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基督带给我们十字架
读经:腓三10林后四10~12罗八13
 
基督带给我们十字架
在前一篇信息里,我们看见十字架把基督带给我们,我们一接受十字架,就必得着基督。本篇信息,我们要来看基督把十字架带给我们;这意思是,当我们让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就必经历十字架。
保罗在腓三10说,“使我认识基督、并祂复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这给我们看见,认识基督和模成基督的死,这二件事乃是相联的。模成基督的死,是在认识基督之后,所以模成基督的死,是认识基督而有的结果。这清楚指明,认识基督会叫人模成祂的死。十节的“模成祂的死”,原文意思是“同形于祂的死”。这不是说,我们认识基督,就要花工夫效法基督的死;乃是说,我们对基督的认识,会把我们放在基督的死里。这死如同一个模型,把我们模成基督死的形状,叫我们的生活为人与基督死的形状相同,叫我们同形于基督的死。
换句话说,“模成基督的死,”不是指我们这些认识基督的人,用自己的力量效法基督忍苦受死,而是指我们对复活的基督有活的认识。这样的认识叫我们有基督复活生命的大能,活在基督的死里,而活出基督死的形状。
我们用自己的力量模成基督的死,乃是用人工作出一种行为;然而,基督复活生命的大能,要使我们在基督的死里,活出基督死的形状。这是基督复活的生命,使我们活出的一种生活。这种生活是“像基督”的,是“同形于基督的死”的;虽然有基督死的形状,却满有基督生命的成分,因为是基督复活生命的大能,从我们里面活出来的。我们一认识复活的基督,并凭祂活着,让祂活在我们里面,祂复活的生命就带我们进入祂的死里,叫我们活在祂的死里,而活出祂死的形状。所以,基督活在我们里面,会叫我们经历祂的死;那活在我们里面的基督,会带给我们十字架。
 
基督的生命里有死的成分
基督的生命里含有死的成分;这件事很难用话语说明,也不大容易领会。然而,基督的生命是复活、永活的生命,并且里面含有祂死的成分,这乃是圣经内在的真理所启示的,也是我们内在的经历所证实的(腓三10林后四10~12罗八13)。
腓三10揭示,复活的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将祂的死带给我们,叫我们活在其中,而模成基督的死。倘若活在我们里面的基督,祂的生命并不包含祂死的成分,那么当祂活在我们里面时,就不能将祂的死带给我们,也不能叫我们活在祂的死里,而活出祂死的形状。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如何必须借着祂的生命;照样,基督在我们里面把祂的死带给我们,也必是借着祂的生命。换句话说,基督是借着祂的生命活在我们里面,也是借着祂的生命,把祂的死带给我们。既是如此,就证明基督的生命里含有死的成分。
林后四10~12说,“身体上常带着耶稣的治死,使耶稣的生命也显明在我们的身体上。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使耶稣的生命,也在我们这必死的肉身上显明出来。这样,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命却在你们身上发动。”这里说,耶稣的死会在我们身上“发动”,既是“死”,怎么还会“发动”,甚至发动在我们身上呢?这必是借着主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从主这生命里发动出来的。这个断定,可以从主的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的结果,得到有力地证明。十节说,“身体上常带着耶稣的治死,使耶稣的生命也显明在我们的身体上。”这指明主的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的结果,是叫主的生命显明在我们身上。主的死发动的结果,既是叫主的生命显明,就必是从主的生命里发动出来的,有主的生命作其源头。所以,这节也启示出主的生命含有主死的成分。
罗八13说,“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这里所说的那灵,是指二节的“生命之灵”。这生命之灵住在我们里面,叫我们不属肉体,不照肉体活着,并使我们能治死身体的行为(9~13)。这生命之灵能使我们治死身体的行为,必然是给我们一种能治死的能力。这种能力既是能治死的,当然也必是主死的能力。这能力是主住在我们里面作生命之灵,所赐给我们的,因此必是借着主的生命,从主的生命里赐给我们的。一面,基督作为生命之灵住在我们里面,叫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成为一个大能,使我们不凭肉体活着;另一面,从主的生命里运行出一种“治死”的能力,叫我们能治死身体的行为。这也证明主的生命里含有死的成分。
