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神对召会的观念以及召会正确的立场
本篇信息我们要来看神对召会的观念。我们需要有启示,才能照着神的观念看见召会。我们也要照着神的观念在正确的立场上建造召会。
 
人没有神对召会的观念
我们必须承认,在我们天然人里面,没有“召会”这个观念。不只新约时代的人没有,旧约历世历代的列祖、申言者也没有这观念。在新约,虽然主耶稣在福音书里,清楚且着重的启示门徒,祂是神的儿子,作了神的受膏者,目的是为着建造祂的召会(太十六16~18);但到了五旬节,召会建立了(徒二),连彼得那一班使徒,对召会的观念还是不够重、不够清楚。所以那时,他们一面实际的有了召会,一面因着他们的背景,还是以犹太教为重,以召会为轻。
犹太教里的拉比和首领,常以敬畏神的心情和态度教导犹太人,学习活在神面前,敬畏神,讨神喜悦。比方,如何行是洁净,如何行是污秽;什么人该来往,什么人该弃绝;什么样的生活应该有,什么样的生活不该有;必须怎样作,才能事奉圣别的神,讨祂喜悦。这些教导和观念在犹太人里面,是根深柢固无法去除的。
使徒们乃是在这种犹太教背景下受培植,以致他们往后虽然得着重生,受了主的教导,并得着圣灵的内住和浇灌,且亲身经历主借着他们的手,建立了召会,但他们里面没有多少召会的观念。从徒一至十章可以看见,彼得里面没有多少召会的观念,他的观念还是在犹太教里的。当主启示彼得往外邦地去时,他的观念还是:“主啊,绝对不可,因为一切凡俗并不洁之物,我从来没有吃过。”(徒十14)当时,召会的观念在彼得里面还是相当的轻。在使徒时代,恐怕只有保罗对召会的观念最重,其余的人都显得轻。
人的观念几乎代表他这个人,一个人有什么观念,定规就是那一种人。彼得虽然是新约召会里的一个使徒,但是从圣经可以看见,他的观念仍深受犹太教影响,注意要在神面前如何行为洁净,才能蒙神悦纳。他的观念里,没有想到如何行是为召会,召会没有变作他的观念。他的行动都是以神喜悦不喜悦、洁净不洁净为考量,从没有考量到召会。所以在徒十章,当彼得在房顶上祷告,神的异象临到他,要他往外邦地去时,他没有召会的观念。即使他在那次受神教导,接受神的指示传福音给外邦人,但在加拉太二章,又看见保罗责备彼得,因为彼得到了安提阿,惯常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犹太弟兄们来到,彼得就退去与外邦人隔离(加二11~13)。这给我们看见,即使到了那时候,彼得的观念里还有犹太人不能和外邦人来往的问题;他里头对于召会的观念还是不重。
至于大数的扫罗,他原来全数是犹太人的观念,有犹太的血统,受犹太的教育和知识。他是一个典型犹太教的人,他的观念中只有犹太教。然而有一天,他得着启示,他整个观念不只改了,更是换了;他整个观念都换作召会了。固然他追求属灵,注意圣别,敬畏神,但他的观念乃是召会。他里头什么都是召会,传福音是为着召会,追求圣别是为着召会,属灵也是为着召会。保罗所写的十多封书信,可说卷卷都是以召会为目标。
今天有多少人读罗马书,到末了会注意召会呢?路德马丁(Martin Luther)告诉人,罗马书是讲因信称义(罗五1)。又有人说,罗马书是讲因信成圣(十五16六19)。然后又有人说,罗马书的高峰是说到人如何活在灵里(八1~6)。事实上,罗马书的最高点并不是八章的活在灵里,乃是十二章的众人配搭,互相作肢体成为一个身体,就是召会。保罗所写的以弗所书,明确是讲召会;歌罗西书也讲召会,即使像罗马书这样一卷讲基督徒经历的书,末了还是讲召会。至于哥林多前后书更是讲召会的问题。总之,在保罗这人里面只有一个观念,就是召会。
比方,一个学音乐的人是专门听声音的,他一听见声音,就能分析是噪音,还是乐音。他对声音是专门的,他的观念就是音乐。读化学的人,观念就是化学;学军事的人,观念就是军事。一个人全数进到一件事里,全数注重那件事,那件事就变作他的观念。保罗这个人的观念是召会,他无论讲什么,讲来讲去就是召会。可以说,他是头一个得着启示,看见召会最清楚、最厉害的人。他好像进到神的心愿里,清楚看见神在永远里所要得着的就是召会。神所要得着的,并不只是罪人得救,也不只是要人属灵、得胜、满有基督。神要一班人得救、属灵、得胜、满有基督,乃是要这班人成为一个身体,成为一所房屋,就是召会。例如,一所房屋内有玻璃门、玻璃窗、天花板,但重要的不是这些,乃是房子本身。如果没有这一栋房子,其他的都是多余的。建造房屋不是要作出一大堆门窗、天花板,而是要造出一栋建筑。
