果一个同学常常未经许可就私自拿走我们的东西,或是东西掉在路上,再去找时已经被别人顺手牵羊的带走,那时我们会有怎样的感觉呢?我们必定不愿意别人这样待我们。因此,我们也不应这样去待别人,而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如果我们真是实践这句话,就会尊重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不会随便拿取他们的物品了。
3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每当我们拿取不属于我们的东西时,良心会在我们里面给我们警告,这警告乃是从神而来的。神知道我们的心思和意念,他会警告我们不要去偷窃。但是一旦我们已经犯了偷窃的罪,该怎么办呢?圣经告诉我们,一旦我们犯了这罪,就必须有对付、偿还。一面我们应当向主,并向那人承认我们的罪,一面我们也应当赔偿或归还我们所偷所拿之物。在旧约中神要求以色列子民,一切的赔偿必须至少外加五分之一,有时要加倍奉还或甚至还五倍(民五7,出二二1,7)。为什么要偿还这么多呢?神的用意乃是教导我们不要懒惰或起贪欲。即使对方可能忘了我们所借之物,主却不会忘记。正如罗马十三章八节所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这正是警告我们在待人接物上,不要造成对别人的亏欠。
4
 
税吏撒该的故事
税吏是专门收税金的官,因为税金的多少完全是税吏规定的,他们总是想贪多少,就收多少。因此以色列人痛恨并藐视税吏,他们看税吏如同罪人一样,总是拿取别人的财物。撒该不仅是一个税吏,还是个税吏长,若是所有的税吏都贪一行,他恐怕是贪得最多的一个。他在没有遇见主耶稣以前,不知道贪了多少不义之财。当主耶稣要进耶利哥城的时候,撒该因为很矮,就爬上一棵桑树要看主耶稣。奇妙的是,进城的人很多,他找了半天也找不着哪一个是主耶稣。主耶稣却老早就看见他在树上,也知道他叫撒该,主从树下经过的时候,就抬头往上一看,对他说,“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须住在你家里。”撒该就急忙下来,欢欢喜喜的要接主耶稣去他家里住。旁边的人却都议论纷纷:主耶稣竟去住在一个罪人的家里。但是奇妙的事发生了,因着主耶稣说了这句话,撤该竟然想起他对人的亏欠。所以他还没有回家,就站着对主说,“主啊,看哪,我把家业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撒该因着主的来到,心里就蒙到光照,看见他已往讹诈人,对人的亏欠,并且当众认了他的罪(路十九1~10)。

 撒该的故事给我们看见,真正能帮助我们去对付偷盗的,乃是主自己。借着我们常常与主的交通、祷告,每当主提醒我们有对人的亏欠时,我们就立刻去对付。而每当我们这样去清理已往的错误,神总是喜悦的。
辅助故事:
打破玻璃(《造就故事》一一三页),六枚铜元(一一五页),考圣经抄夹带(一一九页),偷闹钟(一八八页),不敢抬头看老师(一六〇页)。
活动:
演“撒该的故事”。
生活操练:
自己若有本课所说各种拿别人物品的情形,就主动认罪、了结、对付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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