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本篇信息要看我们的灵在重生以前、重生的时候、以及重生以后这三个阶段的光景。
我们的灵重生以前的光景
按照以弗所二章一和五节,以及西二13 ,在我们重生以前,我们的灵死了。表面上看来,这几节圣经没有提到“灵”这个字。然而,想想我们重生以前的光景。我们重生以前,身体并没有死。我们的身体若死了,就应当把它埋葬。我们重生以前,魂也没有死。事实上,我们的魂非常活跃且活泼。我们身体没有死,魂没有死,我们的心也没有死,但是这两段话清楚地说我们死了。那么,我们是那一部分死了?既然我们有灵、魂和身体,所以我们重生以前必定是在灵里死了。
灵死了主要的意思是说灵失去功用。我的眼睛若失去功用,那就是死的眼睛。灵的功用是接触神、接受神并感觉神。重生以前,我们的身体非常活,我们的魂在许多功用上也非常活跃,但我们的灵静止不动、没有功用、并且对神没有感觉。我们的灵既然失去接触神的功用,就发死且沉睡。
我们的灵重生时的光景
我们的灵重生以后的光景和功用
我们灵的光景─由圣灵与基督自己内住
我们灵的功用
敬拜并接触神
现在我们可以来看我们重生之灵的功用是什么。敬拜并接触神乃是灵的事。约四24 说,“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在整本圣经里,有一节告诉我们在魂里敬拜神么?借此我们能看见,灵与魂有所不同。这不是一件小事。我们不能用耳朵看,也不能用眼睛说话。这是用错了器官。接触神与敬拜神乃是在灵里的事。
事奉神
罗一9 说,“…在我灵里所事奉的神,可以见证…。”爱神是一件心的事,但事奉神是灵里的事。七6说,“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不在字句的旧样里。”这一节并不是告诉我们,要在心、心思、魂或身体的新样里服事。我们只能在灵里以灵的新样事奉神。敬拜神是灵里的事,事奉神也是灵里的事。
祷告
我们也在灵里祷告。弗六18 说,“时时在灵里祷告。”原文这里的灵字没有冠词,所以翻成英文应是用小写(spirit),指人的灵。
生活行动
我们也照着灵生活行动(罗八4~5 )。
知道属灵的事
此外,林前二11 说,人的灵知道。知道神的事是一件灵里的事。我们灵的功用是敬拜、事奉、祷告、生活、并知道神的事。
为主作工
加六1 说,“弟兄们,即使有人偶然为某种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也当用温柔的灵挽回这样的人,可是要当心自己,免得也被试诱。”挽回弟兄就是帮助弟兄;原则上,这是我们为主作工的一个例子。我们需要在灵里为主作工。
得着妆饰
彼前三3~4 说,“你们的妆饰,不要重于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衣服,乃要重于那以温柔安静的灵为不朽坏之妆饰的心中隐藏的人,这在神面前是极有价值的。”我们的妆饰必须在灵里。
上述关乎灵之光景的七个项目,足以代表灵的一切事:在灵里敬拜神、在灵里事奉神、在灵里祷告、在灵里生活行动、在灵里知道神的事、在灵里为神作工、以及在灵里妆饰我们自己。主的话中有那一段告诉我们在魂里敬拜、在魂里事奉、在魂里祷告或照着魂生活行动?四福音书中反倒有一些经节,主亲自告诉我们要否认魂,将魂置于十字架上。同样的,有什么经节告诉我们能在魂里认识神?林前二14 反而告诉我们,属魂的人,就是属于魂并且在魂里生活的人,不能领会神的事,却以神的事为愚拙。
灵与魂的不同
借这一切我们能明白灵与魂大不相同。二元论的教训说,魂和灵是一样的。然而魂和灵不一样,正如我们不能说耳朵是眼睛。耳朵和眼睛彼此非常靠近,但它们不一样。
路一46~47 说,“马利亚说,我魂尊主为大,我灵曾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这段主的话证明灵不是魂。这里魂作一件事,灵作另一件事。此外,尊大是一回事,喜乐是另一回事。尊主为大是魂里的事,以主为乐是灵里的事。我们不能说我们在我们的灵里尊主为大。按照尊大的正确意义,这是我们在魂里所作的事。接受主话最好的路是接受其明言。这些经节非常清楚。我们在灵里敬拜神、在灵里事奉主、在灵里祷告、在灵里生活行动、凭着灵知道神的事、在灵里为主作工,甚至在灵里妆饰我们自己。的确有一个魂,且魂有其功能,但我们必须知道是灵在先。
所以我们不能说灵和魂是同义字,也不能说这两个字无论如何都通用。不,灵是灵,魂是魂。圣经中这两个字从来没有交互使用过,正如眼睛和耳朵彼此非常靠近,却是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