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性与性格
中国有句古语:“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意思是指江河、高山还容易移动,人生来的个性却很难改变。秉就是秉赋,意思是上天所赋予的,也就是与生俱来的。因此,秉性完全是指人的生性说的;这二者是同义辞。然而,性格与秉性不同,是性在先,格在后;这含示格不是天赋的,乃是人为的、后天的。
古人的话不是说性格难改,而是秉性难改。比方一个生来笨拙的人,你要把他改变成聪明人,那是很难的事。一个人聪慧与否,乃是秉赋的,是神创造的;所以有的人不到二十岁,就拿博士学位;有的人读起书,就是一筹莫展。生来天资高的人,无论是否有人的帮助,他在他那个领域里都能进步。所以中国古人说,这种天生的秉赋无法改,却没有说性格不能改。
按我的观察和经历,一个人的性格,三成是秉性,七成是人为,是后天培养出来的。特别在今天,以中国、美国为例,两个国家的人因着交通与接触日益密切、频繁,更能证明这事。在
“性格”那本书里,我曾举例说,一个中国小孩,一生下来就交给美国父母教养;等他长大后,完全是中国面皮,美国脾气。反过来也是如此,一个美国小孩,生下来就交给中国父母教养,长大后面皮是美国人,脾气、习惯、生活却完全是中国人。这就证明“性”是天赋的,“格”是人造的、人工的。
再比方同样是小孩,无论肤色是黑、白、黄、棕、红,若交给同一对日本父母教养,从小在日本社会的日本家庭长大,尽管秉性、肤色完全不同,他们的性格、脾气、习惯却大致一样,都是日本人的样子。人的肤色是天生的,无法改变;但性格三分之二以上,是在乎生活习惯的养成,这是能改变的,并且不是很难改。
建立合乎主用的性格
论到事奉主的人,性格是很难办的一件事。我们要事奉主,必须有好的性格;所以,我们天然的性格必须改变。为什么呢?首先,因着我们已经看见光,看见启示,知道神不要我们凭自己活着,更不要我们凭自己天然的性格事奉祂,所以我们必须除去我们天然的性格。神把我们的旧人与基督一同钉死(罗六6 ),并且为我们这个人死了(五8 ,六8 ,林后五14~15 ,西三3 ,帖前五10 ),因为祂对我们这个人的估价就是死。所以,不只我们的性格神不要,就是我们秉赋的性情神也不要。
第二,我们已经接受恩典,得着主的生命,就当舍弃我们天然的生命,天然的性格。我们不仅得着启示,更接受了恩典,有主的生命。这不是改变的问题,乃是改换的问题。就如加二20 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神不是要改变我们的性格,乃是要除去我们的性格,并以基督自己来顶替。第三,我们必须天天与主交通,时时从主得着生命的供应。若是我们接受恩典,却不与祂有交通,我们的生命就会停止长进。
一旦我们看见启示,接受恩典,活在与主的交通中,我们老旧的那一套就过去,并且完全成为新造。这不是改变旧有的性格,而是换了新的性格。这样的性格才能合乎主用。譬如我家院子里的草皮易生蚊虫,任我们怎么驱赶都没有效;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重新铺一层防虫草皮。以奥古斯丁为例,他得救前那个性格太差,完全不能事奉主;然而他一旦得救,有了神的生命,就完全改变了。虽然如此,大多数基督徒虽然得救了,但得救后的光景依然没有两样。有的人爱主多,有的人爱主少;有的人爱主的方式不对,有的人爱主没有爱在重点上。有的人即使爱在重点上,却大多还活在自己里面,凭自己原来的性格活着,这就抵销了他在神面前事奉的用处。
性格与民族性
性格与民族性很有关系。以日本人为例,他们的性格紧而细,作事非常认真;整洁家里一点不马虎,不只扫除,还要仔细的洗刷擦抹。他们几乎个个都是这样,因为他们从小就是这样操练,因此都养成一个习性,一看见何处不干净,好像皮肤就会发痒,非弄干净不可。中国农村里的人就不同了,即使蚂蚁爬到身上,还不一定太有感觉;因为他们常在泥地里作工,在泥地中生活惯了。