我们的观念都以为人得救就好了,爱主、属灵就好了,在主面前能过得胜的生活、充满圣灵、满有基督就好了。这些观念都是半路凉亭,没有构到神的目的。到底人得救了作什么?人属灵了作什么?人得胜了作什么?人充满圣灵作什么?人满有基督作什么?或许有人会说,有这些是为着彰显神自己,彰显基督。这是不错;但我们还要问:神所定规的,是要你个人彰显基督,还是要一个身体彰显基督?神是要个人的彰显,还是要一个团体的彰显?凡以为个人彰显就够的,乃是半路凉亭;神所要的彰显不是个人的,乃是团体的。
 
神要得着召会作团体的彰显
五旬节那天,召会得建立,不是个人,乃是有一班人在那里彰显基督(徒二1441~47)。神的观念不是要个人的彰显,乃是要团体的彰显。人如果有启示,看见什么是基督所要的身体,这人就会倒下来,觉得自己再也没有办法单独作基督徒。可能他从前以为不需要弟兄姊妹,自己作基督徒就够了。他能祷告,能与主交通,能读经,传福音,带领人,能属灵,能圣洁,一个人什么都可以。然而现在他会倒下说,“我不能,我不能传福音,不能祷告,不能读经,我一个人什么都不能。”因为神所给的圣灵是身体的灵,神所给的生命是身体的生命,神一切的祝福都是给身体的。没有一个肢体能单独有生命,乃必须联于身体;肢体一旦从身体断开,就没有生命了。
已过七、八年,我们在台湾工作的光景,不过是在罗马七章,最多是在八章;我们还没有带领圣徒到十二章。我们一直带圣徒们看见什么叫得救,得救之后如何奉献、爱主、追求;看见得救的人乃是在基督里的人,已经与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了,就该活在祂生命的灵里,随从灵而行。这都是八章之前所说的。我们还没有来到十二章,注意更该注意的点。若是我们只到八章,那不过是个人得救,个人属灵,个人得胜,个人充满圣灵,个人满有基督。八章不是最高点,仍是一个过程,十二章才是最高点,可以说是终点。
神在宇宙中,目的不是要得着许多个人。神在宇宙中所以得着许多个人,目的是为要得着一个身体,一个召会。启示录前半说到:有“从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各邦国中”买来归与神的人(启五9);但末了给我们看见的不是许多人,而是一座城(启二一10)。这座城包括一切旧约和新约的人;十二支派所代表旧约的人在里面,十二使徒所代表新约的人也在里面(1214)。这完全是一座城,一个体系。神不是要借着个人彰显祂自己,祂乃是要借着身体彰显祂自己。新耶路撒冷是一幅图画,给我们看见神最终的目的,是要把祂自己摆在一个调和、配搭、建造起来之整体的体系里。这就是神的观念。
我们极其担心,全体弟兄姊妹,包括受过训练的人,有一个观念以为:何必这样麻烦、这样讲究,要分辨什么特别名称、特别信条、特别交通,还要注意交通是不是孤独的,行政是不是分开,背后是不是还有什么牵连。只要我们得救,爱主,热心,事奉主,三两个人配搭起来,奉主的名聚会,主就在我们中间,不就可以了么?若是我们中间有人存有这种观念,就还不够清楚神的心愿。神在宇宙里所要得着的是一个团体的召会。你我若只是作个马虎的基督徒,可以忽略这个问题;但我们若向主认真,并仔细读神的话语,就不能不承认,在神的话语里,祂终极的目的是要达到这目标。
从创造宇宙起,神心目中就是要得着召会(弗一4~23)。祂所以创造宇宙,就是为要得着召会。从创世记直到启示录末了,都可以看见神所作的一切,都是以召会为目标;神所作的一切,就是要得着新耶路撒冷。认识圣经的人都无法否认这事。人若看见什么叫作基督所要得着的身体,这人就要倒下来。他会看见连个人爱主,都成为这身体的一个难处;连个人属灵,也变作这身体的一个阻碍。人的观念里常常只有个人属灵,却没有召会的观念。虽然得救的人都是召会的一分子,但人里头没有召会的观念。
