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召会的预表(七)-帐幕(三)
 
内容
会幕真实地价值,完全在于会幕的内容。正如一幢房子的尊贵,完全在于住在里面的人。我们都知道,会幕从外到内分作三层,所以会幕的内容,也是分作三层。按神话语的记载,这三层是从里往外数,也就是从至圣所到外院子。但从我们人这面说,乃是要从外往里数,也就是从外院子到至圣所。
 
外院子
在外院子里有两件重要的东西,一件是祭坛,或者称为燔祭坛,或铜祭坛;另一件是洗濯盆,或者称为铜洗濯盆。人一进到会幕,第一碰着的,就是祭坛;第二碰着的就是洗濯盆。祭坛预表主的十字架,洗濯盆预表圣灵的洗净;这意思是,在召会的范围内,第一是十字架,第二是圣灵的洗净。
 
祭坛
会幕范围内的第一件东西是祭坛,所以,召会内容的第一件东西,就是祭坛所预表的十字架。这是我们都清楚地,但有几个重点仍需要点出来。祭坛在预表上,总其成有三个重点。
 
赎罪的地方:从我们这面来说,祭坛乃是赎罪的地方;但从神那面来说,祭坛的第一个重点不在赎罪。所有赎罪的祭牲,都在祭坛上被杀;所有赎罪的血,也都流在祭坛上。这预表主为我们被杀,在十字架上流出赎罪的血。因此,人的罪乃是在十字架这里,才得以赎尽。就人来说,十字架的第一个意义,乃是赎罪。
 
奉献:祭坛预表奉献。祭坛又名“燔祭坛”,并不称作赎罪祭坛。按利未记一章,燔祭是五种祭里的第一种祭(3),是说到人要把自己献给神。这意思是说,人和人的一切,都要作神的食物。在旧约里,神一再的说,祂有一种食物,就是人所献的燔祭。赎罪祭不是神的食物,燔祭才是神的食物。我们只知道,神要作我们的粮食,作我们的满足;但圣经还告诉我们,人也是神的食物,是神的满足。
人怎样才能作神的食物,作神的满足?就是人甘愿把自己摆在燔祭坛上。正如亚伯拉罕献以撒,就是献燔祭。我们若明白神的心意,就应该知道,即使我们人没有犯罪,不需要赎罪祭,但我们仍需要献燔祭。燔祭里没有一点罪的思想,完全是受造者将自己摆在造物者手里,作了造物者的食物,作了祂的满足。所以,赎罪祭是祭坛预表十字架的第一个意义,是为着赎罪;燔祭是祭坛预表十字架的第二个意义,是人把一切奉献给神。
就我们人来说,十字架有两面的意义,一面是除掉我们的罪;一面是我们自愿把自己奉献给神,叫神得着我们这个人。第一面是经历血,就是蒙救赎;第二面是经历死,就是奉献;或者说,是我们自愿把我们这个人献给神。所以,十字架解决我们的“己”,解决我们这个人。乃是当人把自己献在祭坛上时,火才来烧光。从主工作那一面说,祂已经把我们解决了;但今天没有一个不是甘愿把自己摆在死地献给神的人,而能解决“己”的。人若不把自己交给神,就不能有十字架的经历。十字架的经历能在人身上显出来,必须那人甘愿把自己摆在死地,就是把自己献给神,也就是把自己交在神手中。
我们都不喜欢听见“死”这个字,但有经历的人都知道,死是神在人身上所作的;每一个给神得着的人,都是被神解决的人。他们都清楚,就某一面的意义说,死是神的代表,死是神的手;把自己交给神,就是把自己交给死。这就是奉献的意义。凡没有把自己交给死的人,这个人从来没有奉献过。所有把自己献给神的人,都是把自己交给死的人,也就是把自己交在死地的人。献燔祭的那幅图画,给我们看见,献燔祭的人不是祭司替他宰杀燔祭牲,乃是他自己下手宰杀。这预表每一个把自己献给神的人,都是自己下手,把自己摆在死地的人。