从前我到南洋,在菲律宾看见当地的人,被蚊虫咬了之后,似乎还很有乐趣。我在那里很不习惯,每天都要使用驱蚊药。这种药是美国人发明的,那是由于他们的军队来此作战不习惯,美国政府特为研究发明的。每天下午一到三点半,他们就赶紧统统擦抹起来,否则会被几乎看不见的小小蚊虫叮咬,皮肤就红肿起来;这都是生活习惯的不同。可见环境、生活、习惯与民族性,都有密切的关系。
从前我还不知道中国人的头脑到底有多好,直到我来到美国,在召会里面,美国和中国圣徒慢慢都有了,我才发现中国人头脑真好。经过二十二年,我不只听闻,并且有实际的观察,因而看见更实在的情形。中国人的头脑,的确比美国人高明得多。凡有中国人在里面读书的美国学校,前几名经常是由中国人赢得。不过中国人头脑好,在职作事却不行,因为性格太差。中国人成不了大事,就因性格问题。从国父孙中山先生革命至今,这么多年来,只有台湾的发展很可观;这也是被环境逼出来的。至于中国大陆的光景,由于中国人性格的难处,仍然进步不大。再以香港为例,若是留在中国人手里,一百年后可能还是和中国其他地方一样;然而,交在英国人手中管理,不过八十几年,就完全两个样子。这是因为中国人那种得过且过的性格。
说到中国人的性格,用四个字形容很达意:“偷工减料。”虽然头脑好,但是配上偷工减料的性格,结果是不进反退。日本人就不一样,他们作东西都是越作越精,越作越好,花工夫加强改良,所以能越来越进步。用比方说,中国人好像神的创造一样,一造出来就达于极点,但以后却每下愈况。历史告诉我们,许多东西都是中国人最先发明的。以硫磺为例,中国北方有句土谚说,“没有硫磺不成疥药。”这指明中国人老早知道治癣疥的方法。然而,直到第二次大战,美国的科学家才研究出,硫磺在这方面的用途,并发展制造出许多杀菌药剂。几千年前,中国老祖宗就懂得用硫磺治癣疥;时至今日,中国人懂得还是这么多,用的仍是土方法,一点没有进步。美国人就懂得研究改良,作成成药,并且一直改进。
再比方中药配制,中国人仍沿用传统的那一套:到野外采收药草,晒干后切成片;由药店根据药方配药,供病人拿回去慢慢煎熬。美国人却会深入研究、提炼、作出成品,方便人使用。这就指明中国人的性格得过且过;美国人性格就很厉害,凡事认真下功夫作,结果没有作不成的。
为这缘故,凡到美国的中国人,都得改性格;如果不改,作生意一定失败,因为占不到市场。以衬衫为例,我现在已经很内行,只要拿起来一看,都能看出是那里制造的。在这一点上,日本是第一名,美国是第二名。三十几年前我到菲律宾,是穿美制衬衫,直到今天,我家里的衬衫都是二、三十年以上的,却连钮扣都不曾掉过一个。至于台湾制的衬衫,不是容易掉扣子,就是扣子大得难以扣上。比方一套睡衣,台湾制的,钮扣要好不容易才能扣得进去,要脱下来更加困难;那些制造商就是经年不改。至于美国制的,扣上钮扣很轻松,也不会脱开,要脱下来更是容易。这都与性格有关。美国人的性格是研究再研究,力求方便使用。中国人的性格是只要研究成功,以后就得过且过,不然就是想办法偷工减料一点,下一次再减一点,结果越作越糟。事实的确如此。
以作整洁为例,日本人是天天作,并且一定把榻榻米彻底擦干净。其他的摆设,无论看得见或看不见,总是仔细的再三擦抹,或许照我们的标准,会觉得作得太过了,但这已经是他们的一种性格。至于中国人,则多半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我自己从年轻时就操练性格,即使是写字台上的书,也一定摆得井然有序。即便要赶着聚会,只要看见写字台上的书乱了,一定先回头整理好才走,否则走路都不平安。这已经变作我的性格了。
所以,性格和民族性的确有很大的关系,并且与个人的操练有关。今天美国和日本不仅是经济强国,更是工业强国,他们所作出来的产品,既好看又耐用。中国人很有头脑,甚至能把世界名表,模仿得一样一式,连里面的零件也相同,令人难以分辨。然而,模仿成功后,就越作越差,因为偷工减料。除非环境逼迫,使中国人振作,否则中国人的性格实在不行,成不了大事。
不仅在社会上如此,在召会生活中也是一样,中国人的头脑比美国人高,但中国人的性格比美国人差。每一次把事情交给弟兄姊妹作,就能看出,美国弟兄姊妹不作则已,要作就郑重其事的当一件事作,订时间按进度,有条有理,规规矩矩的按部就班作。有时中国人会指责美国人真笨,一点也不会转弯,结果事情大都是美国人作出来的。他们的性格就是这样,规规矩矩。比方开车上路,他们的走法是定规的,天天照样走。中国人就不同,一旦发现有别的路,就不照着定规的路走,遇到走不通时,就转个弯。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弯转太多,事情反而作不出来。