神要得着一个召会,就在时代里,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建造召会;诚如使徒行传给我们看见,神就是在一地一地建造起召会。没有一个得救的人是单独的,他无论在哪里,都得在那个地方的召会里。因为神不是要救单独的个人,乃是要在每一个地方建造祂的召会。例如,八1说,“就在那日,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地。”这里是说耶路撒冷的召会,不是说耶路撒冷的信徒。从圣灵的眼光看耶路撒冷,不是看见信徒,乃是看见召会。在提过召会之后,才说到召会中的组成分子:“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各地。”使徒和门徒都是召会里的一分子,不是一个总称。为什么有使徒?是为着召会。为什么有门徒?是为着召会。使徒和门徒都是为着召会。
九31说,“那时全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遍处的召会得平安,被建造。”在各个地方,圣灵的眼光都不在信徒身上,乃是在召会身上。在十五41说,“他〔保罗〕就走遍叙利亚和基利家,坚固众召会。”神在各地所要得着的不是信徒,乃是召会。从永远到永远,神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要得着新耶路撒冷。到了新约,神就在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得着各地的召会,叫这些召会作新耶路撒冷所表征那宇宙召会的一个雏形和代表。神在各地方,并不单是要作一些拯救罪人、造就圣徒的工作;祂在各地所作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建造一个地方召会。
这就如我们要盖造一个会所,不是只作一些门窗,制作一些家具,而是要造作整个会所。今天基督教把拯救罪人、造就圣徒的口号喊得很高、很响亮,却少有人说到要建造主的召会,或建造基督的身体。人看见个人蒙恩的问题,却没有看见召会的问题,这是因为人没有神的启示。带领罪人得救是天然的观念,不需要启示。一个人一旦属神了,自然就有一个观念,觉得别人还没有得救,需要主怜悯他们;这个观念相当自然。人若是稍微再热心一点,还会顾到其他基督徒,想要造就并带领他们;但连这个观念都是天然的,都是不必启示就会有的。当一个人热心起来,不需要人教导他要爱人的灵魂,要造就别人,他自然就会流泪说,“主啊,赦免我,从前我的亲友没有得救,我不关心他们;有那么多的弟兄们冷淡,我也漠不关心。主啊,赦免我,从这时起,我要热心传福音,我要带他们得救,带他们信主;我要探望弟兄姊妹,帮助他们,叫他们起来。”这些都不需要启示,而是人天然的观念里就有的。但几乎没有人在为罪人流泪时,同时还有一个感觉:“主啊,你还没有一个居所,在这个地方你还没有一个家,我不是为着罪人流泪,我乃是为着你的家流泪。”
 
需要启示,看见召会的异象
人要看见召会是需要启示的,在人的观念里完全没有召会这回事。召会是个神圣的观念、天上的观念、和永世里的观念。必须像保罗那样得到神的启示,他的观念转了,才会满了召会的观念,知道神的心意,不仅是要罪人得救、信徒属灵,更是要得着一个召会。可见召会这个观念是需要启示的。
我年轻得救时,很喜欢读圣经,读到圣经说要传福音(太四23可十六15),就很热心的到乡下发单张,传福音。读到圣经说,要爱弟兄(罗十二10彼前一22),我就尽力爱弟兄。但在我得救初期,我没有读出一点关于召会的亮光。那时我对宗派的问题虽有所认识,知道基督的召会不可分,但是对召会还没有认识,没有看见神所作的是要得着一个召会。即使有一点认识宗派的错误,也不过是凭着字句。就我自己而论,我并没有看见召会是什么,还没有召会的观念。
愿神怜悯我们,使我们看见神在宇宙中所要得着的就是召会;神在历世历代所要作的,就是在一地一地建造召会。此外,祂再没有别的心愿和作为。祂救罪人是为此,造就信徒是为此;祂赐恩给人、祝福人、将各种恩赐赐给人,都是为此。全部新约清楚讲恩赐的有三处:林前十二章、罗马十二章和以弗所四章;而这三处圣经也是讲身体讲得最厉害的。这足以证明,没有一个恩赐是为着个人的;各种恩赐都是为着身体,为着召会的。我们必须看见,神在宇宙里所作的、所要得着的,就是召会。