燔祭一面是献的人自己宰杀祭牲,另一面是神用火来烧光祭牲。我们献上祭牲是借着亲手宰杀,亲自献上;而神接受祭牲,乃是用火烧,是借着火烧光。神把燔祭牲烧光,意思是神接受了。这个接受,就是神把它吃了,吃光了。人的杀死和神的烧光,或者说神的享受,都是十字架的经历。这个经历的目的,解决了我们这个人,也就是神得着了我们这个人。在十字架上,神把人解决了;而神在十字架上把人解决,意思就是神要得着人。每一个给神得着的,都是一个被神解决的人。你被神解决有多少,你给神得着就有多少。
宗教都是教训人说,把自己献给神,是要为神成全伟大的事业,是要为神作伟大的工作。然而,这是不认识神的人所说的。认识神的人都知道,一个人把自己献给神,不是来作巨大的材料,也不是来作伟大的工作;乃是下手把自己杀了,把自己摆在死地,然后交给神,让神接受。
每一个真正把自己献给神的人,最终的结果,是在神面前成为馨香的气味,在人跟前成为一堆灰烬。我们都知道,一切东西到了成为灰烬的地步,就是到了最后的结局。无论是木头,或是一只羊,一只牛,一件衣服,只要烧成了灰,就再也没有方法对付它,那是已经对付到尽头了。什么东西一到成灰的地步,就是最终的一步了。一个人即使被枪毙了,还可以再有对付,但是当你把他烧成灰,就没有可对付的。灰,就是到了最后一步。
无论是一只牛或一只羊,一旦献作燔祭,其最终的一步,就是在祭坛上变作灰─神把它解决了。然而就是这个解决,使神得着了它。同样的,神得着人的方法,就是解决人。神从来没有自己跑到牛群、羊群里,拉出一只摆在祭坛上,点火烧了;神从来不作这事。献上是人作的,是人的责任,是人要将一只牛或一只羊献上。等到人献上后,焚烧才是神的事。这就是燔祭。所以,燔祭的意思是,人把自己献给神,不是要为神作工,乃是要给神解决,要让神享受,让神满足。
神要解决我们这个人,但神不肯作拉夫的工作,祂不能把我们拖出来,摆在祭坛上。神乃是要我们甘心把自己献上。等我们甘心把自己献上之后,神就来烧掉我们这个人。这就是十字架死一面的经历。十字架血一面的经历,是蒙救赎,是为赎罪;十字架死一面的经历,是作燔祭,为着奉献。没有一个人不是这样把自己献给神,而能有罗马六章的经历。
当一个人在神面前,变作灰的时候,也就是人在神面前成为香气,让神吃了、享受并得着的时候,这就是十字架最终的意义。神从来没有意思要人为祂作什么,一切都是神为人作的。人脚下的地是祂造的,人头上的天是祂造的;人所需要的阳光、水分,以及空气、食物都是祂造的;人所需要的生命、智慧和能力,也都是祂造的。神没有一点意思要人作什么。
在旧约,大卫要为神造一个圣殿时,神差人对大卫说不可以(代上十七4~5)。神从来没有要人这样作;从来都是神为人作,没有要人为神作什么。所以,要为神作工的思想、观念,乃是从宗教出来的;这不是神的启示。神只有一个意思,就是要人作祂的食物,要人给祂得着。这个给祂得着,就是十字架。祭坛解决人的罪,祭坛也叫神得着人;这就是赎罪祭和燔祭两面的意义。十字架解决人的罪,十字架也叫神得着人;这是祭坛所预表的第二个意义。
(三)包括一切:有些人曾说过,会幕里的东西,按其尺寸大小,都可以装在祭坛里。换句话说,祭坛的容量是可以容下会幕里的一切东西。此外,犹太人的历史也告诉我们,以色列人在旷野行走时,每逢他们拔营前行,都是把会幕里的器具,装在祭坛里。我们若是去计算那些东西的尺寸,就知道那是个可靠的事实。
人若是要到会幕里,接触那些物件,都必须先经过祭坛。这意思是,祭坛乃是里面一切东西的根据。这也预表,十字架是召会中一切的根据;换句话说,十字架是一切属灵经历的根据。没有一个人能不经过祭坛,而能到圣所和至圣所里,摸那些东西;也没有一个人能不经过十字架,而能摸着其他属灵的经历。十字架包括一切,就如祭坛包括一切一样。所以,十字架一面是赎罪,一面是奉献,还有一面就是包括一切。
 
洗濯盆