虽然从表面看,好像美国人真的很不知变通,但他们不知变通得很有理,因为他们按部就班,照着一定路线走的结果,一辈子也不会闯祸出事。反之,中国人会转弯,以为捡到了便宜,但往往都会闯祸,一个不小心就撞破了头。所以,好的头脑还需要有好的性格。
性格与生活习惯
在人的性格里,有一个生活习惯的问题,所以很不容易改。一般而言,中国社会太古老、守旧,所以中国人的性格更难改。然而,到美国的中国人,有几位杰出者,他们所以成功,都是因为中国人的好头脑,配上美国人严紧的好性格。
现在日本制的汽车,在美国市场占有率一直在提高,逼得美国车商和车厂毫无办法。这是由于日本人既肯用功研究,又肯劳苦努力。曾有一位道地的美国人说,他完全赞成买日本车,因为美国车价格贵,车子又容易出毛病;一出毛病,送到修车厂,又是漫天要价。日本车不同,价格便宜,造得也很结实耐用,在细节上又很用心。所以,美国一开放汽车自由进口,市场差不多渐渐的给日本车占据了,因为美国车竞争不过。同样的,中国人大都需要等到环境压迫,才会把性格改过来。
中国人处处都能干,但大体来说,处处性格都不行。所以在一九三四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就推行“新生活运动”,盼望中国人的性格、习性能改得过来。同样的,在福音书房文字工作上事奉主的人,你们也都必须在性格的操练和培养上,多加用心。
文字工作的异象
配合主恢复的工作
对于在福音书房的服事,我们都必须有清楚地异象。首先我们要了解,今天我们在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是在作什么?圣徒们或者去教书,或者在公司担任会计、业务员等,而我们在这里,无论作编辑、校对,或发书,表面看都和他们一样在带职业。然而,其中有个最大的不同,就是一般在职圣徒,无论作教授、医生或护士,都与主的工作没有关系;而我们在这里所作的,乃是在主恢复里的一种事奉。
是主恢复最大的潜力
主恢复里最大的潜力,就在于文字工作。这并不是说,我们印的白纸黑字有多大的效能,别人印出来的就没有功效。或许别人印出来的比我们好,这是事实。今天在基督教书店里,许多刊物在外观上都作得比我们精美,印刷也很精致,颜色又好看。不过凡有见地的基督徒,他们买书不重在书的外表,乃是看其中真理的内涵。然而,我们也要自问,为什么好东西,不印在好一点的纸上?所以在此,就有一个相当的讲究。同时,我们也要了解,不管我们真理多好,如果没有刊印出版,人就得不着。因这缘故,文字工作上的配合,的确相当重要。
在召会的开展上是最大的帮助
对于主所启示给我们的真理,在文字上的配合,是极其重要的。若是没有中英文的文字工作,从主的恢复到台湾算起,已过这三十多年,主的恢复一定受到很大的限制。我们初到台湾,包括南洋的召会在内,召会总数不过六十处;经过三十六年,目前已有六百五十多处。所增加的六百处召会,还不是因着同工出去作出来的,而是文字工作配合圣徒们移民产生的。真正能兴起、建立召会的,主要还是靠着文字工作,配合圣徒们的移民。
比方,有人到了美国某城定居,和周围的人一有接触,文字工作再配合上去,召会就建立起来了。拉丁美洲的众召会,多半也是这样兴起的。先有移民,然后文字配合上去,好些人看见同样的真理,就来在一起聚会,召会也就建立起来了。有些地方,也是因着当地一些圣徒,接触到我们的文字,看见主恢复的真理,就与我们有交通,得着帮助与供应,便与我们同行而兴起来。可见文字工作,在召会的开展上是最大的帮助。