奇妙的是,得救的人虽没有召会这个异象,却有召会这个性质。每一个得救的人,里头的生命就是召会的,就有召会的性质;一谈起属灵的事,谈敬拜、事奉,就非要和圣徒们在一起不可。所以,人虽没有召会的异象,里头却有这个性质。史百克(T. Austin-Sparks)弟兄有句话说得非常好,他说,“基督徒是蜜蜂,不是蝴蝶。”蝴蝶常是单飞的舞姿弄态,但蜜蜂不是这样,蜜蜂总是成群的。蜜蜂不能单独,必须成群,因为它的性质就是这样。照样,基督徒的性质就是召会,也是非聚会不可,非和弟兄姊妹在一起不可,单独是不行的。因为神把祂的生命给我们,就是为着产生召会。祂重生我们,是为着产生召会,为使我们成为召会里的材料。所以,虽然我们的观念跟不上,缺少异象,缺少启示,事实上却无法单独,无法离开召会。
实在说,若不是我们里头召会的性质那样强烈,恐怕我们早就不相往来了,因为各人的脾气都很古怪。有的人个性孤僻,喜欢和别人分,但是你我得救的人里面有一个性质,叫你我无法孤独、无法孤僻。这样的性质是神放进来的。我们若是受神带领,迟早神会开我们的眼睛,叫我们看见我们得救时所得着的生命,就是召会的生命;祂放在我们里头有一个性质,就是召会。到这时,我们才有一个真实地需要来认识召会,也才有资格研究召会问题。否则,我们不仅不领会,甚至不会感兴趣,反而觉得是多余的。乃是等到我们蒙了光照,看见神所要的是召会,神所作的是召会,神的目标是召会,我们得救所得着的是召会的生命,什么都是召会,我们才看见召会问题的重要,才有心情来看到底那一个是召会,并花工夫解决这个问题。
 
任何属灵的理由都不能使召会分
当我们看到召会问题的重要,并有心解决这问题时,必须看见几件事:第一,神要得着召会。第二,召会是一元的、独一的,在宇宙中是一个,在地方上也是一个。弗四4~6说,“一个身体和一位灵,…一个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一位众人的神与父。”这几节明显说出召会的性质乃是一。第三,今天召会的情形并不是一个。第四,基督徒中间有许多的“会”,到底那一个是对的,或者都不对?如果有对的,对的标准是什么?第五,召会既是一个,就只有合一才是对的;凡不是合一的,都是不对的,召会一点没有分开的条件。尽管有千万个分开的聚会,但那个责任不在召会身上。召会是合一的,人不来合是人的事,人要分是人的事;但召会是合的、不是分的,是在合一的地位上。这样的召会才是对的。
请记得,合一就是合一,不论在行政、交通、名称、道理、或是在什么事上分,只要是分了就是不一。为什么不要特别的名称、特别的信仰、特别的交通、分开的行政,因为有了这些就是分。凡是分的都是错的,这是一个定律。我们照着这个定律,就可以此查看每一个会,能通过的就是合一的,通不过的就是分的。
 
召会立场与是否属灵不能混为一谈
说到召会合一的立场,常有人把属灵的问题带进来。请记得,这两件事绝不能混为一谈。鉴别一个聚会有没有分,不能以其是否属灵为条件。千万不要把属灵当作遮护,撒但常常用属灵的问题笼罩人,叫人以为这个会虽然有特别名称,但只要属灵、满有圣灵的同在,就没有问题,就可以了。这是不对的。
有一次我和几位弟兄谈话,他们主张召会只要满有基督,只要属灵就可以了,不必管别的事。我就质问他们:盖恩夫人(Madame Guyon)是不是满有基督?我们能说我们比她更满有基督么?我们总要承认,她的基督比我们多。然而,盖恩夫人在哪里?盖恩夫人是一个满有基督的人,但她是在天主教里,不在召会的立场上。所以,人可以很属灵,却可能在一个极错误的立场上。再说梅尔(F. B. Meyer)博士,请问他属灵不属灵?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弟兄不属灵么?他们都很属灵。然而,他们在哪里?他们在组织的基督教里,不在召会的立场上。可见属灵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所以我们不光要问,人是什么光景;更要问,人在那里。