我们若留心我们里面生命的经历,就会察觉主在我们里面的生命,的确含有祂死的成分。许多时候,当我们活在主的生命里,让主借着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并活着,里面不只会感觉到祂复活的能力在复苏我们,刚强我们,也感觉到我们里面有祂死的能力在杀死、除掉我们。这种经历也证明,主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不仅有祂复活的成分,也有祂死的成分。
 
基督的生命有“杀死”的能力
基督的生命里既含有祂死的成分,也就有这成分的作用,就是祂死的作用。这死的作用,是基督的死借着祂的生命,从祂的生命里所发出的“杀死”能力。这种杀死能力,随着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杀死我们里面和我们身上一切不是出乎基督,以及所有不是属灵、属天的东西。罗八13西三5提到的“治死”,就是这种“杀死”在我们身上的应用。我们治死身体的行为,治死我们在地上犯罪的肢体,不是用自己的力量,乃是我们活在主的生命里,让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出杀死的能力;然后,因着我们的顺从,得以将这杀死应用在我们身上。这就是主在我们身上作“治死”的工作。这治死的工作,好像是我们作的,其实是主在我们里面作生命作的。我们不过是顺从主这生命所运行出来的“杀死”,将主这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出来的杀死,应用在我们身上,成功作我们的“治死”。
林后四10说,“身体上常带着耶稣的治死。”这意思是,主耶稣的死在我们身上乃是一个“治死”、“杀死”,常常在我们身上作“治死”、“杀死”的工作。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这个杀死是出于主的生命所包含之死的成分,所以这个杀死虽是主死的作用,却是在主生命里的能力。请记得,主的生命是经过死与复活的,所以主的生命带着并包含死与复活的成分。因着主的生命里有死与复活的成分,所以主的生命有复活的大能,也有杀死的能力;不仅能叫人得生,也能杀死人身上不当有的。
许多圣徒以为,主的生命只有复活的成分。然而,照着圣经的启示和我们的经历,主的生命包含两大主要成分,就是主的死和主的复活。因此,主的生命里不只有祂复活的成分,也有祂死的成分。我们若没有看见这个,就会以为主的生命只有叫我们得生命的大能,没有将我们不当有的东西杀死的能力。然而,我们若看见主的生命是经过死而复活的,怎样含有复活的成分,也照样含有死的成分,我们就要清楚认定,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不只能叫我们得生命,也能将我们不当有的东西杀死;不只能叫我们全人灵、魂、体,满有神的生命而活过来,也能将我们的旧造、肉体、和一切与基督不合的东西全都治死。
这好比我们身体里的血液,有供应的力量,也有杀菌的能力。血液在我们身体内循环时,遇到身体有需要,就会供应养分;遇到身体有病菌,就会将它杀死。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也是如此。主生命里复活的成分,随时供应我们里面一切的需要;主生命里死的成分,也随时杀死我们里面一切不该有的。所以,主的死在我们身上杀死的作用,是随着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供应的运行。我们经历主死的杀死,经历主的死,乃是借着主生命供应的运行。当我们让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供应并活着的时候,主的生命就自然在我们里面作杀死的工作,使我们实际经历主的死。所以,罗马六章所说“与基督同死”(罗六8)的事实,必须由八章的生命之灵(八2),借着主的生命,将主死的杀死运用在我们身上,使其在我们身上成为“治死”,才能变作我们实际的经历。主在十字架上的死要实施到我们身上,必须借着主在我们里面的生命。我们乃是借着主在我们里面的生命,经历主在十字架上的死。
当我初次看见这个亮光时,还不太敢讲,因为从未听过有人这样讲。后来,这个启示在我里面越过越清楚,并且得到同工们的印证。有一次,我读到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弟兄所著“基督的灵”一书,说到基督在我们里面的生命带着“死”,不断地治死罪(第十九篇)。这使我非常喜乐。基督的生命的确包含死的成分,不断地在我们里面运行出一种杀死和治死的能力。只要我们肯让这能力在我们里面运行得通,这能力就要在我们身上不断地作杀死和治死的工作,除掉我们身上一切与基督相反、不该有和不正当地东西。
 
基督复活的大能使我们同形于祂的死