从祭坛再往前就是洗濯盆,洗濯盆是得洁净的地方(出四十30~32)。凡到会幕里去事奉的人,都要在这里洗手洗脚,在这地方得着洁净。新约给我们看见,这是预表重生的洗涤,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这些预表仿佛一幅图画。当一个人在神面前有了罪,就需要血来洗净;同时,他的手脚沾染了地上的尘土,沾染了世上的污秽,这需要水来洗净。血所洗去的不是那个污秽,乃是那个定罪。血所洗净的是除掉定罪,而水乃是除掉玷污不洁本身。在神面前那个定罪的污秽,是血洗净的;但在我们身上实际所沾染的玷污,是用水洗净的。这个水的洗净,预表圣灵洗净我们身上一切的玷污。我们和世界接触所受的一切玷污,都是圣灵在我们里面洗净的。这个洗净,就是主耶稣在约翰十五章所说的那个洗净。祂说,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话,已经干净了”(3)。所以这样的洗净,并不是赎罪一面的。
比方一个孩子,穿了一件干净的衣服,孩子的母亲告诉他说,“不要弄脏衣服,若是弄脏了,你就是得罪我。”结果这孩子出去玩耍,一不小心,把衣服弄脏了。在此,我们要看见有两件事定规发生。第一,是这个孩子在母亲跟前被定罪了。他母亲定他的罪,所以他不敢见母亲,他和母亲中间有了难处。第二,他的衣服实在沾染了污秽。之后,孩子的大哥就来作他的中保,带孩子去见母亲,认罪求赦免。于是母亲就宽恕了他,他和母亲中间那个难处,就得以解决了。然而,他衣服上面那些污秽还在,这就需要水来洗净。虽然他和母亲中间的间隔没有了,他和母亲能一同吃饭,也欢喜快乐了;但这件衣服还是带着玷污,这就还需要用水洗净。
再比方,从前有位弟兄没有得救时,在公家机关作事。有一次偷了公家的钱,去买了一张床,一个书台,一张椅子,还觉得很好用。后来他得救了,就觉得那是个罪,那个偷的意念和行为是得罪神的,里面很不平安。从前这位弟兄是在布帷外,在黑暗里过生活,什么都觉得无所谓;现在进到布帷里,就是进到公义、洁白的界线里,他立即感觉那个偷是罪。他就来到十字架跟前,向神说,“神啊,赦免我这个偷的罪;求你赦免我。”这位弟兄在那里认罪,就在那里接受主的救赎。圣灵给他感觉,主在十字架上已将他的罪担当了;他就在那里有一个信心,接受主的血洗净他的罪。这样,他在神面前就平安了。这就是祭坛的血,把我们的罪洗干净。这个洗干净,乃是指罪案在神面前洗干净,良心不再被定罪。
然而,当这位弟兄再坐下读经时,就觉得那些床、书台和椅子,是用偷来的钱买的,那些污秽还在。要知道,这一个靠血是洗不掉的。虽然血已经洗净人在神面前的罪案,但这些床、书台和椅子的污点,是血洗不掉的。这些是怎么洗掉的呢?乃是靠着洗濯盆,就是重生的洗涤,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在这人里面搅扰他,他跪在那里祷告时,圣灵有一个力量说,“把这些东西拿去归还,把这些不该属于你的对付清楚。”他照着作之后,平安就回来了。
再比方,若是你偷了人一条领带,并且还将领带上的记号挪去,换上自己的英文记号。现在你得救了,你认那个偷领带的罪,血洗净了这个罪案;然而你再去戴那条领带,扎那条领带时,总觉得你身上有个污点。这时,你就需要圣灵的更新。圣灵在我们里面作工,再作工,常常的作工,就不断地洗我们。我们都知道,当我们用水洗脏东西时,不是立刻就能洗干净。有时需要用力搓,有时需要多一点时间,才能洗干净。圣灵在我们里面,也是这样。祂会在你里面,用力顶一顶,顶得你不平安,只好将领带归还别人;并且诚实的告诉人:“我现在信了耶稣,耶稣救了我,我将领带归还你,请你饶恕我。我还改了领带上的记号,所以我还要再赔一点钱补偿你。”这就是洗濯盆,这不是血所能洗掉的。我们在神面前的罪案,是血能洗掉的;但我们身上那个污点,非借着圣灵的更新不可。