试问,但以理属灵不属灵?但以理活在神面前,用新约的话说,他实在满了基督。然而,他在哪里?他在巴比伦。但以理所在的地方对么?就但以理而言,他留在巴比伦是出于神主宰的权柄;但以神子民来说,巴比伦绝对是不对的。没有一个神的子民,可以用但以理在巴比伦作遮护,说,“但以理那么属灵的人都在巴比伦,所以我在巴比伦也是对的。”
或者有人会说,召会立场对的人也不一定属灵;这是事实。尼希米记中那些和尼希米回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有娶外邦女子为妻的,有软弱、妥协的(十三)。与但以理相比,他们确实相差太远。然而你我还得承认,这些人所在的耶路撒冷是对的地方。但以理很属灵,但是但以理所在的巴比伦,却不是神的百姓所该在的地方。但以理在那里,是出于神主宰的安排;虽然他人在那里,但他的心是向着耶路撒冷的。所以他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天三次跪在神前祷告,求神使祂的百姓得回耶路撒冷(但六10九2~4)。但以理从没有称义巴比伦,反而定罪巴比伦(一8)。他从没有教导人,只要像他这样行在神面前,不管在巴比伦或在耶路撒冷都可以。
若是到以色列人被掳七十年期满(九2下),有申言者到他们中间说,“弟兄们,我们既是神的百姓,就要回耶路撒冷去。”这时,有一个人说,“我们不必回去,只要属灵就可以了。但以理这么属灵都留在巴比伦,所以我们也留在巴比伦就可以了。”我们绝不能称义这种道理和教导。属灵是一件事,召会地位对不对又是另一件事。比方,你可能全身干净、衣着体面,却是在一个下流的场所;你也可能在家里,因为作整洁弄得浑身脏乱,但你是在所该在的地方。属灵和召会立场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一概而论。
可能有人会认为:“只要属灵就可以了,虽然那是某某会,却也满有主的同在,传福音满有能力,这不就好了么?”在召会问题上,你我都要敬畏神,看见只有这样还不够。我不是说,属灵不应该,而是召会的地位和立场乃是另一件事。如果当时盖恩夫人能脱离天主教,站在一个正确干净的召会立场上,她会比原先的情况更属灵。同样的,梅尔博士、慕安得烈弟兄,若在那时肯脱离他们所在的公会,回到干净的召会地位上,他们应该会比原来的光景更属灵。因此,不能说立场问题和属灵一点关系都没有。凡事要就事论事,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天主教的立场不对,不能因为在里面的人属灵,所站的立场就变作对的;同样,如果组织基督教的立场不对,也不能因着人在里面属灵就变成对的了。如果这样,真理就无法明辨清楚了。
在这一个紊乱的时代,我们必须找出什么是召会的立场,那里是神子民敬拜事奉的立场。这立场用旧约的预表说,就是耶路撒冷(申十二5代下六6);用新约的实际说,是合一的立场(林前一10~13弗四4)。凡是分的都是失去了这个立场。这个立场就是召会的立场。属灵和召会的立场虽彼此相关联,却不是同一件事,我们不能把属灵代替召会的立场。
有位弟兄提出一个问题:“假使在一个地方有五班基督徒,都是脱离宗派、无宗无派的,那么这五班人那一班人对?还是都不对?”另一位弟兄回答说,“这五班人没有绝对对的,也没有绝对不对的,都是相对的对。”发问的弟兄就追问:“相对的对是根据什么?”答说,“根据基督的身量。基督身量多的,就对得多一点;基督身量少的,就对得少一点。”这样的回答是很危险的,因为不合真理。关乎召会立场的问题,这说法实在错得严重极了。照这位弟兄所说,五班人可以有五个立场,这如同可以有五个中国一样。在国际上,任何国家应该只有一个立场,我们绝不能承认有五个中国。召会也是如此;我们只能承认有一个召会的立场,不能承认有多个召会立场。