这就是你们该有的异象。你们在这里所作的,表面看是带职业,事实上是主恢复的事奉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好像别人看不见你们的劳苦,只看得见同工们出去作工;但即使是同工们也要了解,如果没有文字,作主的工是很艰难的。主的恢复一到台湾,我就清楚看见这点,所以立刻出版文字。一九六二年我在美国开工,第二年就开始出版水流报(The Stream),一年四期,每期三十二页。这一分小小的刊物,在初期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你们要看见,文字工作在主的恢复里,是很厉害的一环,好比一个国家的兵工厂。一个国家的国防,不是单靠军队;如果光有军队,没有武器、弹药,一点用处也没有。你们在这里作文字工作,就等于为主制造“兵器”,对于主工作的开展,关系非常重要。
几点性格上必须注意的点与操练
你们有人多年在这分文字工作里,回顾从前,你们初来时,绝不会作这么多。然而现在,即使是别人,也能看出你们比从前更有学习,更有进步;只不过进步是无止境的,你们还得再追求、再进步。这件事与性格有关;一件事能成功多少,成就多高,需要有天资,也需要有好的性格。只有好的性格,缺少天资,作不出什么事;但只有天资,没有好的性格,即使作出了什么,还是很容易就荒废。
今天主恢复的文字工作要作得好,首先,需要你们看见这个目标,看见这不是一般的职业。你们来这里不是按月领薪,为着养家糊口而已;这乃是主恢复里职事重要的一环。其次,为着把这重要的一环作好,你们都需要有一点干才。第三,有好的干才和学习,你们还要操练,在各方面都有好的性格。
以美国人为例,他们里面不外乎有一种紧的性格,作事认真。此外,美国人还有一种性格,能衡量事情的轻重得失。比方最近报纸刊登,美国今年准备载送到太空作研究的科学家,其中有二、三位中国人。我们知道要通过那样严格的挑选,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这就证明,当美国在作最后挑选时,不是以人种、肤色为准,而是以才干、能力为准。太空总署的主管,要把太空研究作成功,就必须这样“公允”。他不能说,我偏爱美国人,中国人再好我也不要。那样作,可能会断送美国太空研究的前途。这样的性格,是美国所以国力强盛的原因。
在事奉配搭上,“公”是很要紧的性格。你们在一起配搭事奉,用人不该按着你的喜欢和味道,而该顾到事情的成就。比方一件事,谁能作就该交给他作,即使你不喜欢他,还得听由他去办。若是你们都养成这种性格,那么书房的事一定作成功。
按我的个性,我很不愿意作头。然而,主所以把我摆在今天这个位置上,是有其种种的原因。首先,我很早就进到这个工作里,并且从开头就担负相当的责任。再者,虽然我已经年逾八十,蒙主怜悯,还能为祂作工;很少有人作事情作到八十岁,还能继续作。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主是这样的安排,所以我即使不愿意也得带头。然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与我的性格有关。虽然有时我还责备自己性格不够好,但大体来说,无论和谁同工,和那一国的圣徒同工,我都能与他们合得来。那个合得来的原因,是与性格有莫大的关系。比方你的性格是敷衍塞责,自己作错却总是怨东怨西,别人错了就永志不忘;这样,在配搭上自然会造成难处。
再者,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性格。路十六10 ,主耶稣说,“在最小的事上忠信的,在许多事上也必忠信;在最小的事上不义的,在许多事上也必不义。”比方最近一位弟兄,有重要的事从美国打电话找我;由于我还在聚会,他就托一位认识的弟兄转告。事后,那位弟兄却忘了转告我,使我那几天心里又纳闷、又担心。如果这类的事发生在军队,或是重要的机关、公司里,最少记大过一次;若因此误了大事,可能就撤职查办了。
你们在福音书房服事,人数并不多;范围虽小,原则却是一样。你们来在一起配搭,是为着事奉主,所以大家要彼此衡量,千万不能有个人的感觉和爱好。尤其是负较多责任的弟兄们,千万不能因为个人的喜好,就多托谁或少托谁,总要以事情的成功与否为准。有的姊妹能作某件事,并且作得很好,即使你不喜欢她,也得与她接触,交托她;这样,事情成功的可能性就很大。