当我们接受十字架的救赎时,我们和神之间罪的问题就都解决了。那个解决是因着血的洗净。然而,从我们的经历中,我们都知道,在我们身上还有一些属地的污秽,我们头脑里还有污秽的思想,观念里还有不正确的看法,行动上还有属地的玷污。这一切都需要重生的洗涤,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这和赎罪无关,不是为解决我们和神之间罪的问题,乃是除掉我们自身那污秽的东西。宝血的洗净,是洗净我们在神面前的罪;圣灵的洗净,是除掉我们身上的污秽。换句话说,罪的问题,是在祭坛那里解决;污秽的问题,是在洗濯盆那里解决。
在世人眼中,他们只看见污秽,没有看见定罪;在研究神学的人眼里,他们又太重看定罪,而忽略玷污。然而圣经所给我们看见的,乃是两面同样重要。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是被定罪的,所以需要祭坛,需要血;又因为我们实在受了玷污,所以还需要洗濯盆,需要水的洗净。
当我们每一次要亲近神时,都会感觉自己是被定罪,是受了玷污的。同时,也就感觉需要血的洗净,来解决我们在神面前的定罪;需要圣灵的更新,来除去我们的玷污。比方我们为一件事祷告,也许只要十分钟,但在祷告这事之前,我们寻求血的洗净,寻求里面的更新,就需要二十分钟。没有一个人进到圣所,进到至圣所,而不先在祭坛和洗濯盆花工夫的。凡没有在这里花过工夫,有过相当经过的人,就难得有到圣所和至圣所里的经历。在祭坛解决罪,在洗濯盆解决污秽,这是每一个追求属灵经历的人,都必须经过的。
我们要从外院子进到至圣所去接触神,就必须经过这两个地方。有时是先到洗濯盆,后到祭坛;并不一定是先到祭坛,后到洗濯盆。就一个事奉神的人而言,常常是先到洗濯盆,后到祭坛。好比今天你要为主说话,但是你昨天作了一件事,亏欠了同住的弟兄。主的话说,你“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太五24)。先去与弟兄和好,就是洗濯盆。先去对弟兄说,“弟兄,我昨天有一件事对不起你。”这就是洗濯盆。先要到弟兄跟前,把手脚洗干净,然后到神面前来,对神说,“神,赦免我的罪。”这样,你才能为神说话,才能到圣所里事奉神。这是先经过洗濯盆,再经过祭坛。
在此,我们看见祭坛和洗濯盆两面的功用:一面是洗去人在神面前的罪案,一面是洗去人身上的污点。罪案被洗除,是因着在十字架祭坛那里受了审判;污点被洗净,是因着在洗濯盆那里蒙了圣灵的光照。祭坛与洗濯盆都是铜作的,但是铜与铜不同。洗濯盆所用的铜,是在会幕前事奉神的妇女所用的面镜(出三八8)。其含意是,这一座洗濯盆摆在这里,就是人的面镜,要叫人看见他本来的面目,看见他身上的污点。祭坛外面所包的铜,是犯罪之人的香炉,是受过审判的,是用二百五十个铜香炉包的(民十六16~19);所以是审判的意思。在祭坛那里是审判,就是定罪;在洗濯盆这里,是光照,有光照才能除去人的污秽。因着定罪,所以需要血;因着污秽,所以需要水。祭坛是定罪的问题,洗濯盆是光照的问题。
人一到祭坛,那个铜就叫人想起神审判的故事;一到洗濯盆,那个铜就令人想起蒙光照的故事。今天,人一到十字架这里,就叫人想起主如何受了审判;一到圣灵这里,就叫人蒙光照,给人看见自己本来的面目,看见自己的污点。