属灵是一件事,召会立场又是另一件事。一个人的所是是一件事;一个人的所在又是另一件事。比方,我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人,我的皮肤、血统、思想、教育、饮食、习惯,一点不差“是”中国式的,但我人住“在”纽约。我是中国人的这个“是”,能代替那个“在”么?是,是一件事;在,又是一件事。我们不能以为属灵就能代替召会立场。如果我们光看何处的基督多,而不看召会的立场,这样就只有基督,没有召会了。在盖恩夫人的时代,除了盖恩夫人,还有芬乃伦(Fenelon)、肯培多马(Thomas a Kempis)等人都很属灵。如果他们一同聚会,必定是相当满有基督,那么我们是不是都要到他们那里呢?如果这样的说法能立定,再过五年,台北的召会可能分成十多个了。众人都不讲召会立场,只讲基督的丰满。如果你们的基督不够丰满,我们就再来一个。我们不够丰满,他们可以再来一个。如果是这样,分裂是没有止境的。这实在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召会的立场是以合一来断定
三十年来,在我们中间没有分裂,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看见召会是合一的。哥林多的召会虽然很糟,但还是一个召会;虽然分了四派,并没有分成四个会。最多是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林前一12)他们没有人说,“我是保罗会,我是某某会。”三十年来,这个亮光一直照在我们中间。虽然同工们中也曾彼此闹意见,但是没有人敢出去立一个会,所以没有分裂。若不是有合一的光一直照在我们中间,我们可能也分了。
召会的立场就是合一,只有合一才是对的。在台北只有一个立场是对的,就是合一的立场。召会的立场是以合一来断定,不是以基督的丰满来断定。属灵是以基督的丰满来断定,召会的立场是以合一来断定。合一的意思是你所在的那个立场,没有一点分的因素或条件。我曾问圣徒们:“若是安息日会的人不要安息日会了,却仍要守安息日,你们接纳不接纳?你们肯和他们一同事奉么?”如果你们说,“他们守安息日,我们不守安息日,我们没法接纳他们。”你们就错了,就是宗派。这不是属灵的问题,而是罗马十四章的原则:“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罗十四1)信心软弱的,根本就谈不到基督的丰满,但是圣经说“要接纳”。我们如果不接纳就是宗派。或许有人会说,若是让他们进来,召会就会搞得一塌糊涂,那怎么办?神宁肯让召会乱,绝不要召会分。宁乱不分,就是乱了仍然不能分。若是我们有一个理由,是越过那叫我们得救的信仰,使我们和其他神的儿女分的,我们就是宗派。只要有一个理由叫我们和神的儿女分,不管那个理由多好、多属灵,我们就是宗派;即使是基督的身量这么属灵的理由,也不能叫我们不是宗派。
我们中间常有一个宗派的灵,这是确实地。比方,你看见一位一同聚会的弟兄,便十分亲热的与他握手。等你转过身,有人给你介绍一位长老会的弟兄,你的面孔就冷下来。这就是宗派的灵。以亲热对待和你一同聚会的弟兄,以冷落对待不和你一同聚会的弟兄,这就是宗派的灵。
有的弟兄虽有宗派的背景,却没有宗派的灵。他确实是在一个公会里,但他没有宗派的灵,他不光爱他那个会里的人,并且爱所有会里的人,都是一样的爱。即使有人非常定罪公会,他也非常爱他们;我确实碰过这样的弟兄。然而在我们中间,虽没有宗派的事实,却常有宗派的灵。请记得,非拉铁非弟兄相爱(启三7),就是要你爱弟兄;不是要你爱什么样的弟兄,不是要你只爱脱离宗派的弟兄,而是要“爱弟兄”。在安息日会的,要爱;在长老会的,也要爱;只要是弟兄,就要爱他。
神的心意是要有召会,神的作为是要建造召会,你我里头的性质也是要召会。既是如此,你我必须注意召会这个问题。要在今天这混乱的情形下,找出一个对的地方,把自己定在那里,学习和众圣徒配搭事奉神。虽然召会今天是荒凉、分裂了,但在原则上、性质上、地位上、和立场上还是召会。要学习谦卑、包容,一同聚会的你爱,不一同聚会的你也爱;和你意见相同的你爱,不同的你也爱。只有一件事你绝不能有分,那就是“分”的事。我们不承认多个立场是对的,我们只能承认一个立场是对的。我们不承认有相对的立场,只承认有绝对的立场。必须这样,我们才有路;不然,前途堪虑。
