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惟有人能满足神的需要
读经:约四6~7太十一28赛六8
圣经是神的呼出(提后三16),将神圣的思想启示出来。然而,人天然的观念,往往与圣经所启示神圣的思想,大相迳庭。历世历代以来,凡认识神,认识圣经,有属灵经历的人,总是在神面前存着恐惧战兢的心,拒绝自己天然的想法,才能接受神圣的启示。照样,我们读圣经时,也不该按照天然的观念,乃该照着圣经所启示神圣的思想来领会。
 
人在物质的需要之外,还有属灵的需要
本篇信息我们要脱开人天然的观念和看法,以神圣的眼光和思想,来看“神的需要”。何谓“需要”?举凡人渴了需要水喝,饿了需要食物吃,居无定所需要房子住等,在在都说出人的需要。尤其在物资缺乏的时候,人更能体会“需要”这辞所代表的意思。
世界上出版各式各样、琳琅满目的书籍,提出许多高明又美妙的理论,大多是要解决衣、食、住、行、育、乐等方面的需要。有些人的需要,仅仅局限在这些方面。当这些物质的需要得着解决,他们便心满意足。然而,有些人在物质需要之外,另有其他需要。他们在物质的需求得着解决之后,里面仍觉饥渴和不满足。于是,有些人就试着接触召会,参加聚会听信息,为要得着神的救恩。所有相信主的人,都属于这类。这表明人在物质的需要之外,还有属灵的需要。
婴儿自从出生之后,所作的一切事,就是“要”;无论是吃的、喝的,或是用的、玩的,婴儿就是一直不断地“要”。不仅婴孩如此,连儿童、青少年,甚至成人都是这样。人之所以从一地迁到一地,或是有任何活动,都是因为他“要”。可以说,人几乎是由填不满的“要”所组成。人是时时要,天天要;人的一生几乎可以用“要”这字来代表。
人总是“要”,一再的“要”。蒙恩得救的人,虽然不爱属世、物质的东西,但他仍是“要”;他是属灵的要。所以,人从始至终都是“要”。未得救的人要属地的享受,要物质的事物;得救的人要属天的事物,要属灵的一切,要永远的生命。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是“要”。
 
神需要人的程度,远过于人需要神
事实上,人的需要不过反应出神的需要。不仅人有需要,神也有需要。人天天有需要,神也是天天有需要。人有缺乏,神也有缺乏。人需要满足,神也需要满足。天上的需要满足,正如地上的需要满足一样。因此,宇宙唯一的问题,乃是“需要”的问题。
我们从人的需要,可以一窥神的需要。然而,到底是人的需要大,还是神的需要大?换句话说,是人需要神这个需要大,还是神需要人这个需要大?按一般人的想法,总以为人不能没有神,所以人需要神比神需要人的需要大。这意思是神有没有得着人,对神并没有任何增损;然而,人若没有神,却是不得了的事。
岂知人天然的观念,与神圣的启示正好相反。在以赛亚六章,当神要向以色列人说话并作工时,就先问以赛亚,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赛六8上。)当下,以赛亚回应主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8下)这指明神是何等需要人。神需要人,比人需要神的程度大多了。已往,我们总以为人这样败坏不堪,若没有神,后果会不堪设想。然而,若是神开启我们属灵的眼睛,叫我们看见圣经所启示,神需要人的事实,我们就会跪下祷告赞美说,“主啊,感谢你,我没有你是小可的事,但是你非有我不可!”
 