是基督的生命,叫祂的死在我们身上发生作用;是祂复活的大能,使我们经历祂的死,使我们同形于祂的死。基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就是祂复活的大能在我们里面。祂这复活的大能在我们里面运行,便将祂在十字架上所经过、所成就的死,实施、应用到我们身上,使我们活在祂的死里,同形于祂的死,以致模成祂死的形状。这就是腓三10所陈明的。我们要模成、同形于基督的死,不仅需要认识基督,也需要认识祂复活的大能。借着认识基督,并认识祂复活的大能,我们才能同形于祂的死;因为基督乃是在祂复活的大能里,将祂的死实施、运用到我们身上,使我们经历祂的死。
我们能有分于基督的死,是因为我们有分于基督。基督在祂的复活里进入我们里面,叫我们与祂有了联结,也就叫我们有分于祂的死。基督借着成为肉体,与我们联合;又借着从死里复活,将祂自己分给我们,叫我们与祂联合。这样的联合,使我们有分于祂的死,使祂的死成为我们的死。我们所以能与祂同死,乃是因为我们与祂联合为一。这个联合是祂的复活所带给我们的,是在祂复活生命里的。基督的复活重生了我们(彼前一3),把祂的生命分到我们里面,叫我们有分于祂,在祂复活的生命里与祂联合为一。因此,祂能使我们有分于祂的死,也能叫祂的死成为我们的死。所以,是基督的复活将祂的死带给我们,是祂复活的生命,就是祂复活的大能,将祂的死运行到我们身上,使我们经历祂的死,同形于祂的死。
我们的经历证实这事。当复活的基督进到我们里面,我们就觉得祂在我们里面有杀死的作用,治死我们,并治死我们许多消极的东西。当我们让那在复活生命和大能里的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时,就会觉得祂在我们里面运行出杀死的能力,在我们身上作杀死的工作,杀死我们的己、肉体、和一切祂所定罪的事物。我们越让祂复活的大能运行在我们里面,祂复活的生命就越将祂的死运用到我们身上,作杀死的工作。祂复活的生命叫我们经历祂的死,同形于祂的死,把我们放在祂的死里,模成祂死的形状。
复活的基督不仅叫我们活,也叫我们死。祂越活在我们里面,就越置我们于死地。祂复活的生命越在我们里面活着,就越运行出杀死的能力,在我们身上执行祂死的“杀死”。一个人若真让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就定规有基督的死在他身上作杀死的工作。基督在那里活着,那里就有祂十字架的杀死。祂复活的生命在谁里面运行,谁身上就必有祂死的模型。
倘若我们不让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我们就看不见,也不会认识我们的肉体、血气、己和天然。然而我们若真实地将自己奉献给主,让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的肉体、血气、己和天然就都要显明出来。这时,祂就要求我们将这些治死;我们若同意,肯顺从,祂复活的生命必将祂死的杀死能力运行出来,将这些逐一杀死并治死。这样,基督就将祂十字架上的死应用在我们身上,叫我们在祂复活的生命里实际的经历祂的死,使祂生命里的死栽种在我们里面,长成我们的生活,使我们有祂死的形状,也就是有祂长成的身量。
我们若真让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让祂复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并让祂作我们的生命,从我们里面活出祂自己,我们就必经历祂的死,在祂十字架的模型里,模成祂死的形状。基督复活的生命总是带我们,并要求我们经过死。我们若忠心凭祂这复活的生命活着,一直答应祂这复活生命的要求,这复活的生命就要把我们的一切都带到祂十字架的死里,逐一将我们了结,而使祂成形在我们里面。基督把祂的死带给我们,祂的死也把祂自己加给我们;这就是基督给我们十字架,十字架也给我们基督。
基督带我们上到十字架,十字架也引我们进入基督;二者互为因果,彼此相联不能分开。基督一进来,十字架就进来;基督一掌权,十字架就得势;基督在我们里面有多少活动,十字架在我们里面就有多少作用。基督总是带来十字架,十字架也总是带来基督。十字架在我们里面作工有多少,基督给我们得着就有多少;十字架在我们里面挖空有多少,基督来填满就有多少;十字架在我们身上杀死、除掉有多少,基督来赐给生命,增加祂自己就有多少。所以,我们要得着基督,就得接受十字架;要经历十字架,就得让基督活在我们里面。
总而言之,基督复活的生命将基督的死带给我们,并作我们的能力,叫我们能经历基督的死。正如诗歌三百六十二首第二节所说,“我何难与基督同死,因复活我已认识;…主借着复活的能力,今生在我的灵里,因此我欢乐着举足,直走十字架的路。”这首诗几乎将腓三10的意思表明出来。基督和祂复活的大能,叫我们能同形于祂的死。我们认识基督、并祂复活的大能,就能经历祂的死,活在祂的死里,并模成祂死的形状。
原刊于一九五三年七月“话语职事”第二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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