旧约的约柜是放在会幕里,而会幕必须有一个所在之处。约柜在里面是属灵的问题,会幕在外面是立场的问题。在以色列人荒凉时,会幕和约柜分开了,约柜被掳,会幕也名存实亡(撒上四3~11)。然而到后来,神还是为约柜造了一个更结实的会幕,就是圣殿(王上六137~38)。这一次造的圣殿,其根基成了永远性的,以后圣殿被毁,重新再造,还要造在那个根基上。所以,不能说有约柜就够,还必须有外面的会幕、外面的圣殿;不能说有基督的丰满就够,有聚会就够,还必须有召会。有基督是好,但要把基督摆在哪里呢?照圣经记载,大卫照着神的心意,在锡安山的锡安城找到一块地,作为建造圣殿的地方;而后所罗门建造圣殿,把约柜摆进去,天上的荣耀就充满在其中(撒下二四18~25王上八1~11)。这是对的。
 
召会必须有正确的立场
现在是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三日。盼望十年后,你们再来看东、西方召会的光景和演变时,你们能更清楚,召会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立场。任何一个东西总要放到它所该在的地方,一直漂荡总是危险,荡来荡去就要发生问题。三十年来,我们在中国大陆花费不少精力,打这个召会立场的仗,毫不放松。我们所出的代价,所有的牺牲,所受的毁谤、批评、定罪,多是为着这一点,因为我们坚持不只要属灵,还要有召会立场。这就如人喝茶需要茶杯一样;茶固然是好,茶杯也不能不要。我们绝对承认,基督的同在是宝贵的,基督的丰满是宝贵的,召会的立场不过像茶杯一样。我们是供应人基督,帮助人属灵;是给人茶喝,不是给人茶杯喝。然而,我们有了这个属灵的供应,有了这个茶,还得要把它放在茶杯里。
我们要看见,灵魂怎样需要一个身体,基督怎样需要一个召会,召会也怎样需要一个立场。召会是存在于时间、空间里的,不能不立在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是立场。这个立场就是召会的合一;不能有一点分的原则或因素。我们必须到这合一的立场上,就是到当初的“耶路撒冷”,在这立场上建造圣殿。也许我们所造的非常微弱,根本不像圣殿,仅仅是一座很微弱的帐棚,但那个根基却是当初圣殿的根基,那个立场却是当初合一的立场。愿主怜悯我们,叫我们看见亮光,这不是道理上的争执,而是事实上必须有的东西。
两千年来,我们这一班人是最平衡的。历代各宗各派的人只要有属灵的帮助,我们都接受。甚至连盖恩夫人虽是在天主教里,但她有属灵的内涵,我们就接受。我们的接受是平衡的,只接受属灵真实地帮助,错误的我们不要。对盖恩夫人是如此,对慕安得烈是如此,对任何人都是如此。凡是属灵的,合于真理的,我们都要;与真理不合的,我们都摆在一边。我们今天没有意思跟随任何一派、或任何一人。我们的态度,从头一天就是光明磊落的。任何一派、任何一人,只要有属灵的、正确的,我们还是恭敬的接受;但不合真理的,我们绝不接受。我们不只在立场上无宗无派,就是在真理的见地,属灵的交通上,也是无宗无派。
我们不是把任何一派的所有教训都摆在一边。对于所有的教训,我们都用圣经的真理度量。只要是属灵的,是两千年来主给召会的,我们都接受。凡不合圣经真理,构不上圣经真理的,我们都不接受。我们自己不是一个宗派,也不愿跟随任何一派、任何一人。在真理上、信仰上,我们是无宗无派的。我们只站在召会的合一上,不管是那一派、那个人,凡是真正属灵的,我们都要。我们的态度是最平衡的,我们没有什么意思反对什么人或什么派。凡是属灵的帮助,我们都接受;凡是不合真理的,我们都拒绝。盖恩夫人拣选十字架,我们钦佩;但她所在的天主教,我们定罪。慕安得烈认识内住的基督,我们向往;但他在公会里,我们不能赞同。梅尔博士属灵的丰富,我们接受;他背后的公会,我们弃绝。我们绝不因要得一个帮助,连不准确的东西也接受了。我们要属灵,但需要召会的路配合;我们要满有基督的身量,但需要一个召会存放。盼望弟兄姊妹清楚看见一件事,就是主今天在地上所要走的路,乃是召会的路。
原刊于一九五八年六月至七月“话语职事”第八十四期与第八十五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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