神需要人,是人得着救恩的前提
一九三八年我在北平作工,曾用八天的特别聚会,专特讲到神需要人这事。当时,我问弟兄姊妹一个问题:“是你需要救恩?还是救恩需要你?”在路加十四章,主耶稣曾用一个比喻,说到有一个人摆设大筵席,请了许多人。到了坐席的时候,打发奴仆去对所请的人说,“请来吧,样样都齐备了。”众人却一致推辞(路十四16~18)。于是,家主吩咐奴仆到城里大街小巷,带那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来赴席。奴仆办完主人所吩咐的,还有空位。主人就对奴仆说,“你出去到路上和篱笆那里,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21~23)这比喻清楚启示,请客的需要远大于被请的需要;换言之,神的救恩需要人得着,远大于人需要神的救恩。可以说,世上若没有人寻求神的救恩,神就无法得着满足。
此外,在十五章父亲接小儿子回家的比喻里,父亲盼望儿子回家的需要,远比儿子愿意回家的需要大得多。若是儿子不回家,儿子本身固然无法得着安息,但父亲更不得安息。在这个比喻里,不是儿子需要父亲那件上好的袍子,乃是父亲所准备那上好的袍子,需要儿子穿上(路十五22)。所以人得救,重点不是人需要救恩,而是救恩需要人;人乃是白白的得着救恩。
圣经常以夫妇作比方,说明神与人的关系(何二19赛五四5)。不仅妻子需要丈夫,丈夫更需要妻子。这就是说,不仅人需要神,神更需要人。
在约翰四章,主耶稣特意经过撒玛利亚,来到叙加城的雅各井旁,等候干渴的撒玛利亚妇人来打水。那时,耶稣借着向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向她启示得着活水的路(约四3~14)。这事例给我们看见,神在天上渴到一个地步,舍弃天上的尊荣,来到地上,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表面看,那撒玛利亚妇人是干渴的;实际上,神更干渴。之后,那撒玛利亚妇人得着主这活水,干渴得着满足,主耶稣的干渴也就得着满足了。那撒玛利亚妇人不渴,主耶稣也就不渴了(28~34)。因此神需要人,远过于人需要神。我们若是看见这点,就要在神面前欢喜、跳跃。因为我们没有神,尚且过不去;但神没有我们,神更是过不去。
不是我们有罪需要救恩,而是救恩需要罪人。不是我们的罪需要赦免,而是赦免需要罪人。所以,人的得救是多么容易的事;这不是有罪需要拯救的问题,而是神的拯救需要罪人。我们得救,完全是由于神的需要,不是由于人的需要。
 
人得着救恩的三个条件
然而,仅仅凭着神的需要,人不能因此得着救恩。人要得着救恩,需要有三个条件。
 
到主这里“来”
太十一28,主耶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必使你们得安息。”这里有个“来”字。只要人肯到主这里“来”,定规能蒙恩。什么时候我们来到神面前,我们就蒙拯救。到主这里“来”,是我们得着神救恩的必要条件。
 
“信”神
我们到主这里来的时候,必须带着相信的心,这样的“来”才不至徒然。从前有一个人经常祷告主,却从来没有得救。原来,那个人虽然常常祈求神,却不接受神。人不接受神,就是没有相信神。所以,凡来到神面前的,必须是相信并接受神的(来十一6)。倘若人来到神面前,却不信神,这样的“来”是落空的。因此,我们必须带着“信”到神面前;信神是我们得着救恩的第二个条件。
 
“爱”神
到神面前来的人,不但需要信神,也需要“爱”神。信是接受神,爱是把自己交给神。爱神乃是人得着救恩的第三个条件。
 
神需要人与祂同工,神才拯救人
神在宇宙中有两个创造。在第一个创造,就是旧造里,只有神自己的工作,没有人的参与。然而,在第二个创造,也就是新造里(加六15),神的工作必须有人的同工。没有人同工,神就无法拯救人。因此,必须有人的合作,神的救恩才能成就在人身上。
地上得救的人不多,不是因为神不作工,而是没有人与神同工。神要救人,仍然需要人的合作。没有人与神同工,就没有人得救,神在第二个创造里便无法作事。人之所以得救,是由于有人祷告;没有人的祷告,就没有人得救。
神已定规要将福音传到地极,使万民得蒙救恩(太二八19徒一8十三47),然而祂必须在地上找着人,得着人与祂同情同心,与祂配合同工,神才能拯救人。在以赛亚六章,神曾为此叹息,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赛六8。)这个叹息是神需要人与祂同工的明证。对于神的叹息,我们最好的回应就是祷告。这样,才能将神在天上所愿望、计划的成就到地上。
现今,在台北若有十位圣徒接受神,把自己交给神,我们将看见神丰富的恩典,从他们身上彰显出来。在神那一面,祂是预备好要给人得着,只要人肯接受祂,并将自己交给祂,人就能得着。
所以,不仅神需要人,神的救恩也需要人。神一切的丰富,等着人来接受。当人肯到神面前来,相信、接受并且爱祂,神就要把祂自己一切的丰富给人。今天,乃是神最迫切需要人的时候,唯有人能满足神的需要。
一九五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讲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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