所以在会幕,就是在召会的范围里,第一是十字架的救赎,第二是圣灵的洗净。十字架说到救赎,圣灵说到洗净。在外院子的人,一直接触的就是这两件东西。这是说初得救的人,或得救相当久而一直没有多少长进的人,在他们的经历中所接触的,只有十字架的救赎和圣灵的洗净;他们属灵的经历只有这么多。他们最多只能说,他们从前如何喜欢打麻将,看电影,现在他们觉得那是得罪神,就向神认罪,而里面就平安了;并且,他们里面有一个力量,已经把这些东西从他们身上除掉。这就是十字架的赎罪,和圣灵的洗净;这都是外院子里的经历。
 
圣所
从外院子往里去,就进入圣所。圣所里有三样东西。
第一,陈设饼的桌子:圣所北面有一张桌子(出二五30),桌子上所摆的是陈设饼。从“陈设饼”这字,明显能看出,这是陈设出来的意思。所以这饼,乃是指基督在神面前,作我们的粮食,或说作我们生命的粮食。这是显明的,是陈列出来的。就如同一位爱看电影的圣徒,有一天他的被定罪因着主的血过去了;他身上那个看电影的污秽,也因着圣灵的洗净除掉了。于是他就学习祷告,学习与主有交通;他乃是到圣所里了。他知道基督如何在他里面,作他生命的能力。他也能作见证说,基督在他里面,如何有那个生命的能力,叫他不再沾染世上的污秽;并且这股生命的能力,在他里面,有如人吃下食物,里面就得着力量一般,是那样明显。他到处去作这个见证,并且他这个见证实在有生命的能力;但这是明显的陈设饼,是浅的经历,还不是深的经历。不过,比起洗濯盆的经历,这是更深、更里面了。
第二,金灯台:圣所的南面还有金灯台(出二五31~39)。金灯台的光是照耀出来的,也是显明的。陈设饼是陈列出来的,说到生命的能力;金灯台是照耀出来的,说到生命的光。这两者都预表基督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一个是指基督的生命叫我们得饱足,得力量;一个是指基督的生命作我们的光,来照耀我们。所以主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永远不饿。”(约六35)祂还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绝不在黑暗里行。”(八12
第三,香坛:圣所的西面还有香坛(出三十6)。香坛的香气是往上升的,陈设饼是陈列出来的,光是照耀出来的,都是显明、不隐藏的。香坛是指基督在神面前,作了我们的悦纳;这意思是说,基督作了神悦纳我们的那个悦纳。我们活在神面前的能力,乃是基督作生命;我们活在神面前的光,乃是基督作亮光;同样的,我们在神面前的蒙悦纳,乃是基督作我们的悦纳。基督自己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的亮光,也是我们的悦纳。我们有能力过属灵的生活,有亮光行走前面的道路,并且能在神面前蒙神悦纳,都是靠着基督。
以上这三件东西虽是在圣所里,却都是显出来的。所以是里头的,又是外头的。祭坛和洗濯盆是绝对在外面,完全都是露天的;一切的祭物都在祭坛外边,铜洗濯盆也是敞着口的,所以它们所在的地方都是露天,是完全显露的。到了圣所,就都是里面,不是露天了;但圣所里这三件东西,饼是陈设的,光是照耀的,香是上升的,都是在里面的外面。