另一面,能作的人性格也得改,不要以为自己能作,就端个架子,那也是误事,叫别人很难跟他配搭。这一点我们都得和美国人学。大体说来,美国人不大会摆架子;不像中国人,摆起架子真是叫人为难,一作到上将或总经理,那真是一付高不可攀的样子。这样的性格要不得。特别是在书房的配搭服事上,千万不要有这样的难处。
中国人还有一个性格上的难处,就是即使人不摆架子,你也给他一个架子。比方一般年轻的圣徒,看见我就很胆怯,好像我是高高在上,连跟我说话都紧张得直往后退。我都怕一和他们说话,就吓得他们连姓名都忘了。我并不是个什么了不起、不得了的人,弟兄姊妹不该替我端起这样的架子。这也是性格问题。
关于按时间上班,也与性格有关。日本人在这一点上非常厉害,按时间就是按时间,是非常准而紧的。在书房服事的人,也该有这样的操练,不可松散马虎。
关于中文恢复本翻译工作的几点交通
首先,盼望我们能作出一本圣经汇编,这在翻译上是绝对需要的。对照汇编,我们才能决定在翻译上,应该用什么字辞比较达意。
翻译新约中文恢复本,有几点重要原则。第一,必须要回头校订,重新审视。第二,要求精不求快。翻译的工作,一快就容易思想堵塞,所以总得慢一点,在里面多有酝酿的工夫。第三,辅助的人求精不求多;太多人帮忙,反而容易乱,可能还耽误时间。
第四,在翻译上不要用意译,一定要照原文翻译。譬如约一1 说,“太初有话。”中文和合本译为“太初有道”,这个“道”字完全是中国语气,而不是希腊原文的意思。翻译固然要注重译文本身的语体,但不能为了迁就而害了属灵的意义。例如新约多次提到
“del在基督里”,但在中文语气里没有这样的说法,多是说“凭着基督”或“靠着基督”。那些翻译中文和合本的人知道,如果译为“凭着基督”或“靠着基督”,按原则都是牺牲了真理的意义,所以至终,他们还是用了“在基督里”一辞。现在我们读起来,也不觉得有任何不妥之处。
同样的原则,约一1 译为“太初有道”,如果不害属灵的意义是可以;但以中文的意义说,的确有所损伤。因这缘故,译为“太初有话”还是较为达意。首先,“话”与说话有关,我们的神乃是说话的神(来一1 )。其次,约翰福音本身的思想,符合这样的译法;在十四至十七章,主耶稣多次说到祂的“话”和父的“话”(约十四23~24 ,十五20 ,十七6 ,14 ,17 );这里都没有译为“道”。再者,以典雅而言,不见得“话”比“道”不好。例如“真理的话”,保罗书信里用过几次(弗一13 ,西一5 ,提后二15 );这个话就是道。然而,若是说“真理的道”就不够雅,“真理的话”听起来却相当雅。
在翻译上,一个必须守住的原则,就是一定要把握希腊原文的字义。已往我们曾一再的说,要尽量参照中文和合本,是指照着那个语体、节奏,并非指意义。因为中文和合本里,有许多地方字义不准确,例如把“灵”译为“心灵”等(太二六41 ,可十四38 ,路一80 ,约四23~24 ,罗一9 ,七6 ,八10 ,林前十四2 ,林后十二18 )。当然这是因为当时翻译的学者,认为中文两字合成的辞比单字好听;不过他们也知道这不是绝对的,所以在帖前五23 ,他们也用了“灵”、“魂”等单字。故此,在翻译的意义上,一定要照着希腊原文,而不要照着中文和合译本。
翻译上另一个必须注意的原则,就是翻译的发表。例如来一3 “本质的印像”,中文和合本翻作“本体的真像”。查考比较之后,一面说,译为“本质”比“本体”更符合希腊原文的意义;另一面,“真像”的中文另有其他的意思。所以,在翻译的发表上,我们需要多方查考、思量。在权威参考书的使用上,字义方面要求助于基特尔(G. Kittle)的新约神学辞典(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astement),该书对新约每个字解释得非常详尽;属灵方面就要参读范恩的新约字义解释( 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等书。总之,一定要好好查考过,再视整体中文上的发表,找出适当的译句。盼望这些原则,我们都能定准。
主后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五日讲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