我们前面说过,圣所是指人的魂,就是指人那外面的人。心理学家把人分作“形而上”和“形而下”二部分。外面看得见的部分是形而下的,所以是外面的人;里面看不见的部分,是形而上的,所以是里面的人。说魂是里面的,体是外面的,这相当有道理;然而,圣经和我们的经历告诉我们,魂虽是人里面的部分,却仍然是我们外面的人。什么才是里面的人呢?灵才是我们里面的人。在我们得救之人的灵里,才有神的同在;神是在我们的灵里。这意思是,神不在圣所里,神乃是在至圣所里。所以,圣所预表的是外面的人,就是属魂的人。一个得救年日不久的人,他经历基督作生命,作亮光,作悦纳,可以说都是在魂里,都是在兴奋里。在魂里不是不好,但在魂里定规是浅的。就如在圣所里也有基督,有基督在那里作生命─陈设饼,作亮光─金灯台,作悦纳─香坛;但这些都还是浅的,还是里面的外面。
 
至圣所
圣所和至圣所之间有一道幔子隔开,过了幔子就是至圣所(出二六33~34来九38)。这幔子是指主耶稣所穿上的肉身的人;人破碎了,就能进到灵里。在圣所里有陈设饼、金灯台和香坛,指基督作我们生命的粮、生命的光,并且使我们在神面前蒙悦纳。可以说,香坛、金灯台、陈设饼都是基督,但唯有至圣所里的约柜,才是基督本身,才是神自己。圣所里的三件东西,到至圣所里,就隐藏到约柜里了。陈设饼到了至圣所,就是约柜里那隐藏的吗哪。这是启示录二章隐藏的吗哪,不是出埃及记中从天降下来的吗哪,乃是降下又收起来的吗哪。金灯台到了至圣所,就是约柜里的法版。律法就是光;诗篇一百一十九篇告诉我们,光收回去就是律法,律法照耀出来就是光。生命的光是从生命的律法照出来的;律法是藏在里头的,而光是照出来,照在外面的。金香坛到了至圣所,就是约柜里那发芽的杖。
香坛,是人在神前蒙悦纳的一个根据、凭证;发芽的杖,是亚伦家在神面前蒙悦纳的一个根据、凭证。香坛是在复活里的,发芽的杖也是在复活里的。香坛一面是关乎悦纳或承认,一面是关乎复活;发芽的杖也是一面关乎悦纳或承认,另一面关乎复活。人只有拒绝自己,在复活里,才能蒙神悦纳。可拉党可以站起来说话,但神不悦纳、不承认;神所悦纳、所承认的,乃是发芽的杖。人可以在神面前有许多作为,但神不一定悦纳,不一定承认。神的悦纳和承认,是在于香坛;所以香坛和发芽的杖,二者在悦纳和承认的事上是一个。
另一面,香坛是复活,发芽的杖也是复活。只有在复活里才有神的悦纳,才有神的承认。我们若是活在自己里面,像可拉党人一样(民十六),定规会招来神的厌恶,神的拒绝。若是我们像亚伦和摩西一样,拒绝自己而活在复活里,那定规蒙神悦纳,蒙神承认。复活就是基督。亚伦发芽的杖在约柜里,说明圣所里那悦纳的香坛,已经在约柜里了。
圣所里的三件东西,到了至圣所,都缩进基督里了;在至圣所里,基督是一切,并且是隐藏的。我们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经历,有人经历基督的生命是陈设饼,有人经历基督的生命是隐藏的吗哪;有人受基督的引导,享受金灯台的光照;有人受基督的引导,经历隐藏的律法;有人在神面前,因着基督蒙悦纳,有香坛的光景;有人在神面前,因着基督蒙悦纳是发芽的杖。凡在圣所里的一切都是显明的,在至圣所里的每一样却都是隐藏的。这就告诉我们,在召会里有十字架,有圣灵的洗净,并且有显明的基督,和隐藏的基督。因着圣徒对基督各面的认识与经历不同,所以众人属灵的程度与层次也就不同。
在召会里,有的人只经历十字架的救赎,和圣灵的洗净,这样的人乃是活在外院子里。有的人经历基督作生命,作亮光,有能力,蒙悦纳;他们兴奋、活泼、明亮、新鲜,在神面前与神有甜美的交通。你碰着他们时,能说这是在圣所里的基督徒。还有少数人,他们里面对基督的经历、认识,对基督的得着,都比在圣所里的人更深。基督是他们里面隐藏的吗哪,是他们里面隐藏的律法,是他们里面隐藏的悦纳。你碰着他们时,在他们身上看不见陈设饼,看不见照出来的光,也看不见显出来上升的香气。然而当你摸着他们里面时,会觉得他们里面有吗哪,有律法。他们对神的认识更深,他们里面有权柄,有复活的生命,也有神的悦纳。不只基督影响了他们,可以说他们就在基督里,并且活在基督里。他们是更进一步,活在至圣所里的基督徒。这些光景就是召会的内容。
我们若仅仅读新约,不读旧约,就无法如此清楚地明白召会的内容。因着召会有这些东西,所以召会才有和这些东西发生关系的人。至圣所可以说就是诗篇的卷四。从我们的经历来说,至圣所就是神自己,就是“你世世代代作我们的居所”(诗九十1)。神世世代代作我们的居所,神就是我们的至圣所。另一面,这至圣所就是我们的灵,就是神与人调和的地方。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和神调在一起,就是一个完全属灵的至圣所。
到这时,基督是隐藏在我们里面,丰满结实,并且一点不差就是基督自己。至圣所,就神来说是人的灵,就人来说是人所经历的神。神住在我们人的灵里,我们也住在神里面,祂和我们就有一个联结。这个联结乃是以基督为中心,就如至圣所里那个中心的约柜一样。在这个中心的人物基督里,有隐藏的生命、隐藏的光、也有隐藏的权柄。一切能叫人活在神面前,行在神面前,为着神来掌权的,都隐藏在这个中心人物里面;一切使人和神联结,叫人生活在神面前的,都是借着这位中心的基督。现在,我们已经和神彼此联结,到了一个境地,完全是这个中心人物作中心;这就是召会真实地内容。
圣所和至圣所里的三件东西,可以说,都和我们魂里的三部分,并灵里的三部分有特别的关系。圣所里的灯台,和我们的心思有关;香坛和我们的情感有关;陈设饼和我们的意志有关。一个人在神面前的思路清楚不清楚,端看他在神面前蒙的光照够不够;一个人的心情、情感是否稳定,就要看他在神面前蒙悦纳的情形如何;一个人的意志是否坚刚,就在于他里面得着基督的供应怎样。圣所里的三件东西,和我们魂里的三部分,实在有着特别的关系。 
到了至圣所,约柜里的三样东西,就和我们灵里的三部分,有特别的关系。灵里的直觉,其功用就如魂里的心思,使我们能明白属灵的事,觉得属灵的事。灵里的良心,和我们魂里的心情、情感相联;我们平安不平安,神悦纳不悦纳我们,都是良心里的故事。我们灵里的交通,乃是靠着生命的供应。因着交通是出于生命,是生命的交通,我们可以说,吗哪重在灵里的交通,发芽的杖重在灵里的良心,而里面的律法重在灵里的直觉。直觉叫人懂得神的心意,像法版叫人明白神的心意一样;发芽的杖叫人蒙悦纳,就如灵里的良心能在神面前平安;吗哪叫人得供应,就是使我们灵里的交通得以加强。
据此,我们看见圣所里的三件东西,的确和魂的三部分有关;至圣所里的三件东西,是和灵的三部分有关。换句话说,当你属灵的程度是在圣所里时,你的心思是蒙基督生命的光照亮的,你的意志得着了基督生命的加强,你的心情或情感,因着基督的蒙悦纳,而有了喜乐平安。等你活在灵里时,你的直觉能摸着神的意思,是在于里面的律法;你的良心能平安,是在于基督那复活的悦纳;你里面有交通,是因着那个隐藏生命的供应。
就我们来说,经历是从祭坛开始;就神来说,应该是从约柜开始。这一切都是根据于祭坛;祭坛就是十字架。然而不论从何说起,会幕物件的陈设,的确是十字架的形状。所以,十字架乃是一切经历的根基;十字架包括一切的经历。一切的经历,都是从十字架出来的;但十字架并不叫人经历十字架本身,十字架乃是叫人经历基督。十字架最终的目的,是要人进到神里面,与神有完全的联结。这样,人和神就成为一个宇宙的至圣所,其中心乃是基督。我们的经历,的确证实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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